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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政治文明

人类政治文明

同志在5.31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都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1]。并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注:《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04,328页。)这个论断是对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经验的科学总结,不仅蕴涵着对不同属性政治文明的比较和分析,同时还蕴涵着对多样化和曲折性发展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考察和透视。这一思想不仅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对世界文明发展的巨大贡献,为其他民族的现代化也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政治发展模式。

(一)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认为,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从蒙昧时代、野蛮时展到文明时代;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原始社会及以前的社会是人类的童年时期,处于蒙昧和野蛮状态。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标志着人类进入了政治的社会和政治的时代。政治文明,也就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构成了以后人类文明发展的三个方面。

现代政治文明是从资本主义开始的,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孕育的古典文明成果相比,资本主义创造出了高得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形态。在物质上,“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6,25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在精神上,资本主义建立了以理性和科学为基础的大厦。在政治上,资本主义构筑了以自由、人权、民主、法治为核心的政治思想体系,发展了民主政治制度核心的一整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包括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代议制度、司法分立制度等等。特别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公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自主性的增强,当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扩大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普遍树立了宪政和法治的观念,充分利用和调动了民主政治的合法性[2]资源,在现阶段表现了比较强的适应性和比较高的文明程度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种西方的主导资本主义文明是建立在极其野蛮的掠夺和压榨基础上的。不仅有对本国的工人、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和压榨进行原始积累,更有疯狂的海外扩张,建立殖民地,对其他民族的侵略和掠夺,中断了其他文明的进程。“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6,25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仍旧是剥削社会的政治文明。政党、人民主权和法治是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虽然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是一种权力的分赃制,其党员仅仅是党派利益的集合,不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征,资本主义的法是以保障私有权和保障有产者的自由为终极目的的法律,资本主义的民主并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只是通过民主的形式和选举制度赋予权力以程序合法性。就因为如此,在制度安排上,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总是不可避免的产生内部的冲突,在冲突中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政治资源。以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为例子。一方面,是标榜“议会主权和主权在民”,另一方面,却是总统可以对两院的决定行使否决权,联邦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查权,对国会的立法进行否决。但是,从理论上讲,国会是立法和授权机关,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是主权在民的根本体现,具有至上的权威,总统和联邦法院凭什么推翻“人民的决定”呢?要么国会不是人民利益的最终代表,要么法院的权力有背于人民主权的原则。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所谓的“对抗性民主”资本主义国家权力的运作模式表现的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协调和权力分享的制衡关系,人民主权的至上性跟本无从体现,虽然我们某种程度上要肯定这种制度在抑制集权和权力腐化方面有效的功能,但是它的基本制度的设计原则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接受的。

从另一个视角分析,今天资本主义之所以有所发展,并且表现了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也是和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应对社会主义的张力分不开的。资本主义从坚持自由放任到强调注重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从仅仅注重竞争和效率到关注社会协调、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从仅仅关注公民的政治自由到关注公民的社会文化自由,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就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中重要的普选制度,也是工人运动和广大民众积极斗争,争取普选权的结果。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资本主义政治文明进行合理扬弃的基础上发展的,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文明形态。首先表现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能更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更快的促进物质文明的发展。以前苏联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为例。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是一个落后国家,1913年的人均国民收入为美国的1/8,法国的1/4,工业产值仅占世界工业产值的4%,主要机械工业产品靠进口,文盲占总人口的2/3。[3]从1926年到1941年,苏联执行了3个五年计划,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与1913年相比,1940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增长7.5倍,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加工业增长40倍,已成为世界的工业化强国,工业生产居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4]同样,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中国,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节节攀升,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其次,表现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上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从发展的途径和目标上,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实质地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趋向,消除相互的奴役状态,实现以财产平等为基础的人人平等,获得人的彻底解放。另外,我们还必须看到,现实的社会主义,并不是按照马恩早期的设想,从资本主义发展最充分的国家自然过渡,而是在资本主义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寻求突破的。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国家无一例外的都是在比较落后的国家建立的,而且走的都是由一个强有力的无产阶级政党整合了社会方面的力量,依靠贫苦大众(主要是工农),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夺取国家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道路。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初期就面临着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中维护意识形态和建设民族国家以及在后发国家发展现代化的多重任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充分利用了自身的制度资源,依靠自己的政治优势,克服各种先天不足和后天障碍,仍然在很短的时间内确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初步完成了建设民族国家和现代化的任务。“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经济参考报》第2版,2002年11月18日。)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有限的资源保障最大的利益,这是在落后国家搞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就是因为这种统一性可以把无产阶级政党的巨大社会整和功能,同人民民主的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以及现代国家建设的共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政治制度的高效运作,最充分的发挥制度的功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其中党的领导是核心和关键,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和目标,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

(二)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都属于现代政治文明的范畴。政党政治、民主政治、法治政治都是二者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正如上文所分析的,资本主义有政党、有民主、有法治,却没有真正和谐统一的民主政治。只有社会主义能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内在的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巨大的政治优势。这种统一性是建立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和法治的功能三者高度统一的基础上的。

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统一性源于党的先进性同人民民主的本质相吻合。党的先进性集中表现在“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合法性基础。“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1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因此代表、维护、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相统一的逻辑起点。

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的政治中同样是高度融合的。这两者的统一扎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基本的运作方式。民主政治是按照人民意愿进行统治和治理,而不是人人都要成为政治的决策者,所以民主政治在现实中是民意政治。人民的意愿要能够进行统治,必须使它强化为国家意志,即转化为治国之“法”,当这样的“法”被贯彻和落实,民意就得到了实现,民主也就成为现实。这正是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所做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的至上性在法律的至上性,即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中体现出来。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制衡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代表人民意愿的机关,这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民主的本质就是这样在社会主义的政治中得到了空前的展现。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宝贵经验和崭新成就。毋庸讳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处理好党法关系。党对行政事务的包揽,在实际的运作中就体现在直接以党内的指令、文件管理国家事务,这不仅大大影响、阻碍了法律对国家的治理,同时也分散了党对大政方针的关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对正确处理党法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首先是邓小平同志完整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16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7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这16字方针,阐明了共产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律的权威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其后,彭真同志用三句话更直接地对这一问题加以明确阐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的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注:《彭真文选》,第493-49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从而厘清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党和法之间的不明确关系。中共十三大的报告第一次规范地表述了党的领导和法律权威的关系: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十五大以后,党法关系在理论上得到了更为系统、准确的阐述。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党的主张,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愿与利益的。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这样就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注:《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04,328页。)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一方面源于社会主义道路艰辛开拓的经验总结,无论是苏联东欧的历史轨迹,还是当代中国不断续写着的进程,成功经验的指向和失败教训的反衬,在政治上都离不开这三者,离不开这三者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则源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作进一步的分析就可以揭示:只有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唯一的奋斗目标的政党,把人民真正作为主人的国家,把人民的意愿真正法律化、制度化的机制,才可能使三者同一融合。在这里,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是三者交融的内在机理。缺损了这一内在的机理,政党政治、法治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这正是当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固有缺陷。

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是社会主义对当代政治文明的伟大贡献。这一机制的突出优势在于,它聚合了政党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强大功能、人民在管理自己的事务所焕发出来的自主精神、以及法治规范现代社会不可替代和逾越的重要功能,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是资本主义政治机制,乃至传统社会主义的政治机制不可比拟的,它是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的根本动力所在。

(三)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政治建设的目标,其核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承认从文明演进的逻辑讲,政治文明建设应具有一定的普遍规律性。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任何民族的政治发展从长期来看都是一种社会理性选择过程,都具有一种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社会发育程度紧密相连。并且当今政治的发展,再也不可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的影响,一个民族的政治发展不在是本民族文化的自主发展,而是始终处在一种与其它民族的交互影响的过程中。对经济和文化强势的民族和国家来说政治发展模式也具有“扩张”态势,对落后民族和国家的政治发展产生压力。对现在的中国来说,由于经济上和文化基础的相对落后,政治发展必然要承受已经高度发达了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压力。但是,中国不可能走与之相同的发展模式。除了意识形态的因素还因为:(一)中国历史就是一个大国,具有连续悠久的东方文明传统,在基本价值观和心理构成,以及社会构成上有别于西方。(二)近代因为身受外患入侵而形成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将成为构建中国未来民族特色政治文明中的独特心理基础。(三)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虽然遇到过发展中的挫折,但是现有的政治体系拥有巨大的适应性和创造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已经接受了实践的检验,适合中国国情,得到了人民的认同。所以,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只可能在借鉴和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政治文明成果,借鉴和吸收各民族政治发展中具有共性的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如何推进这三个方面的共同前进和协调发展,将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崭新课题。我们认为最为关键和紧迫的工作有:

(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是促进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力举措,也是增强党的凝聚力,保证党的活力,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由之路。对于一个拥有6600多万党员的大国执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意义也许还不仅仅局限于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它对促进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政治民主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质推动作用。“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经济参考报》第2版,2002年11月18日。)发展党内民主,最为关键的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从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创新中,寻求推进和保障党内民主的动力。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和改善党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通党员参与党内决策的制度;改善党的民主集中制;改进党的干部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制约机制。

(二)加强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民主

民主,是一种政治理念,更是一种政治运作规范,是人类政治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制度安排。“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有效维护政治合法性”,它能够“把统治秩序与具体的统治者分开,合法性由统治秩序即制度提供,而政绩则与具体的统治者相关联”。(注:胡伟:《民主政治的历史趋势与党内民主的选择》,《探索与争鸣》2002.8,第10页。)这就是说,民主政治的形式提供了人民认可的一种权力转移的运作规则。人民可以通过民主的制度、民主的规范、民主的程序,自由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可以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这样的制度也迫使掌权者认识到自己的权力只是人民暂时授予的,是有限的,是要为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对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不是缺少民主的政治制度和规范,而是缺少对政治程序的深刻认识。程序,不仅是规则,更是规则的规范运作,它本身就具有体现着法治的原则,它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程序的核心价值是公正和平等。人人都有机会通过既定的公开的程序,角逐政治权力,成功和失败都是个人的原因,和规则无关。其实,我们批判西方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并不是否定这种制度安排,而是批判隐藏在制度背后的资本(金钱)和利益集团的黑手,他们实质上控制了这个游戏的过程和最终结果。人民并没有真正的权力选择自己的统治者。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使这种制度真正体现公正平等,切实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

(三)规范党、政府、人大关系,确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方略。要真正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就是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范权力主体各自的运作领域和运作方式,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党是领导和基本决策核心,政府是行政机关和执行者,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和权力授予机关。党对政府和人大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党可以通过对人大的领导,依照法定的程序,实现对政府的组织控制,从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但是,党不可以对政府的具体事物进行干涉和包办。这其实也就是说,党要在新的时期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理顺党政关系,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治理模式。

(四)充分利用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文明成果,提高政治能力,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站在人类社会总体发展的角度告诫全党:“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第30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这就给我们考虑中国未来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也提供了另一个思路。以新技术的采用来重塑政府以及政府与其他政治主体的关系,推动政治形式和政治制度的合理创新,从而优化政治结构和功能,提高政治能力和效率。国外新公共行政学的兴起,就有一个理论基础,认为当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对政治社会产生极大影响。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将孕育新的技术性政治——行政组织,淘汰一部分传统部门;将对层级制管理体制提出挑战,构件扁平甚至网络化的管理组织模式;将促使政治公开,决策公开,促使政府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将促使政府遵循国际通行惯例,政治的全球影响加剧;将加大政府与经济和社会的密切联系,政府的经济的、社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充分认识和研究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政治和行政中的创新作用,对促进我们的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也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经济参考报》第2版,2002年11月18日。)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和创新精神的优秀民族,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我们完全有理由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完全可以在借鉴和吸收世界及历史上的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结合本民族的实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之路,建设出崭新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收稿日期:2002-11-14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79,42,238.

[2]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M].佟心平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5.

[3]陆南泉.苏联经济[M].人民出版社,1991,7.

[4]金挥.苏联经济概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