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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低血糖症临床医学论文

新生儿低血糖症临床医学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对2007年5月~2009年6月本院儿科住院的新生儿276例进行血糖监测,其中50例患儿入院诊断为低血糖。50例患儿中,男38例,女12例,足月儿23例,早产儿15例,过期产2例。出生体重1400~3900g,小于2300g的有14例(其中有3例患儿为足月儿),大于2500g的患儿有36例。发病时间为产后30min~29d,平均15h。早产和低体重儿共34例,占同期住院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的30.8%。新生儿原发疾病:新生儿感染10例(20%),胎儿窘迫及围生期窒息或缺氧15例(30%),黄疸16例(32%),颅内出血2例(4%),喂养不当7例(14%)。

1.2方法

患儿在入院中之后均从足跟取毛细血管的血,然后使用微量血糖仪以及配套的试纸进行血糖的监测,低于2.0mmol/L的患者就取静脉血液并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相关的检测。

1.3诊断标准

根据金汉珍第三版的《实用新生儿学》,对足月儿最初3天内血糖低于1.7mmol/L,3天血糖低于2.2mmol/L,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生后3天内血糖低于1.1mmol/L,3天后血糖低于2.2mmol/L,均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症。

1.4临床表现

新生儿低血糖常缺乏症状,同样血糖水平的患儿症状轻重差异也是很大的。症状和体征常无特异性的变化,患儿多出现在生后数小时至1周之内,或者同其他的疾病伴发从而忽视了其过程,临床上主要的表现为:嗜睡、喂养困难、反应差、呼吸暂停等临床症状,还有部分的患儿伴有皮肤苍白、大汗,也有出现惊厥等的等。食欲不振15例(30%),反应低下10例(20%),肌张力低下5例(10%),体温过低9例(18%),兴奋性过高3例(6%),呼吸暂停2例(4%),青紫4例(8%),惊厥2例(4%)。

1.5治疗方法

对确诊的50例患儿使用25%的葡萄糖进行静脉滴注,患儿每千克滴注3~5mL,之后再使用10%的葡萄糖溶液进行维持,对于足月的患儿速度维持在6~8mg/(kg•min)。对早产儿按照每分钟4~6mg/(kg•min);对于无症状者给10%葡萄糖6~8mg/(kg•min)微量泵输注;患儿在滴注药物之后每1~3h对血糖进行一次检测。如若患儿在经过以上的治疗之后并未缓清症状,及时给予氢化可的松5mg/(kg•min)进行静脉滴注,直至血糖正常后48h停用。其余原发病的治疗按照常规进行。

2结果

在经过上述的治疗之后,本组的33例患儿在24h之内血糖恢复了正常值,10例患儿在48h内血糖值恢复正常,有6例患儿使用了激素进行治疗,有1例死亡,但是是因为其他病因而死亡。患儿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有9例患儿产生了一过性的高血糖,有4例患儿持续的时间为8h,2例患儿持续时间为12h,3例患儿持续时间为48h;7例患儿在6~10mmol/L,2例高于10mmol/L,最高达13.2mmol/L。在34例低重儿和高产儿中有5例患儿发生了医源性的高血糖,在23例足月儿中有3例发生了高血糖。

3讨论

新生儿低血糖可造成不同程度的脑损伤,导致患儿留下后遗症甚至是死亡,从而逐渐在医疗事业中受到重视。脑代谢所需要的糖主要是依赖于血糖的浓度和血流的速度,当血糖降低的时候血流速度的代偿性增加,如若此时患儿的脑部自身调节的功能降低,从而出现脑损伤的症状。临床证明新生儿低血糖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孕妇以及新生儿自身的两个方面。首先,最常见的因素是因孕妇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及糖尿病;其次,新生儿是因为硬肿症、早产、低出生体重、窒息以及喂养不当等。在本组的50例患儿中,硬肿症、早产、低出生体重、喂养不当明显高于其他新生儿。主要是因为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的体内糖原的贮存量较少,只是胰岛素的活性较差,因此,患儿在出生后代谢所需能量相对较高,耗糖较多所致。硬肿症的患儿糖原和棕色脂肪容易耗竭,产生的能量较少从而发生低血糖症。喂养不当会导致新生儿因产妇产后无初乳,或者是初乳较少,根本无法满足新生儿的正常生理需要,如若此时过分的、机械性的强调母乳喂养更容易造成新生儿的脱水、体重下降过多以及低血糖症的发生等症状。本组资料中因母乳不足或喂哺不当者比重较大,尤其是剖宫产儿,母亲最初2d没有精力或合适的体位进行喂哺并且泌乳量较少。因而,除非是乳母的初乳很充足之外,患儿在出生3d内常规补充葡萄糖水或配方奶对新生儿是有益的,可预防低血糖、新生儿脱水症的发生,出生后应当尽早开始喂养,可于生后1小时即给10%葡萄糖口服,早产儿给5%葡萄糖口服渐过渡到哺乳,进行按需哺乳,如不能进食,可给10%葡萄糖静脉滴注。新生儿在出生后的2~6h内血糖值是最低的,而胰岛素水平较高,所以积极性的预防是减少高危儿发生低血糖的关键。在低血糖治疗过程中易出现高血糖,因此我们认为,原治疗方案对足月正常体重儿较适宜,而对早产儿和低体重儿建议做如下调整:先以10%葡萄糖2ml/kg静脉推注,后用10%葡萄糖按4~6mg/(kg•min)速度维持,4小时后复查,如血糖仍低于2.2mmol/L,葡萄糖则按12mg/(kg•min)速度静脉滴注,同时每4小时测1次血糖,以免发生医源性高血糖而诱发颅内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