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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范文精选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范文第1篇

马考维茨(Markowitz)是现资组合分析理论的创始人。经过大量观察和分析,他认为若在具有相同回报率的两个证券之间进行选择的话,任何投资者都会选择风险小的。这同时也表明投资者若要追求高回报必定要承担高风险。同样,出于回避风险的原因,投资者通常持有多样化投资组合。马考维茨从对回报和风险的定量出发,系统地研究了投资组合的特性,从数学上解释了投资者的避险行为,并提出了投资组合的优化方法。

一个投资组合是由组成的各证券及其权重所确定。因此,投资组合的期望回报率是其成分证券期望回报率的加权平均。除了确定期望回报率外,估计出投资组合相应的风险也是很重要的。投资组合的风险是由其回报率的标准方差来定义的。这些统计量是描述回报率围绕其平均值变化的程度,如果变化剧烈则表明回报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风险较大。

从投资组合方差的数学展开式中可以看到投资组合的方差与各成分证券的方差、权重以及成分证券间的协方差有关,而协方差与任意两证券的相关系数成正比。相关系数越小,其协方差就越小,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也就越小。因此,选择不相关的证券应是构建投资组合的目标。另外,由投资组合方差的数学展开式可以得出:增加证券可以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

基于回避风险的假设,马考维茨建立了一个投资组合的分析模型,其要点为:(1)投资组合的两个相关特征是期望回报率及其方差。(2)投资将选择在给定风险水平下期望回报率最大的投资组合,或在给定期望回报率水平下风险最低的投资组合。(3)对每种证券的期望回报率、方差和与其他证券的协方差进行估计和挑选,并进行数学规划(mathematicalprogramming),以确定各证券在投资者资金中的比重。

二、投资战略

投资股市的基金经理通常采用一些不同的投资战略。最常见的投资类型是增长型投资和收益型投资。不同类型的投资战略给予投资者更多的选择,但也使投资计划的制定变得复杂化。

选择增长型或收益型的股票是基金经理们最常用的投资战略。增长型公司的特点是有较高的盈利增长率和赢余保留率;收益型公司的特点是有较高的股息收益率。判断一家公司的持续增长通常会有因信息不足带来的风险,而股息收益率所依赖的信息相对比较可靠,风险也比较低。美国股市的历史数据显示,就长期而言,增长型投资的回报率要高于收益型投资,但收益型投资的回报率比较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增长型公司会随着时间不断壮大,其回报率会逐渐回落。历史数据证实增长型大公司和收益型大公司的长期平均回报率趋于相同。另外,投资战略还可以分为积极投资战略和消极投资战略。积极投资战略的主要特点是不断地选择进出市场或市场中不同产业的时机。前者被称为市场时机选择者(markettimer),后者为类别轮换者。

市场时机选择者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减现金增股票,提高投资组合的beta以增加风险;在市场不好时,反过来做。必须注意的是市场时机的选择本身带有风险。相应地,如果投资机构在市场时机选择上采用消极立场,则应使其投资组合的风险与长期投资组合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致。

类别轮换者会根据对各类别的前景判断来随时增加或减少其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但这种对类别前景的判断本身带有风险。若投资者没有这方面的预测能力,则应选择与市场指数中的类别权重相应的投资组合。

最积极的投资战略是选择时机买进和卖出单一股票,而最消极的投资战略是长期持有指数投资组合。

公司资产规模的大小通常决定了股票的流动性。规模大的公司,其股票的流动性一般较好;小公司股票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因此风险较大。从美国股市的历史数据中可以发现,就长期而言,小公司的平均回报率大于大公司,但回报率的波动较大。

三、投资组合风险

我们已经知道,投资组合的风险是用投资组合回报率的标准方差来度量,而且,增加投资组合中的证券个数可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但是,由于股票间实际存在的相关性,无论怎么增加个数都不能将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降到零。事实上,投资组合的证券个数越多,投资组合与市场的相关性就越大,投资组合风险中与市场有关的风险份额就越大。这种与市场有关并作用于所有证券而无法通过多样化予以消除的风险称为系统风险或市场风险。而不能被市场解释的风险称为非系统风险或可消除风险。所以,无限制地增加成分证券个数将使投资组合的风险降到指数的市场风险。

风险控制的基本思想是,当一个投资组合的成分证券个数足够多时,其非系统风险趋于零,总体风险趋于系统风险,这时,投资组合的风险就可以用指数期货来对冲。对冲的实际结果完全取决于投资组合和大市的相关程度。若投资组合与大市指数完全相关,投资组合的风险就能百分之百地被对冲,否则只能部分被抵消。

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是由投资组合对市场的相关系数乘以投资组合的标准差来表达,而这里的相关系数是投资组合与市场的协方差除以市场的标准差和投资组合的标准差。因此,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正好可以由投资组合对大市指数的统计回归分析中的beta值来表达。投资组合对大市的beta值是衡量投资组合系统风险的主要度量。投资组合的回报率、方差或标准差以及其beta值是投资组合分析和管理中的三个最重要的数据。在投资组合的另一重要理论是在资本市场理论中引入了无风险资产的概念。在实际中,我们可以将国库券认为是无风险资产。任何投资组合都可以看成是无风险资产和其他风险资产的组合。于是,投资组合的期望回报率可以表达成大市回报率与无风险回报率之差乘以beta值再加上无风险回报率。

国际金融投资行业也广泛地使用VAR(Value-at-Risk)的方法来分析和管理投资组合甚至公司全部资产的风险。VAR实际上是衡量资产价值变动率的方法。其基本概念是:假设某投资组合的回报率是以正态分布,衡量在确定的概率下投资组合可能出现的亏损金额。VAR值就是用均值减一个标准方差的回报率,可以用来计算亏损。

四、投资组合业绩评价

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对投资组合的业绩进行评估。养老金、保险基金、信托基金和其他基金的主要投资计划发起人一般会考察投资过程的各个主要方面,如资产配置、资产类别的权重和各类别重的证券选择。这类评估称为属性评估。对很多投资者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对一个特定的投资策略或投资机构效率的评价,如对有明确投资策略的开放式基金的评估。这种评估叫做指标评估。评估投资组合最直接的指标是回报率。但只有在相同或类似的风险水平下比较回报率才有实际的意义。从美国开放式互助基金的历史数据可以看到,增长型基金的beta值最高,系统风险最高,相应在牛市时的回报率最高,在熊市时的回报率最低。平衡型的基金则相反。收益—增长型的基金的系统风险和回报率都在增长型和平衡型的基金之间。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基金在一个时期所获得的回报率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风险特性和基金在当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在评估基金时,首先应将基金按风险等级分组,每一组的风险大致相同,然后在组中比较回报率的大小。

投资管理范文第2篇

1.1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性功能。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功能。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投资管理范文第3篇

经济界一般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期限较长,“沉没成本”较大,有利于避免金融风险,我国政府一直大力鼓励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1993年起连续7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直接投资会不会引发金融风险?笔者认为会引发,外商直接投资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

一、外商投资结构失衡,劣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加大了金融风险

我国曾经对外商投资一直采取普遍优惠的政策,缺乏明确的产业导向,虽然1997年制定了引进外资的产业政策,但是产业优惠在所有优惠中不占主要地位。由于第一产业投资周期较长,投资规模大,投资收益低;第三产业除了少数几个行业外,总体上限制较严,所以外商投资高度集中于第二产业,在工业中又集中于轻工业和加工工业,对第一产业投资很少,对第三产业投资畸形集中于少数几个行业。据统计,1991-1998年外商直接投资(按协议额)第一产业只有l.7%,第二产业占65.4%,其中工业占62.47%,第三产业占32.9%;根据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在独立核算三资工业企业1995年累计的外商实际投资中,轻工业的投资比重为57.l%,重工业为42.9%,其中原料工业为12.8%;在第三产业内部,房地产和社会服务业协议投资比重1979-1990年平均为60.3%,90年代以来上升到70%左右,其中房地产业比重在40%-50%左右,社会服务业(主要是旅馆业)接近20%,而商业(批零贸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比重较低。我们知道,我国三次产业一直失调,第一、三产业滞后,第二产业超前发展。从1990-1998年,工业按不变价格(1990价格)计算的比重上升到50.1%,提高13.l个百分点,与相同水平的国家相比,要高出10-2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按不变价格(1990价格)计算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8年只有27.9%,比1990年还降低了3.4个百分点,与相同水平的国家相比,要低10-20个百分点。我国第二产业超前发展与外资高度集中于工业部门、对工业投资比重上升(90年代以来与80年代相比提高5-6个百分点)有很大关系,与此相反,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实际产出比重下降,与外商投资较少。投资比重降低(90年代比80年代降低4个百分点左右)有一定联系,即外商直接投资加剧了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失调。

不仅如此,外商直接投资还加剧了工业内部和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失调,我国基础工业和原材料工业一直落后,成为整个经济发展和瓶颈,而外商直接投资高度集中于加工工业,使“瓶劲”状态更加严重,工业内部比例关系失调加大。我国第三产业内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比较落后,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较为发达,而外商直接投资却集中于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尤其是房地产业,使其畸形发展,加剧了第三产业内部的关系失调。结果是劣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降低了产业结构的总体效应。

实证分析显示:1995年三资企业创造的10713.97亿元工业总产值和所拥有的13348.47亿元总资产,与我国所有企业的平均水平相比,少为我国创造价值增殖543.66亿元,产值利税292,11亿元,资产利税218.78亿元;与我国国内企业相比,少为我国创造价值增殖672.98亿元,产值利税359.43亿元,资产利税210.19亿元。产业资本是整个经济运行的基础,产业资本运行效率的高低决定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程度,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从劣化产业结构、降低总体产出效应方面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

二、外资企业利用我们的政策优惠,进行不公平竞争,导致国内企业效益下降,大量贷款无法归还

外商投资我国的主要目的就是想占领庞大的市场,我国采取的“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更为此提供了契机。除了机制优势和“超国民待遇”外,港澳台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凭借雄厚的实力、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理念及周密的市场策划而取胜。在短缺经济时代国内企业还有发展的空间,但在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后,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迅速下降,经营困难增加,不少行业已逐步被外资控制,形成外资垄断的局面。从1993-1999年,外资企业销售收入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由8.64%迅速上升到25.72%;与此相应,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迅速降低,库存量增加,1999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成品库存高达3441亿元。另外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1995年在517个小类行业中,外资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30%的有133个行业。而1996年之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迅速增长,通过合资、收购国内企业,消灭国内竞争对手的情况有增无减,从而三资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要远远超过1995年的数字,如我国的饮料行业八大名牌汽水厂有七家合资,机床行业国有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由1990年的70%下降到1995年的30%;药品中合资药品和进口药品1996年已占70%。跨国公司利用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大举进军我国新兴产业或者说幼稚产业,一旦进入,就又利用我国“保护幼稚工业、避免重复引进建设、防止过度竞争”的政策,使来迟的竞争对手难以插足,从而独占中国市场。由于没有反垄断法,无法对此进行制裁。我国让出了市场,但并未获得技术,关键技术仍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可以说,一些政策目的是保护幼稚产业,结果却是保护了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市场份额的迅速增长压制了内资企业的发展空间,导致内资企业效益下降,亏损增加。据统计,我国工业企业百元资金产生的利税自1978年以来直线下降,由1978年的24.2元下降至1998年的9.7元,降低了60%;乡镇企业百元资金利税由1978年的39.8元下降为1998年的12.9元,下降了68%。经济发达的老工业基地如四个直辖市和东北三省下降幅度最大,亏损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直线上升。国内企业亏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外资企业显然起了巨大的作用。另外由于外资企业竞争优势较强,外资企业的效益还普遍高于内资企业,1999年外资企业资产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19.68%,销售收入占25.72%,利润占32.95%,即利润比重高于销售收入比重,销售收入比重又高于资产比重。

特别是我国为了改革国有企业,鼓励外资嫁接改造,一方面想利用外资企业的机制优势,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另一方面想利用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水平。想法是美好的,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恰恰被外资利用。外商在合资以前,首先要求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剥离,将落后的厂房、设备、多余的人员、巨额的债务全部摔给老企业,只与优质资产进行合资,这样合资企业竞争优势显著增强,盈利能力大增,很容易打败还未合资的国有企业,导致后者亏损累累,从而进一步要求外资嫁接改造,引致更多的购并与合资,外资企业进一步减少竞争对手,逐步控制国内部分产业的发展。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国企亏损的大量增加与外商投资的迅速增长和市场份额的增加有密切的联系。外资企业的竞争力明显强于内资企业,经济效益也好于内资企业,实收资本利润率是国有企业的两倍多,人均净利润是国有企业的近六倍。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外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断上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场份额一直在下降,只是到了1998年由于国家实施债转股。降低贷款利息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场份额才上升。与此相对应,国有企业亏损额一直在增加,利润总额1994年达到顶峰后就迅速下降,以致国有企业1996年、1997年、1998年净亏损分别为378.04亿元、403.12亿元、486.75亿元,由于国家的扶持,1999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额才下降,利润总额迅速增长,整体才扭亏为盈。计算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与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的相关系数为0.883,与外资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的相关系数为0.861,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与外资企业销售收人占全国比重的相关系数为0.910,即三者高度正相关。因此,国有企业的亏损除了体制原因,与外商直接投资有直接的联系。

国有企业亏损额的增加,使其还贷能力大为削弱,到1998年底累积了12000亿元左右的不良债务,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有银行贷款。据统计,到1998年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的70%贷给了国有企业,由于资产质量差,导致了收息难,据初步统计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收息率1994年为84%,1997年为69%,1998年降至60%以下,1999年估计值为50%以下,仅工商银行1998年底积欠利息就高达3155亿元,当年收息率为60.88%,比1997年下降7.64个百分点,因此,国有企业的亏损风险变成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形成了外资打败内资、内资拖垮银行的连锁反应。

三、外商直接投资一方面替代了部分国内资金,造成了银行资金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加剧了生产能力的过剩,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难度,即从供求两方面加大了金融风险

我国资金曾经一直很短缺,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但现在情况已经变化了,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商品普遍供应过剩,大批生产能力闲置。根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的调查,621种主要商品中,供求平衡的466种,占总数的74.2%,供大于求的155种,占总数的25.8%,供不应求的商品为零;900余种工业品生产能力的普查发现,半数产品生产能力利用率不到60%。外资的进入更是部分替代了对国内资金的需求,因为外资主要投向轻工业和加工工业,加剧了生产能力的过剩。根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依销售收入计算的外资企业与全国独立核算工业结构(28个制造行业)相关系数由1985年的0.497猛增到1995年的0.824,表明了外资企业的行业结构与内资企业由分工互补转变到相互替代,即竞争全面化。以1998年为例,外商直接投资454.63亿美元,其中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合计只占11.24%,而房地产业的比重为12.76%;真正属于“先进技术企业”的项目仅为2000个,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2.34%;其余的投资主要用于一般加工业和房地产开发,国内资金完全能够胜任。从单个行业来看,房地产业历年都是投资最多的行业,目前全国空置商品房8000多万平方米,占用银行资金1000多亿元,这有不少是外商投资的“功劳”。至于国内生产过剩的纺织业、商业,外商仍然继续对其大量投资。

随着外资替代内资,国内银行资金大量闲置,形成巨额存贷差,由表4可见,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流入与银行存贷差的变化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731。从1990年开始伴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银行存贷逆差逐渐变小,并于1996年转为顺差,且越来越大,2001年竟高达31302.50亿元,相当于当年外商直接投资的8倍。如果存款利率平均按1%计,就要多支付利息300多亿元,相当于2001年14家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利润的总和!目前在我国形成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一方面是引进资金,另一方面是闲置资金;银行一方面要为巨额存款支付利息,另一方面又不能将资金贷放出去产生收益,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

投资过剩还导致生产过剩,市场饱和,企业效益普遍下降,进入微利时代。1993年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为3.24%,其中国有工业企业为2.5l%,1999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平均资产利润率降为1.9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仅为1.24%。

我国为了减轻国企负担,刺激内需,从1996年5月1日起连续7次大规模地降低存贷款利率,一年期法定存款和法定贷款利率分别从9.18%和10.98%降到1999年6月10日的2.25%和5.85%,存贷利差从1.8%扩大为3.6%,即存贷利差已经超过了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企业支付的利息绝大部分被银行拿走,这在国际上是罕见的。即使如此,银行的效益仍然十分低下,1998年14家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利润只有200亿元,而资产总额为11万亿元,即资产收益率仅为0.18%,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更惨,近年来平均资本回报率只有3%,远远低于欧美大银行平均21.9%的水平,平均资产利润率只有0.26%,且呈下降趋势,与之相比,美国花旗银行的资产利润率是1.39%,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五倍多;美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目前仅为0.67%,而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为7.9%(官方公布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只包括逾期贷款中的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而银行机构非正式估计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0%-29%)。1998年底,四大国有银行存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4.67%,贷款占71%,不良贷款占73.15%,因此,四大国有银行的运营风险决定了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仍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作为核心业务,存贷差收入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利息收入占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为88.27%,中间业务收入很少;利息净收入占税前利润总额的比重高达1901.25%,即其它业务都是亏损的,完全靠存贷差收入去弥补并实现盈利。而发达国家大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很大比重,1986年美国7家最大商业银行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间业务;1993年瑞士银行中间业务盈利占总利润的60%-70%;90年代中期,新加坡、香港等亚太地区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人也达到30%以上,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的存款利率已经显著低于国际利率(美国一年期联邦基金利率为6%),为了防止资本外逃(这也会加大我国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降低利率对刺激消费毫元作用,我国货币已经到了“流动性陷阱”的边沿,因此,继续降低存款利率从而扩大存贷利差的空间极为有限;另一方面自1993年起银行贷款利率持续高于工业税前利润率,统计资料证实,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利息支出占销售利润总额的比重1993年达21%,1994年和1995年上升至25%和30%,而1995年税后利润却只占销售额的22%,即企业在为银行“打工”,因此,想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扩大利差根本行不通,从而银行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经营越来越难。

四、外资企业利润的大幅度增加对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

投资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风险指标信托公司风险评估

在历经5次整顿,2002年回归主业后,中国信托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信托成为了中国金融市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金新信托乳品计划到期未能兑现、青海青泰信托巨额亏损以及金信信托停业整顿等风险事件说明,信托公司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事实上,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我国目前唯一能够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市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信托财产来源的广泛性、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多样性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然而在我国投资理财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投资理财市场尚不发达、投资者投资理财理念尚不成熟的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也承受着很多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风险。这就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必须建立一套高效、科学、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运用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才能够适应信托投资公司未来的发展。

一、信托公司业务及风险揭示

信托公司的业务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可划分为五大类:

1、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2、投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

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的承销业务;

4、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使用见证、贷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5、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其中第三和第四为非资金推动型业务,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第一、二、五类业务一般需要资金支持,是目前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主要的风险源,按照国际上惯行的对风险的分类方法,信托公司在开展这几类业务时,主要面临政策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9个方面,每个业务都会面临其中的一项或几项风险。目前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理财中心、信托业务总部、证券管理总部、自营业务总部等部门,同时资金管理部作为公司的业务支持部门,其资金运用和调度,对风险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

(1)政策风险。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而给信托业务带来的风险。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影响显著,产业政策则对实业投资领域有明显作用。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还并不充分,政策因素很多时候对某一行业或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种政策因素可能直接作用于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通过信托业务涉及的其他当事人间接作用于信托投资公司。

(2)法律风险。对信托业务来说,其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信托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订而对信托业务的合法性、信托财产的安全性等产生的不确定性。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同以衡平法为基础的信托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且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信托配套法规尚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就更为明显。

(3)市场风险。即由于价格变动而造成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细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

(4)信用风险。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主要指信托财产运作当事人的信用风险。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会产生信托财产的运作当事人,形成新的委托关系,从而也会产生新的信用风险,该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业务运作前,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融资方)向信托投资公司提供虚假的融资方案与资信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担保等,骗取信托财产,最终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二是在运作过程中,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或控制方为了自身的利益的最大化,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或将信托资金投向其它风险较高的项目,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三是在信托业务项目结束后,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方或控制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信托投资公司及时、足额返还信托财产及收益,或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等,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操作风险。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内部控制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及外部事件给信托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还可以细分为(1)执行风险,执行人员对有关条款、高管人员的意图理解不当或有意误操作等;(2)流程风险,指由于业务运作过程的低效率而导致不可预见的损失;(3)信息风险,指信息在公司内部或公司内外产生、接受、处理、存储、转移等环节出现故障;(4)人员风险,指缺乏能力合格的员工、对员工业绩不恰当的评估、员工欺诈等;(5)系统事件风险,如公司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的风险等。

操作风险内在于信托投资公司的每笔业务之内,且单个操作风险因素与风险损失之间不存在清晰的数量关系,对业务延伸领域相当广泛的信托投资公司来说,最容易受到操作风险的冲击。

(6)流动性风险。这里的流动性风险指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或以信托财产为基础开发的具体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流动性要求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或信托业务产品可以随时得到偿付,能以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上变现出售,或能以合理的利率较方便地融资的能力。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将募集的资金以贷款的方式投入到资金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由资金的需求方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加之现行政策法规中对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制度安排本来就存在缺陷,结果造成流动性风险在当前的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

二、基于PKRI的风险管理模式

在信托公司的多种风险中,按可度量程度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可度量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二是不可准确量化的风险,如操作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那么根据这种不同情况,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都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不同方式。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新型的“程序+主要风险指标”(PKRI,Procedures+KeyRiskIndicator)风险管理模式,建立基于“PKRI”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体系(见图1)。

“PKRI”风险管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二是建立对风险度量的指标体系;三是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从而体现了制度建设与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完善的组织结构是信托公司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基础。公司的风险管理控制系统必定与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实践以及风险偏好相符。虽然风险管理系统依公司业务的规模与复杂程度而不同,但都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一个全面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战略、完成这一战略的政策与程序、风险度量与控制方法、战略实施的监督与报告系统以及战略、政策与程序的有效性本身的实时评估与反馈系统。所有这些基本要求,都需要有效的组织结构作为支撑,否则再好的条件也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PKRI中的P代表程序,即各项业务的决策程序、管理程序、资金运用程序和操作程序。所有这些程序必须是根据各项业务特点制定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序。因此,P代表了对于不可准确量化的风险的控制。

"PKRI"中的KRI是指以主要风险指标为基础的风险度量和监控系统。该风险管理系统主要监控和测量可量化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体现了对可量化风险的准确度量,为风险控制提供准确的判断依据。

三、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设计

指标体系主要适用于可度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根据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指标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参照巴赛尔协议、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商业银行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我们设置了三级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是公司层次上的,反应整个公司整体风险情况(见表2),二级指标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三级指标主要针对项目,是对项目的评价准则,从而形成公司→业务总部→项目三个层次的全面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一二级指标侧重的是对风险的事中、事后监控,三级指标侧重对风险的事前控制。构建该套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是:(1)代表性,风险指标能代表同类指标的变化趋势和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2)全面性,要覆盖信托公司全部经营活动,具有全面风险管理特征。(3)可比性,能够在不同平台上横向与纵向比较信托公司的各种风险,以满足监管需要,并能连续计算,使资料完整可比,能够连续观察经济运行变动。(4)实用性,指标简洁易于操作,具有实用性。(5)风险系统所选指标对公司经营活动过程的变化有灵敏的反映。

(一)一级指标体系

在确定风险控制指标后,根据信托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参考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数据确定各指标的预警界限值,再用事先确定的数据处理方法,对各指标的取值进行综合处理,得出公司风险的综合分数和相应的风险等级,最后显示公司风险状态。

由于指标体系中每一指标量纲不一致,为了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进行数据处理,我们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风险状态有4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有风险和较大风险表示,这4种状态规定分别对应不同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界限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下列线性映射函数,可以得到相应的分数。

Y=a2*[(x-b1)/a1]+b2(1)

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指标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一级指标体系共分为四类指标,每一类指标又包括若干个具体的指标,在确定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时,可先计算每一类指标的风险综合分数,然后确定整个公司的风险综合分数,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第m(m=1,2,3,4)类指标的风险程度的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

sm=∑wmismi(2)

i

其中smi表示第m类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分数;wmi为第m类中第i个指标所占的权重,sm的取值在0-100之间。

第二步,计算整个公司的风险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

4

(3)s=∑wmsm

m=1

其中Wm为第m类指标在整个风险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

(二)二级指标体系

根据不同业务部门,设定不同二级指标,以反映各部门的可度量风险.

(三)三级指标体系

三级指标为对信托项目和自营项目决策的一个基本评判标准。主要用于对信托公司风险的事前控制,是实施风险预防策略的基础。它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项目公司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企业及领导者素质、是否三年连续盈利、企业发展前景、总资产周转次数、流动资产周转率;

(2)项目公司盈利能力评价指标: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

(3)项目公司偿债能力评价指标:有效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或有负债比率、净资产增长率;

(4)项目公司实际信用偿还水平指标:利息偿还率、到期信用偿付率。

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对上述每一个单项指标给予一个标准分和满分值,然后根据该指标的实际值求出每一个单项指标的分值,最后将所有单项指标的分值相加,即可以得到项目公司总的评分。根据该分值,信托公司可以综合评判项目公司的风险,从而进行项目决策。例如,假定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净资产年平均余额×100%)的标准分为5分,满分值为净资产收益率15%,若净资产收益率为12%,则可以根据下式:

得分=(实际值÷满分值)×标准分

得到此单项指标的分值为4(=12%÷15%×5)分。

对于可度量风险,利用指标体系进行逐日的严密监控,根据要求不断进行调整。而对于尚未能够进行量化的风险指标,如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等,通过标准化程序进行控制。这样通过这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可以对信托公司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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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秋香,何荣天,证券公司风险评估及指标预警系统设计[J],证券市场导报2002,10

3.李进生,吴寿山(台湾).券商风险管理机制与架构论述[J].证券金融季刊2000,10

投资管理范文第5篇

法国境外投资的主要特点是:从地区分布看,境外投资集中在欧盟和北美。截至2000年,对欧盟投资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的52%,对北美地区投资占总量的34%.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投资规模很少,对中国投资仅占0.4%.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占境外投资总量60%,制造业占27%.

一、境外投资管理与促进的主要做法

(一)全方位境外投资支持体系

促进机构:

法国外贸保险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向本国企业提供境外投资方面的保险服务。法国工商会体系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

各类中介机构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特别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如巴黎工商会年预算4亿欧元,其中42%来自于税收;法国外贸中心年预算8亿欧元,45%来自国家拨款,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来自政府财政支持。

投资保险:

政府委托法国外贸保险公司从事支持境外投资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政治险主要范围是东道国实行国有化、外汇及红利不能汇出、战争及暴动等风险,期限长达5–15年。市场开拓险,年营业额在1.5亿欧元以下的企业均可享受,目的是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减轻开拓市场的前期商业负担。当中小企业在境外投资遇到重大亏损时,可通过保险返回其股本投资额的50%.

资金支持:

对于中小企业,平均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得到8千到1万欧元的国际市场开拓支持,这种支持是资助性质的,无需偿还。对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中央政府提供财政资助和政府贷款,支持其对最贫穷国家和新兴市场重点开拓的国家,开展非官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税收优惠:

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开办前4年有亏损时,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在10年内再把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财务合并制,跨国公司可将其全球投资损益合并计入财务报表。

信息服务:

一是,依靠驻外经商参处和大区外贸局,向法国企业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的经济贸易信息;

二是,法国外贸中心提供国外市场动态、产业信息、法律规定、税收规定、融资条件、国外企业需求以及出口担保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是,各类工商会,通过遍布全球的海外代表机构,建立各大区国际经贸资料中心,帮助企业掌握各种境外市场和经济政策信息。

(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职能分工:

涉及对外投资的宏观经济部门主要有经济财政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和法兰西银行国际收支司。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利用各种统计数据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和制定政策。

审批管理:

政府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原则上不采取审批方式管理,仅对涉及敏感领域和敏感国家(如伊拉克)的投资实施管制(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或履行国际义务)。对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国家也仅从出资人的角度关注投资效益,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批,而是让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自主运作。

外汇管理:

上世纪80年代初,法国对境外投资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超过1500万法郎的投资项目用汇需央行审批。1989年开始完全放开限制资本流动的外汇管制措施,刺激了法国境外投资、吸引外资双向增长,有力促进了法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税收制度:

采取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地域管辖的税收原则,即只有境内产生的利润才在法国纳税,而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损益不纳入法国母公司的纳税范围。同时,为防止因避税而到境外投资或工业外迁,如果境外子公司在国外的所得税低于法国所得税的二分之一,政府要求必须将其子公司的财务纳入法国母公司之中,除非母公司能证明其投资是以当地市场销售为主,而不是出于避税目的。

(三)境外投资统计制度

统计范围:

建立一套以国际收支为基础的较为完备的境外投资统计制度,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取得10%以上股东投票权或占有企业10%以上股份,就认定为直接投资,包括股本或资本金投资、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以及母子公司之间的借贷、垫款等。

统计内容:

主要是流量统计和存量统计。流量统计来源于企业的支付与决算申报。所有企业都要申报任何影响国际收支平衡的交易和行为,对外操作年金额超过1.5亿欧元的企业,必须直接向法兰西银行申报每一笔投资和贸易(直接普遍申报制度);其他企业可归类集中申报。存量统计的信息来源与流量统计不同,主要通过央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对企业进行调查来收集信息。投资流向以法国企业对外投资到达的第一个国家为准;投资的行业按法国母公司所属行业归类。

二、对我们的借鉴和启示

1、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致力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围绕提高企业竞争力,法国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政策透明度和使用效率,为企业创造条件。我国境外投资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着眼点要放在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大力推动境外投资支持政策体系建设,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坚实的保障。

2、以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境外投资的扶持政策

根据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对外投资的不同特点,法国政府量身定做了一整套支持措施,并辅之以统一、简便、标准的操作程序。我国目前对境外投资的支持政策内容少,审核环节重复设置,效果也不够明显。现阶段制定实施支持政策的重点可放在金融、信息服务税收、中介机构参与等方面,以方便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选择。同时,进一步简化有关支持措施的使用程序,整合现有政策资源,集中发挥扶持政策的综合效应;增加扶持政策的透明度,降低企业使用政策的成本,提高政策的利用率。

3、以宏观管理为前提,注重部门间协调和配合

随着外汇管制的逐步放开,法国政府目前基本上实行备案申报制度。由法国对外经济关系总司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外交部、法兰西银行、国库司和税收总署等部门的工作。我国境外投资管理手段单一,职能分散,缺乏协调。可考虑与外汇、财政、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境外投资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以信息统计分析为基础,不断提高宏观决策水平

法国境外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已经成为其实施科学决策的根本保证。通过深入的统计分析,主管部门能全面掌握企业境外投资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政策,正确引导投资方向。我国境外投资统计工作,应在完善新近出台的境外投资统计、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等办法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我国境外投资趋势性和战略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以中介服务网络为依托,提供全面信息服务

法国政府通过预算拨款、人员安排等手段,在不同层面建立中介机构服务网络,与政府的政策措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便利。我国境外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发育尚不完善,制约了企业境外发展。可考虑由政府指导,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多种形式境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其主要作用:

一是保证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利用政府各项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