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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材料范文精选

研究材料

研究材料范文第1篇

在应用耐火材料的生产行业中,特别是在钢铁工业中当前的主要趋势是如何降低耐火材料的单位消耗。在炼钢生产中可使耐火材料单位消耗显著降低所采用的材料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此类材料包括:耐火浇注料、喷涂料、捣打料、可塑料、火泥(耐火胶泥)、干混合物、耐火涂层、陶瓷纤维等。不定形耐火材料在下列方面优越于定型耐火材料:生产费用、筑造效益、使用寿命、安全性、材料的单位消耗等。在耐火材料生产的总规模中不定形耐火材料所占比例日益增大。在不定形耐火材料应用最多的是耐火浇注料和喷涂料。通常耐火混合物或者耐火浇注料呈原始状态向用户供货,这些料的成型(浇注、制造整体内衬)和烧成系在使用前或者使用过程中直接在热工窑炉中进行。冶金工业的快速发展和改善,促使对不定形耐火材料的要求提高。由于采用优质原料(包括超细粉)、新型结合剂、高效加入剂、最佳化的颗粒组成及完善的施工工艺,使不定形耐火材料(特别是浇注料)的开发取得巨大的进步。

2冶金工业用新一代耐火浇注料

新一代浇注料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这与其具有较高的高温强度、高抗侵蚀性、高使用温度及高抗热震性有关。由于采用由纯净原料,并按照复杂工艺制成的优质材料,使不定形耐火材料的使用达到最好的效果。这些因素决定着优质耐火材料的生产成本较高。众所周知,不定形耐火材料的使用性能不仅取决于其物质组成,也取决于其成型及加热处理等工序完成的质量。采用不定形耐火材料时,这些工序都在用户处直接进行,这也是不定形耐火材料使用时的主要复杂性之一,因而要求内衬施工的工人应具有较高的熟练程度,对所用施工设备也提出较高的要求。波罗维奇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科研中心开发并开始生产牌号为Borcast及BorAlucast系列的低水泥耐火浇注料混合物、喷涂料、隔热干混合物。上述材料在钢铁工业及有色冶金工业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在开发新型高效不定形耐火材料方面所获得的显著成就说明了在生产具有较高纯度、强分散性及化学活性的各种原料方面业绩斐然。在生产不定形耐火材料时,利用自身的材料(包括本体材料和骨料)可以降低其使用费用并控制其质量。在浇注料的配料组成中采用各种不同的流变性加入剂可以显著降低浇注料混合物的用水量,改善其流动性和施工便捷性,调节凝固或硬化时间。为了强化干燥,在耐火浇注料中使用聚丙烯纤维,在进行加热处理和烧成时该纤维可以加速和缓和脱水过程,因此,降低了应力和浇注料开裂的危险性。根据用途,耐火混合物分为振动施工型和自扩型两种。为了提高结构强度和抗热震性,浇注料可以采用普通钢纤维或者低碳钢纤维来增强。

2.1Borcast系列耐火浇注料混合物

就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而言,不定形耐火材料的分类与俄罗斯国家标准ГОСT28874中传统耐火材料的分类是一致的。在实践中应用最多的为刚玉质、莫来石刚玉质、莫来石质及硅酸铝质的不定形耐火混合物。按照用途,耐火浇注料混合物分为下列数种:(1)牌号为Borcast95WK、Borcast96W及Borcast96S的耐火浇注料混合物该类料用于在钢包、中间包及炼钢电弧炉中作整体内衬。其物理化学性能列于,制造部件示于图1。结合剂类型:水硬性结合剂。施工方法:振动法和自扩散法。主要原料:刚玉。(2)牌号为Borcast80W、Borcast80S、Bor-cast70WT及Borcast70ST耐火浇注料混合物此类料用于作钢包和中间包的盖、钢包和中间包的永久衬、加热炉的上部砌块、铁水脱硫喷枪,以及作为钢包永久衬的维修用料。其物理化学性能列于,内衬筑造示于图2。结合剂类型:水硬性结合剂。施工方法:振动法和自扩散法。主要原料:莫来石刚玉熟料、红柱石。(3)牌号为Borcast65S、Borcast55W、Bor-cast50W耐火浇注料混合物此类料用于作钢包和中间包的盖以及作它们的永久衬。其物理化学性能列于。结合剂类型:水硬性结合剂。施工方法:振动法和自扩散法。主要原料:黏土熟料。(4)牌号为Borcast70SiC及Borcast70SiC-2耐火浇注料混合物此类料用于作钢包底的内衬和制作铁水脱硫喷枪。其物理化学性能列于,制造衬板示于图3。结合剂类型:水硬性结合剂。施工方法:振动法。主要原料:刚玉、铝土矿。因为在使用耐火浇注料混合物时,在内衬干燥方面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在用浇注料制作的冶金窑炉内衬的最重要的工序为干燥和烘炉过程。波罗维奇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们推荐的干燥制度可以保证内衬整个体积内的水分均匀地排出,如果不遵守该干燥制度将导致材料开裂。Borcast系列耐火浇注料混合物已经成批地向下列冶金企业供货:北方钢厂股份有限公司、布列兹泥科夫炼镁厂、彼得钢厂、奥斯柯尔斯克电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2.2牌号为Borgun-1、Borgun-2及Borgun-3的喷涂料

当对冶金窑炉进行喷涂(或喷补)时,将特殊配料组成的喷涂料均匀地喷涂到炉衬的损毁面上,以防止其进一步损坏。耐火喷涂料的喷涂层可以承受炉子的热负荷,保护其工作面不受炉渣和钢水的侵蚀。在喷涂炉衬时,耐火喷涂层可充当耐火砌体,此外,它如同耐火砌体一样可使炉衬中的温度梯度降低,从而使砌体受炉渣和钢水侵入的深度变浅些。喷涂层可以保护砌体的砌缝,填塞内衬的裂缝、坑洞及个别烧毁部位,防止其进一步损毁。采用喷涂方法修补内衬时,对于炼钢炉、钢包及中间包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选择喷涂料用材料时,必须考虑下列主要指标:窑炉作业的温度制度;在工作温度范围内就其物理机械性能方面喷涂层与内衬表面之间发生侵蚀作用的程度。对向内衬永久层表面喷涂的喷涂料提出下列基本要求:喷涂料应能沿着喷涂机软管顺畅地流出、使用时其体积稳定、在内衬表面具有足够的附着性。在对钢包进行干燥和烘烤时,喷涂料应不易分层剥落及开裂,在内衬永久层中不发生烧结,保证钢包中的残钢及残渣易于清理,且不损坏内衬的永久层。

2.3牌号为Borgun-1及Borgun-2喷涂料的干混合物

结合剂类型:化学结合剂。施工方法:喷涂。主要原料:黏土熟料。

2.4牌号为Borgun-3喷涂料的干混合物

近年来对杂质含量低的钢的需求量日益增大。中间包是由耐火材料筑造的容器,在浇铸之前钢水要在中间包进行精炼,对于中间包内衬的工作层来说大多选用MgO质耐火材料。所开发的牌号为Borgun-3喷涂料的主要组成完全符合这种要求。结合剂类型:化学结合剂。施工方法:喷涂。主要原料:镁砂。喷涂料的主要组分为骨料、化学结合剂和添加剂。化学结合剂含有易熔组分,在加热时可促进迅速生成陶瓷结合剂。作为结合剂可以采用硅酸钠、硫酸镁、矾土水泥和各种镁盐。在此类料中结合剂的数量介于1%~10%之间。在波罗维奇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科研中心开发了一系列喷涂料用功能性加入剂。该类加入剂包括:结合剂组分、促凝剂、分散性组分、增强性组分及黏性调节剂。根据研究结果,在料中可以不加黏土组分及分散性组分,这种情况并不降低其附着性和强度性能。

2.5隔热耐火浇注料混合物

开发此种产品的迫切性是显而易见的,在能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条件下,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如何通过降低冶金窑炉热损失的方法来节约经费支出。波罗维奇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研中心开发并向生产中推广应用牌号为Bortherm隔热耐火浇注料混合物。该混合物的体积密度为0.8~1.4g•cm-3,并且具有不同的热导率和强度性能。此类混合物的使用温度为1000~1300℃,其物理化学性能列于。

研究材料范文第2篇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开展消防工作的必要性

虽然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极大提高,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但是受自然、人为环境的影响,一些消防隐患还是存在于我周围,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造发生火灾后燃烧快,

一是建筑结构上没有周全地考虑到消防因素。易蔓延。农村的住宅单位相对集中,大部分地方还保留着原来生产大队的居住形式,户户相邻,结构紧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大环境下,农村的住宅用地也明显比以前要显得紧缺。由于消防知识的薄弱和消防意识的不够,许多农民在盖房时,缺少对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考虑。发生火灾后,火势就会在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迅速蔓延,甚至造成成片的火灾。

二是现代化进程加快。诱发火灾的原因也增多。近几年,特别是提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广大农民群众的收入逐年增加,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一些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家用电器应有尽有,但是许多农民群众家中电器线路、用电设备的铺设安装先对并不是很正规,所以由电路电器等发生火灾的比率相对增加。随着城市打假力度的加大,一些低价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不法商贩在将目标盯向了广大的农村市场,大量劣质电线、电器流入农村,由很大一部分农民群众缺乏安全意识、贪图一时便宜,使其在农村大行其道,这些都为火灾埋下了隐患。有些农民群众虽然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但是使用过程中缺少维护保养的常识,使一些线路设备老化,超负荷工作,也是极易酿成火灾。

三是农村建设中忽视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当发生火灾时。由些地方就用了简易的小型消防车,即在机动形较高的摩托车,三轮车后面加上一个小水泵,抽取火灾地点周围天然河道里的水予以灭火。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部分家庭都用上了自来水,人们很容易忽视对原有的天然水资源保护,有的填沟造屋,有的把周围的天然河道当成垃圾场,往河道里肆意第扔垃圾,更有的家庭式作坊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源,也对水质带来影响,有的农村中的小溪河流水草从生,这都给农村的消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是部分农村家庭中。剩下的个体防范能力薄弱。据不完全统计,一般的村庄,中、青年外出打工的65%以上,大中能了解消防,部分老弱病残留守家中。做好防火措施的微乎其微,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报警电话都不知道。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够正确组织扑救的就更少,致使防火灭火能力大大降低,难以有效的防范和抵御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在初期阶段控制火势,也很难在火灾时进行有效的自救。由于以上原因所造成的火灾不计其数,国广大的农村中。还有其他许多能预见的和不能预见的安全隐患的存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安全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就不可能能提高生产生活的质量,更不可能顺利地完成党和国家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任务,所以,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时非常由必要的。

二、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上述文章中提到例如建筑结构的不合理。缺乏对自然水资源的保护,都能表现出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广大农村中还有许多不能立即预见的安全隐患的存在少数村民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知道,发生火灾时不懂得如何报警,不知道自己怎样使用灭火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不清楚如何进行火场自救逃生,这些都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不变。

二是一些基层政府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够。一些基层党委、政府没有把农村消防工作放在很重要的地位。没有设立严格的消防制度,责任没有明确,部署没有到位,有的政府甚至没有把有关的消防规划纳入乡镇的建设发展规划中,造成了先天隐患,使消防工作出现空白。同时,村民防火意识淡薄,缺乏日常的防火安全常识,这和政府日常缺乏有力的宣传是很由关系的消防工作中继续解决的一道难题,

三是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缺乏和消防装备器材配置的缺乏。也是由多种原因所造成的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条件极差,大部分地区对农村消防工作基本没有资金投入,少数地区由于领导不够重视或者财力有限等诸多原因,几乎没有投入资金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数地区的乡镇工业园区道路两侧均未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河道整治时没能按规划要求设置消防取水口。

四是消防监督管理检查力量薄弱。监管人员主要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但是许多地区,消防队的监管人员严重缺乏,还因为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较为分散,平时很难深入到各镇、村组进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这样,必然就使农村的消防工作出现漏洞,日常的监督检查管理中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消除火灾隐患,这给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同时,消防队的消防员数量也很少,很多地方都招收聘任制消防员,有很多是没有受到过很严格的专业训练的发生火情的时候不能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法,从而就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后,相对于城市消防队,农村消防队的干部也相当紧缺,各项事务的管理上无法面面俱到所以在一些事情上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如何改善农村消防现状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制度。要改善农村消防现在不太理想的状况。各地要由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位,并且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宣传,让群众参与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对于各级政府的责任由非常明确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消防的规划设计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各级政府要明确任务,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组织领导好各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从而提高农村消防的水平。

研究材料范文第3篇

现在的生活中烫金材料越来越广范地运用到每一个角落。在烫金材料的生产中经常出现的色铝分离现象又称"流色"或"露银",即烫印后剥离时颜色容易脱落,露出铝层,影响烫金效果。产生色铝分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要分析产生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烫金材料是由各种涂层、镀铝层和基膜的叠加构成,其结构如下:(略)。

在正常状态下色层中的染料均匀地分散于树脂中。烫印转移后,正常情况下色层与铝层胶层牢固地附着在烫印物(纸张、织物、皮革等)上,颜色均匀鲜艳、光亮度高。

而有时出现颜色不均匀、深浅不一、露银、甚至完全变成银色的现象,既色铝分离。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该现象主要由如下几方面产生:正常烫印剥离如下:(略)。

1.染料比例过高。

电化铝色层中树脂的作用是包裹染料形成一个结实的涂层,并与铝层牢固地结合。如染料比例过高树脂无法包裹染料,染料象一盘松散的沙子处于游离状态,在色层树脂与铝层之间有许多染料将它们分隔开,树脂无法附着在铝层上,当烫印后剥离时,铝层与胶层牢固地附着在烫印物上,而部分色层与离层随PET基膜被剥掉,部分色层不太牢固地附着在铝上。部分染料与色层一起随PET基膜被剥掉,部分染料不太牢固地附着在铝层上,有的地方铝直接暴露在外呈现出银色。这种原因导致的色铝分离,烫印后表面有不规则块状露银。

剥离如下:(略)。

2、染料与树脂相容性不好。

因物质固有的特性,染料与树脂不相容,产生排斥,染料迁移到树脂表面,很容易从树脂上脱落下来。大量染料阻挡树脂与铝层的结合。这种原因造成的色铝分离非常严重,当剥离时树脂与铝层完全分开,呈银色。

剥离如下:(略)。

3、选用树脂不当。

有的树脂本身与铝结合性不好,用这种树脂作色层,树脂对铝的附着力差,剥离时就会产生色铝分离。根据树脂与铝相容性的大小,树脂对铝的附着力也不同。完全不相容的,完全色铝分离,呈银色,剥离情况与第二种相同。相容性弱的,树脂对铝有一定的附着力,出现颜色深浅不一、部分露银的情况,剥离情况与第一种相同。

4、色层涂布时固化不完全。

色层涂布后进入烘箱,涂料不仅要烘干,更重要的是树脂要进行固化反应。如果固化反应不完全,树脂本身不能结合成一个结实的涂层。涂层较松散,也就不能将所有染料牢牢地包裹起来。小部分染料呈游离状,影响树脂对铝层的附着力,导致色铝分离。随固化程度的不同,色铝分离的严重情况不同。固化较好的色铝分离较轻,剥离时会出现颜色深浅不一、轻微露银的情况。固化不好的色铝分离较重,剥离时出现大块状露银。基本没固化的完全色铝分离,剥离时呈银色。色层的固化主要由烘箱温度、涂布速度来决定。也可加入催化剂来促进固化反应。在生产中,涂布机的涂布速度调整范围有限,速度过低张力难控制、产能低。而烘箱温度调整方便,可调范围大,所以通常用烘箱温度来控制色层的固化。下面这组数据就是涂布速度不变,只改变烘箱温度得到的不同程度的色铝分离。色铝分离程度由色层残留在PET膜上的量来表示,我们称色铝分离率%。

5、产品受潮。

由于铝对水十分敏感,产品在存放过程中应保持干燥。烫金材料受潮后涂层与铝的结合力明显下降,导致色铝分离。受潮严重时铝与两面涂层(色层及背胶层)的附着力都明显下降,无法正常烫印,甚至铝层被氧化,烫金材料表面出现斑点。解决方法。

1、色料中染料的比例不能太高,一般不超过树脂的1/4。

2、选用与色层树脂相容性好的染料。

3、选用与铝结合性好的树脂,或添加与铝结合性好的树脂做色层树脂。

研究材料范文第4篇

石油是最为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原料之一,具有“工业血液”之称。然而,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石油对海洋,河流等自然水体的污染日趋严重。石油物质在水体表面会形成一层油膜,导致水体溶解氧下降,致使水体中浮游生物窒息死亡;同时影响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导致水体生态系统失衡。此外,石油中的多环芳烃(PAHs)、苯和酚类物质将长期影响生物的代谢,对其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油类物质在水中的存在形式可分为浮油、分散油、乳化油和溶解油4大类。对含油废水的吸附处理,主要是利用吸附材料的表面活性,通过物理或化学吸附将污染物富集于表面,以去除含油废水中的溶解油、乳化油和其他污染物的过程。吸附法的关键在于吸附材料的选择和制备,比表面积、饱和吸附容量、再生方法、成本经济都是衡量吸附剂优劣的标准。国内外研究的吸附材料主要可分为无机型吸附材料、有机合成材料和有机天然材料。本文将针对这几类典型材料处理含油废水的研究现状进行介绍。

1无机型吸附材料

1.1炭质吸附材料

目前,国内外使用最为广泛的炭质吸附剂主要为活性炭。活性炭具有非常丰富的孔隙结构和的比表面积,是一种非极性结构的吸附剂。它不仅具有较好的吸油能力(一般为30~82mg/g),还能同时吸附废水中其它大分子有机污染物。然而活性炭的价格较贵,再生也比较困难,通常只用作含油废水的深度处理。活性炭还可与其它吸附材料,如沸石、二氧化硅等一起组成复合型吸油剂,以利于其回收。据报道,膨胀石墨、焦炭等炭质吸附材料对含油废水的处理也具有较好的效果[1]。

1.2无机硅酸盐型吸附材料

硅酸盐矿物是一类由金属阳离子与硅酸根化合而成的含氧酸盐矿物。在自然界分布极广且储量丰富,是构成地壳、上地幔的主要矿物,估计占整个地壳的90%以上。凹凸棒石是一种具有层链状结构,含水富镁(铝)的硅酸盐粘土矿物。宋宁宁[2]利用改性后的凹凸棒石为吸附剂,进行了实际含油工业废水的静态吸附实验和动态吸附实验研究。结果表明该吸附剂具有良好的除油能力,每1kg的吸附剂可处理含油浓度为72mg/L的废水1.18m3,吸附量远远大于活性炭。经加热再生,重复使用5次后,仍有较好的吸附效率。此外,也具有很好的持油性能。滑石也是一种具层状构造不带层电荷的含水镁质硅酸盐矿物,具有化学稳定性、吸附性和疏水亲油性等特点。冯云姝等[3]以滑石粉为吸附剂,选取了汽油和柴油配制含油废水,考察了滑石粉处理含油废水的可行性。实验结果表明,滑石粉对处理该含油废水具有显著效果,最佳条件下,汽油废水COD去除率可达到97.8%,柴油废水COD去除率可达到81.5%。

2有机合成材料

聚丙烯是有机合成材料中一种广泛使用的吸油材料,其吸油量可达到16g/g[4]。将无机填充剂(如镁或铁的盐类,氧化物等)与聚乙烯、聚苯乙烯等制备的复合吸油材料,其吸附容量可达0.3~0.6g/g[5]。文献报道可以将泡沫状的或膨胀的聚苯乙烯,切碎成1~3mm大小的粒子[6],或被纤维材料包裹的聚苯乙烯泡沫废料小粒,用来去除河流或海洋表面的溢油[7]。阳离子树脂也属于一种亲油型材料,侯士兵等[8]尝试用废阳离子树脂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发现该吸附材料对含油废水的去除率均达到80%左右,但其使用寿命还待进一步研究。

3有机天然材料

近来,国内外开始关注天然高分子材料(主要为农业废弃物)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开发和应用。该类生物质吸附剂产量可观,并具有可再生性、可降解性、环境友好等特点,决定了其较高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张思文等[9]采用H2O2/NaOH对玉米秸秆(RCS)进行改性,制备了可吸附石油的生物质吸附剂(HNCS)。改性后材料的纤维素结构明显,利于石油进入纤维素内部结构,比表面积明显增大,改性后吸附剂的吸油量由改性前4.33g/g增大为14.08g/g。封莉等[10]以新型果壳滤料-核桃壳为滤料,考察了不同粒径、滤速、混凝剂投加量条件下,对油田洗井废水中油和浊度的去处效果。粒径范围0.45~0.9mm,最佳滤速10m/h,混凝剂投加量10mg/L时为最佳条件,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江茂生等[11]以红麻杆为原料,采用盘磨预处理工艺,经300℃热解制备的吸油材料对90#汽油的吸收量已可达13.28g/g。该催化剂制备工艺简单,无生产污染,便于应急处理,所吸收的油品可通过压榨、热蒸发等方法回收。

研究材料范文第5篇

研究“占道经营”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占道经营。不难发现,在政府部门的公告,电视、报纸的新闻报导中,“占道经营”一词几乎总是与“集中整治”、“治理”、“取缔”等词语同时出现。城市管理部门清理整治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沿街店铺利用门前空地或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城管部门通常称之为“伸舌头”);二是街头摊贩利用路边空地或广场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商品交易的行为。本文主要将第二种情况,即小商小贩在城市街头的贩卖活动(即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公共利益辨析,其原因有三:一是根据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发生的占道经营情况中,90%以上为小商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二是占道经营治理中所积累的矛盾和出现的暴力抗法等问题也主要来自于对街头摊贩的取缔行动中;三是街头摊贩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弱势群体构成,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对其所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对于在城市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选择原因的基础上,本文给出“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定义:城市无稳定职业者为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从业人员:实施占道经营的街头摊贩来自于“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按户籍属性区分,这一群体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具有城市户籍的无稳定职业人员,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二)从业动机:街头摊贩限于自身条件,迫于生计而实施占道经营行为,其动机是“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在主观上并不存在破坏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故意,其在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商业网点覆盖能力的不足,方便了市民生活。

(三)经营地点: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这是本文所研究的占道经营问题在空间上的规定性:一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城市;二是占道经营的实施地点为城市中开放的公共空间。而如何发挥城市公共空间除通行能力之外的多种用途,从而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魅力、增加就业机会、恢复城市活力正日益为城市管理研究者所重视。

(四)行业特点:“小规模的”“商品经营”活动。街头摊贩在学历、年龄、劳动技能等方面大多处于劣势,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所以其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具有技术要求低、投入少、规模小、见效快的行业特点,而这一非正规就业形式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五)政府态度: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活动“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保护”,属于违法行为,因而受到城市管理部门反复的清理取缔。在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占道经营取缔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与摊贩之间积累了一定的矛盾。

从“街头摊贩占道经营”定义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摊贩实施占道经营是在自身生存能力和就业条件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一种“自我救济”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的行为,但本身并不存在“违法”的故意。而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对其反复加以取缔,致使以弱势群体为主的摊贩群体在难以找到其他生活出路的情况下,与政府部门维护市容环境的执法权之间产生了矛盾,并且发生了一些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从而使占道经营治理问题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社会问题。

二、运用公共管理理念分析街头摊贩占道经营活动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一)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或者根本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一)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或者根本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中的一部分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提升的同时,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他们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得到相应的补偿,在这种补偿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帕累托改进”原则并未得以实现,如果政府和社会对于他们的“自我救济”行为给予宽容、理解和引导,允许摊贩通过自食其力解决生存危机,我们可以将这种解决办法作为目前无法真正实现利益补偿情况下的一种补救措施,从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趋近于“帕累托改进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外部性分析

占道经营对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这一行为的负外部性,消除这一负外部性正是城市管理部门取缔摊贩的理由。多年以来,城市管理部门以运动的方式对占道经营行为采取了一轮又一轮的取缔行动,每一轮集中整治,城市管理部门都力图通过“毕其功于一役”的方式消除这一“城市顽症”。但是,城市政府部门忽略了这一“占道经营”本身的正外部性。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困难群体和城市化进程中流入城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成为城市中无稳定职业的困难群体,而由于我国近年的高经济增长并未带来高就业增长,这一群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会保持一定的规模。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对这一群体的覆盖率非常低,他们在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同时,无法靠社会保障体系中满足其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中就业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者选择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以实现“自营就业”,在非正规就业的方式选择上,成为街头摊贩的进入门限最低,见效最快,几乎是就业能力较低的困难群体的最可能做出的选择。根据世界劳工组织的调查,成为街头摊贩是进行非正规就业的主要方式。而这种“自我救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正是占道经营行为所具有的巨大的“正外部性”。本文认为,这一正外部性远远大于其负外部性,而城市管理部门恰恰是忽略了或者说低估了街头摊贩存在的巨大的正外部性,而试图以行政强制手段彻底铲除占道经营现象的行为以消除其负面影响。但是,强制取缔的措施在使城市市容环境得以改善的同时,却迫使众多以“占道经营”来实现自我救济的摊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谋生方式。摊贩群体在无法实现自我救济又难以得到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没有办法得到满足。本文认为,街头摊贩在合理范围内存在其正外部性是明显的,而城市管理部门在退路进厅没有真正到位的情况下,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取缔摊贩是在进行一场损失大于收益的“负和博弈”,其结果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占道经营治理政策时,应重新认识街头摊贩的存在对于社会生活的积极意义,通过规范、引导摊贩的经营活动,体现城市治理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使摊贩经济为方便市民生活、保障摊贩的基本生存需要而发挥积极作用。超级秘书网

三、政府部门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作用

城市治理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便民而不是治民,这一指导思想在占道经营治理中尤为重要。这里的“民”是包括生活在某一区域内的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这一城市中的街头摊贩。摊贩群体与生活在同一城市中的其他人一样,也需要生存,也有老人需要照顾,也有孩子需要上学,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生老病死。但他们又与城市中的很多人不同,他们来自于城市中生活最贫困的群体,他们夏天头顶烈日,冬天冒着严寒,从事着这个城市中最辛苦、最没有保障的工作。他们用自己的劳动为市民带来了生活的方便,同时获得维持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生存需要的微薄收入,他们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来自全社会的特别是政府部门的关怀和帮助。

城市治理要体现便民原则,城市管理领域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占道经营治理更是如此。在占道经营治理中,要切实以“便民”而不是“治民”为指导思想,在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和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前提下,对摊贩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而不是以行政强制手段而进行取缔,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占道经营治理当中真正体现“便民”原则,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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