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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整改工作通知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整改工作通知

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精神,对2019年度残疾“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贫困残疾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作为帮扶残疾人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此次排查,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排查对象

排查对象为2019年11月30日以前的本县持证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错发、漏发对象情况。

三、排查内容

具体负责实施人员要掌握相关政策(见附件1),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通过摸排,属于漏发对象进行补发,属于错发、多发、重发等对象进行资金追缴,将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理。

四、排查时间

4月9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将摸排数据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和残联。摸排汇总数据上传至微信工作群。(县民政局联系人刘群8952630;县残联联系人曹翔8431320)

五、排查方法

(一)明确职责。各地统一安排部署,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和残疾人专干具体负责实施。民政所和残联加强沟通协调,对本辖区内2019年残疾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压实责任。各乡镇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工作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两项补贴”对象审核和信息比对。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两项补贴”的排查整改工作。

(三)注意事项。各乡镇民政所根据县民政局“两项补贴”享受对象名册和县残联残疾人证名册,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2019年“两项补贴”对象进行清查,对出现漏发、多发和错发对象要逐一进行排查并做好政策宣传和退还补贴工作,确保排查对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1、对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指导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办理《残疾人证》;对死亡或迁移、康复的,及时上报县残联,注销《残疾人证》。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残疾人特困(五保)人员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残疾孤儿是否叠加享受困难生活补贴。

3、残疾孤儿不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5、对因死亡或迁移即时停发补贴。

6、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导致漏发补贴资金的,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填报附件2《2019年残疾人漏发“两项补贴”名单》。

7、对不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对象,要在识别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并填报附件3《2019年残疾人错发“两项补贴”名单》。

各乡镇要设立“两项补贴”政策专栏,及时公示残疾人政策和“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姓名、残疾人证号码、住址、享受何种补贴及开始享受时间),公示率须达到100%,公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及时更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所、残联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全面统筹、及时调度,确保“两项补贴”排查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排查整改会议,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释与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家庭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三)抓好责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是脱贫攻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这次排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高度警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精准完成“两项补贴”全面排查清理认定任务。坚决杜绝排查清理认定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对逾期未报的乡镇将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