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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在事业单位的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其中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尤为重要。本研究梳理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同时对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进行了分析,最后就事业单位改革对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及措施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旨在促进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

事业单位;改革;人事管理

为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事业单位在进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人员的统筹安排,高效的业绩保障,并且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优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同时,又要全面考虑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影响,防止对其他方面造成严重的后果。现在国家的事业单位改革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可以通过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更好的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业单位改革历程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强调要精简各级集中的干部人事,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废除了干部终身制,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这是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开始。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事业单位进行深入发展,对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和自主经营的权利进行扩大,逐步实施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制和辞退制,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后,事业单位人事方面改变了用人的方法,进行择优聘请,逐步建立起自身特色的分配制度,激励员工进行自主创新。从2002年至今,事业单位逐步规范了自身的机构设置,精简了人员,并且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建立了科学的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了事业单位的蓬勃发展。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分析

1.管理制度

我国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是从苏联借鉴而来,在建国初期就像苏联一样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央政府控制了相当的一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成为一切活动的指挥和控制者,国家和政府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管理和组织各种生产活动等。

2.立法

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及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我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立法也在加快脚步,出台了针对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法》,针对企业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有些关于事业单位的法律法规出台的不健全,很多时候相关的规定和政策以文件的方式进行下发,缺乏权威性,不利于人事管理制度的发展。

3.法规的执行

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是属于国家干部,执行的都是和公务员相关的人事制度。其中的奖惩考核、用人考核、福利待遇、薪酬分配等基本没有区别。不管是立法和执法上,都缺乏权威的法律指导,使得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国家要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给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

4.内部的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里很多内部规章制度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使得规章制度缺少权威性,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定执法程序,事业单位容易在这样的内部规章制度中引起相应的纠纷,让单位处在不利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和发展。

三、事业单位改革对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及措施

21世纪是竞争激烈的时代,我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想在此时期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就必须在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改革不仅仅是为了处理工作事宜,而且要对人事管理方面进行加强,促进员工的积极工作,使人事管理制度紧跟事业单位改革的脚步。

1.加强对人事管理的重视

在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中,管理者很多时候会忽略对人事制度管理的改革,会花更多地时间和精力在关于工作内容的方面。因此会对人事管理制度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管理者要加大对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首先要对人事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整理,采取强有力的方法进行解决;其次,针对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进行解决,最后要将研究的成果进行小范围的试运行,再进行大范围的推广。

2.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考核

在目前的人管理制度改革中,绩效考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管理制度会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效果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对人才的开发力度,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人才任职资格标准,职务范围内的要求要恰当,清晰的反映每一个职务的特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的人员都要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人际交往、上级和下级评价等。对于表现差的人员,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自我评价,进行岗位的调换,对于表现优异的,可以挑选出来进行特别培养,择优使用。

四、结语

本研究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对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从现有的发展来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已经慢慢推进,各个地区结合先进的发展经验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竺向阳.从事业单位改革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J].中外企业家,2013(1):279-280

[2]李大为.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讨[J].时代金融旬刊,2016(29)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及程序设置

1、我局人事工作实行局党委领导下,分管领导向党委负责的管理制度。一切人事决定必须经局党委研究做出。

2、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调动及对职工的奖励均采取单位推荐、群众评议,办公室考察后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标准及条件

1、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标准为:思想品质好,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奉公守法、无不廉洁行为。

3、条件为: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国家干部、有5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验、无劣迹的本局工作人员。

4、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胜任部门领导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免去领导职务的,由分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研究报请局党委,局党委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三、中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调动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中层领导或一般工作人员,由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局党委研究决定。

2、对个人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由被调入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局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会议提出并研究决定。

3、对不服从调动、调整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待岗,待岗期间本系统内自找接收单位上岗。

四、接收录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录用原则:必须根据本单位工作需求、职位空缺需要而定,录用人员必须由县编委部门同意。

2、各下属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局同意,不得擅自同意或答应录用人员的口头申请,必须由局统一根据需用情况安排。

3、下属各部门需录用临时工时,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向局写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录用。

4、对退伍军人的接收、安排,必须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属各单位不得擅自答应或接收。对接收安置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下基层卫生院工作。

5、对非组织部门安排要求调到我单位工作的,除特别需要的技术人才及本系统内股级以上干部子女可适当照顾或对我局的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一律不予接收。

6、录用、安排工作人员,手续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个人不得越级办理。

五、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保障、退休、辞退制度

1、劳动保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干部、职工退休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个人通过关系对原始记录改动,一经查出,必须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3、职工疾病(包括退休人员)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均由本人负担,离休人员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4、对常期病休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不能享受有关待遇。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在高校的改革发展中人事管理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它直接影响着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和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是相互依托的关系。

(一)高校的发展依赖于人事管理

如今随着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繁琐,每一项细微的工作不一定都再用人工手动完成,教学、科研、服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更加依靠于从事此项工作的科学系统化管理,而人事管理的水平决定着高校的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水平。

(二)高校人事管理可以对各部门进行资源整合

高校的人事管理如何从行政事务性管理走向战略性管理,将执行政策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令为主要管理手段的被动局面,转变为以制定宏观人才战略管理措施计划为目标的主动局面。高校的每个人应各司其职,通过分类管理把从事各项工作的人员区分划类,使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沟通,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这样才能使高校的各项工作产生倍增效应。

(三)加强高校人事管理

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高校人事管理的制度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够充分调动高校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竞争意识、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参与性、创造性,严密的考核考评制度和科学配套的人事管理办法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的关键。

二、深化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改革使其最终服务于教学

(一)紧抓思想政治教育学习

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所以只有思想上积极向上,经常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关注高校人事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思路,眼睛瞄准外部,行动见贤思齐,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人事改革的具体工作中去,才能不断丰富高校的质量内涵建设内容,才能把高校建设成一流的人才平台。

(二)树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

高等教育专家朱九思指出,大学生命的真谛就是学术自由,就是不断追求真理。在高校的人事管理中,一定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制订人事管理的制度、改革措施时也要建立在有利于教师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上,要符合绝大多数教师的意愿,要被绝大多数教师接纳和认同,否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旦走向对立,管理就将无效而终。

(三)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传统的人事管理都只是按国家计划与政策进行简单的事务操作,其过程基本上没有创造性、自主性,不可能按学校实际、按自主原则、按办学特色而形成有个性的管理制度。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今天,高校的人事管理一定要杜绝因人设事,在人员比例、机构设置等方面都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度。

(四)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在管理策略上,传统高校人事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一种业务管理的范畴,而人力资源管理则属于高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具目标性和科学性。要结合学校现有师资情况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生规模发展需要,在高校长期建设规划指导下,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提出达到结构目标、素质目标和总量目标的具体措施。师资建设规划的有效制定,是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目标的保证。高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代表高校的整体素质,优秀的高校师资队伍是高校教育质量的基础。

(五)加强制度机制创新

为进一步贯彻高校更好为教学服务的办学理念,高校人事管理改革还应该完善相关政策和办法,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走过起步时期,现在极为需要吸收大量先进的办学理念,这一切都决定着人事管理工作者要务必静下心来,积极探索高校的办学特点、人事管理内涵建设的规律和建设运行模式,广泛吸取更多的养分充实自己。大胆尝试,不断创新,不因循守旧,才能为人事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内外条件。

(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高校要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制定优惠政策和办法,舍得投入师资培养经费和人才引进经费,在科研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解决科研启动经费、职称及安家费等问题,给高层次人才尽可能地提供相对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工作营造舒心环境,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实现最大价值。正如海尔集团原总裁张瑞敏对制度的认识:“就海尔而言,成功的地方不是人们所看到的那些处于重要位置的年轻人,而在于我们有不断催生新人的一个非常好的机制。”

(七)在探索实做中推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探索规律,扎实去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高校的管理工作,也应该秉承这种与时俱进的发展规律,人事工作是一项开放性的事业,只有瞄准先进,兼收并蓄,结合为我所用的原则,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

(八)充分利用高端平台培养创新人才

要用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统一思想,新形势下高校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符合高校的建设需要,因此高校人事管理工作要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之更好地为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九)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4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复印件1份。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法定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

(二)每星期六,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指定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半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半年。

(三)婚假: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为7天);

(四)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120天(产前30天,产后90天),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父母配偶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丧假3天

(七)年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年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事假除外)。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辞退规定处理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15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辞退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3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超出3日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年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年假15天,满7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年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定年假日期。年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休年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年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7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法定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并呈准。出差时亦同,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2天或全年旷工达3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2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主管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含3次)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