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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探讨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探讨

摘要:随着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政性资金的运行成本,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本文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的方式,以保证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性。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它改变了现行的财政性资金层层拨付的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预算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拨付给收款人。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财政性资金分散在各预算单位账户,在各预算单位形成大量的财政性资金沉淀,并在银行低息存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而财政部门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缺少资金,资金调度困难,只好向银行高息借贷,加大了财政性资金的运行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预算单位形成的财政性资金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仍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中,财政部门可以灵活调度资金,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了,从而降低财政性资金的运行成本。

(二)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增强预算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财政性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入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预算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财政部门没办法及时掌握,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使预算和执行进度脱节而形成两张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以财政审核、人大批复的预算为基础,在年度预算指标内以用款计划编报和预算部门批复为依据,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每笔支出都处在相应的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以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的数据。减少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规范了资金支出,增强了预算管理。

(三)提高资金运行透明度,有效的遏制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财政性资金层层转拨,资金运行过程不透明,支出信息事后层层汇总后才能反映出来,在财政性资金使用上缺乏对预算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财政部门只能在事后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时往往“事过境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管理部门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电子信息系统,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各预算单位每笔财政性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对支付的每笔资金项目、账户、金额等要素进行跟踪,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展开调查,采取措施,起到了事前和事中监督的作用,使财政性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大大提高,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财政性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促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预算单位想要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要求,就需要构建一个现代化、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信息化管理系统与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对接,从而实现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须通过相关的网络信息技术将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有效的反馈,从而确保其财务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并在一定程度上倒逼财务管理人员不断增强信息化意识、强化信息化技术的学习和应用能力,从而有效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及办事效率。

二、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的方式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加强政府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现象,降低资金划拨支付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安全性。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预算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应全面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贯穿于各个层级;各职能部门应全面梳理各类管理文件,重点规范涉及单位事务中某一方面、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的规范性文件,本着“放管结合、防控风险”的原则,理顺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制(修)订符合单位活动规律的管理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完善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安全规范运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建立及完善资金安全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1.各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资金支付内部监督制度及明确的报销流程,定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及分析,并对单位资金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财政性资金的安全。2.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财政资金的用款应由预算部门根据预算批复编制用款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核算部门根据用款申请进行资金支付申请,支付时由出纳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填制满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的银行结算凭证,会计审核后出纳签发支付指令,通知银行支付资金。3.确保支付印章、登录密码、数字安全证书保管的安全。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所需的全部印章,具体从事开具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人员不能保管实体印章;对于印章及U-KEY应由不同的人员分别保管,相互牵制;登录及支付密码应设置相对复杂的组合密码并定期重置、更新。

(三)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强化预算管理

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国库资金支付时,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资金支付单据,以确保资金支付所附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金支付时严格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范围和额度内支用资金,并对应所属款项的资金性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项目、指标文号进行支付申请;对于报销的所有款项都直接转入相关单位的银行账户或领款人员各自的银行卡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结算起点,超出现金使用范围和结算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支付结算工具,使用便捷,透明度高,每一笔支付行为都可以在信息系统中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有助于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在源头上防治腐败,各单位应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规避现金风险。

(四)确保对账制度的落实,预防潜在风险

预算单位的出纳应定期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及时打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每月底分别与银行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进行账务核对,打印《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对账单》,核对财政授权额度的下达数、支付数、用款计划结余数,同时,还应核对支出的类、款、项是否准确,并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核对,并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借方余额与一体化系统中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余额进行核对并查明差异原因,同时,与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以保证财务账套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及银行一致,确保万无一失。每年初出纳应及时到国库系统下载上年度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表并及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对账单》及《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表》都必须作为相关凭证的附件进行装订及保管。

(五)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高素质的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不可或缺,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求很高。各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制定相应的财务人员培训制度,包括业务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和财务信息化培训等,只有通过适当的培训,才能使财务人员理解并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操作程序及操作要求,并能够更好的在财务工作实践中贯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会队伍,以便更好的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推广,在各个预算单位财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结果受到了广泛的好评。虽然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但只要单位对此类问题加以重视,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就能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积极作用,从而使财务工作更好、更顺畅的对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参考文献:

[1]谷华明.当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经济,2010(02).

[2]闫大波,杨彤彤,任淑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思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

作者:陈燕晖 单位:厦门信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