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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共下设20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为:

1.办公室负责会务筹备、文字材料起草审核、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息反馈、文件接收传递;负责来往人员安排接待;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及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

2.监察室负责党员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违规、违纪干部教师进行调查处理。

3.人事科负责教职工调配、调资、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奖励、退休及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接收和推荐就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老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家长学校工作。

4.教育科负责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执法检查和素质教育推进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负责德育教育、学籍管理、小学初中招生、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

5.教学仪器站负责教学仪器装备、实验室内部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负责全市现代教育装备(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班班通、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图书馆建设、图书配备、管理和应用;负责管理局信息中心;协助各科室及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摄录和宣传工作。

6.工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7.财务审计科拟定教育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政策、规定;提出经费预算、专款使用建议计划,核算教育成本;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8.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高校报名、体检、考试、电子档案的建立;负责高中会考、报名、考试;负责中考报名、考试、阅卷、登统、录取等工作,制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报名。

9.教育督导室对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的办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成职教科统筹管理成职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的业务指导,组织初中生“三加一”教育工作。

11.基建科依据国家教育基建政策和本市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谋划新建项目,做好项目申报、报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等工作;做好学校建筑安全检查;制定全市校舍建筑维修、维护年度计划,督导、验收学校建筑维修、维护工作。

12.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指导;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卫生工作;对校办产业进行管理与改革。

13.档案室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做好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有关资料。

14.幼特教研室负责对全市幼特教师进行辅导、培训;组织教研活动和开展教学、论文等评比活动;制定并实施幼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督导幼特学校的建设工作。

15.小学教研室负责小学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负责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16.初中教研室负责初中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17.高中教研室负责高中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业务考核、评先及教学评价等工作。

18.安全卫生科负责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及校园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和考核。

19.民办教育管理科负责对全市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民办幼儿园和各类培训学校)进行审批颁证及日常管理工作。

20.体育艺术科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艺术教育指导性文件;组织协调学校参加省、市内外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有关专业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