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财政制度下的税收问题研究

财政制度下的税收问题研究

摘要:

我国的经济制度与时俱进,在建国初期实施计划经济,随着经济情况发生改变,在20世纪末我国就将市场经济加入到经济体系之中,我国现在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将市场经济与国家干预经济状况两种发展手段相结合,既能保持市场经济的活力,又有宏观调控是经济市场的运行更为平稳。财政政策是我国政府对经济状况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中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对于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

财政制度;税收问题;研究

税收是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措施,能够帮助国家进行分配社会产品,我国的税收有四个特点,即权威性、固定性、强制性以及无偿性,通过对我国社会上的企业以及个人进行收税的活动,可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稳定,国家才能进行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国家的公民建设更好的社会环境,以此税收得到的税款虽然是来自于公民,但也是用在了公民身上。因此,无论是公民还是政府都必须重视起税收工作,本文对处于当前财政制度下的税收问题进行阐述。

一、税收概述

政府通过进行税收获取财政收入,用来满足社会大众的各种合理需求、并为其提供公共性服务。政府必须根据我国的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以及未来经济发展前景来制定和更改税收政策,以保证税收政策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相互适应,税收既具备对于个人以及企业的约束力,还具备对其的鼓励作用,能够有效进行资源配置,保障社会公平。贫富差距是我国现代社会上长期存在的问题,政府对其制定了多种解决方案,其中税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保证社会公平的工作,对于高收入的个人以及企业征收更多的税款,而收入较低的企业以及个人需要缴纳的税额就相对比较少,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税收政策也必须随之调整,在经济发展比较具有活力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高征收数额,当经济出现低靡的时候,可以减少税收数额,以此来缓解企业以及个人承受的经济压力。能够由于国家建设的财政资金越多,留给人们就业的岗位更多,物价也能更稳定,总之,税收是促进我国的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影响因素。虽然我国的税收政策被不断地改进,有了很多新的尝试,包括最近我国政府推出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收手段,帮助了包括建筑企业在内的许多企业缓解了税收压力,缩减了税收环节,但是我国的税收工作仍旧存在问题,需要配合当前的财政政策进行改进。

二、财政制度下的税收问题

我国当前实施的财政政策是法治型与民主型相结合的财政政策,有专门的管理财政工作的机构来维持财政活动顺利进行,作为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税收不仅加强与财政政策的联系,还与我国的现代市场保持着紧密的联系。税收工作与财政工作在过去被看作国家的经济活动的一个分支,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两项经济性的活动,虽然具有较强的经济性功能,但是其在调节社会关系以及推动政府的管理工作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税收问题主要体现在税收的职能上,只有发挥税收职能的作用,才能使税收工作与财政工作更好地配合,过去我国在实施税收政策时,关注的最主要的职能只有它的经济职能,也只着重发挥其经济职能,反而忽略了一些税收政策中一些同样重要的职能,如政治职能、社会职能两项职能,只有将这三项职能都发挥出来,才能使我国的税收政策更加科学完整。

三、改善税收问题的方法

为了对我国财政政策下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地改善,解决在进行税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从税收工作的三个职能入手。

(一)经济职能

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主要做好以下三个维度的工作,对财政收入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合理配置资源、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首先要提升税收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加快税收成为财政收入主体的速度,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以及提供优质的服务,可以通过改变财政支出的效率以及绩效来实现。对于配置资源这项工作来说,发挥主要作用的并不是政府,而是市场,因为我国是市场与政府同时对经济进行调节,市场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能够满足现在的经济发展需求,但是市场存在着盲目性、随意性以及滞后性的弊端,这时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对市场中运行的企业征收各种税款,来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与规划。推动企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技术进步。当我国的经济市场既能够保持活力,还能具备一定的规范化,就可以推动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劳动者承担的税收压力,使其更加主动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

(二)社会职能

税收中的社会职能主要体现在促进公平分配上,由于环境以及其他的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的贫富差距在实施改革开放,建设经济的初期就已经存在,并且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在不断拉大,使得一些低收入的群体难以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税收是缩减我国当前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实现:政府的财政部门可以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不但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分类征收,还要进行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一些性质重复的税收项目进行合并,使个人所得税的结构更加合理,还要完善征税的信息系统,对缴税对象的缴税能力进行了解,确保其缴税的数额与其收入成正比,保障征收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保障税收的社会职能的工作就是对消费税进行改革,主要需要将一些价格昂贵的高档服务以及商品划分到课税的征收范围之中,这是为了能向高收入的人群征收更多的税款,相对地还要改变增值税的相关制度,减少对消费水平偏低的人群的收税数额。对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也要有所调整,在进行流动环节的税收可以降低,转而对持有环节的税收进行提升。

(三)政治职能

税收政治职能表现为税收在现代国家及政府治理中的作用,税收规范着政府与社会、市场、私人之间的分权及治理,政府横向和纵向的分权及治理。要更好实现税收的政治职能,一方面应切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使税收的征收体现人民的意志。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税收立法工作,健全人大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使每一项税收的征收都源自立法机关,以由权力机关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为依据,严格限制税收授权立法。通过人大民主公开的税收过程,使征税与否、征税规模、征税标准等都得到人民的同意和认可,以税收约束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干预与介入、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同时,税收以其法定的强制性和固定性也为政府履行公共职能从社会汲取财力提供保障。税收征管是政府行政管理和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税收的政府治理职能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做到应征尽征,不法外留余地、不法外征过头;税务机关应基于现代政府治理的理念,对税收征管制度和机制进行重塑再造,以纳税人为中心,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帮助纳税人履行税法义务,公平公正地执行税法,构筑税务机关及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和谐互动关系。通过全国人大严谨的政治程序制定政府间税收关系法律制度,规范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纵向税收分配关系、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税收分配关系;由省级人大制定辖区范围内省以下政府税收分配关系,使税收规范政府间互动关系,实现政府间(纵向和横向)的合理分权与良好治理。

四、结语

在新的财政政策下,税收问题要想有效地被解决,就必须将税收的三种不同的职能以一种科学系统的方式结合起来,经济职能为主导职能,社会与政治职能要发挥辅助性作用。我国政府的财政人员要对新的经济情况进行掌握,以此来制定更加合理的税收方案以及政策,使税收工作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李建军,苏明萃.现代财政制度下的税收特征———税收“三性”释义[J].税务研究,2015(02).

[2]牛军栋.关于我国税制现代化的若干思考[J].税务研究,2015(02).

[3]楼继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J].求是,2014(20).

[4]卢洪友.西方现代财政制度理论及实践之窥见[J].财政监督,2014(25).

[5]杨志勇.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原则与主要特征[J].地方财政研究,2014(06).

作者:李圆 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