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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产税收论文

亩产税收论文

一、“亩产税收”评价机制存在适用差异

对于市场经济而言,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力、投资等,“亩产税收”是单纯建立在土地这个生产要素基础上的,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从宁波甚至整个浙江省的实践来看,“亩产税收”评价机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差异:一是存在产业差异。尽管工业是区域经济的主导,但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商业、服务业、金融业等产业的拉动。2014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02.5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5.18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35.57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391.76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之比为3.6︰51.8︰44.6。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由于经营方式的不同,第三产业的“亩产税收”如金融业、服务业等要明显高于工业企业,所以在税收评价机制中,单纯测量土地的单产税收,不能有效进行产业间的横向对比,其适用范围仅局限于工业企业,并不能全面反映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二是存在行业差异。企业发展类型不一样,其依靠的生产要素也不尽相同,具体可分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源密集型企业、投资密集型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亩产税收”不具可比性。“亩产税收”仅能说明土地效益高,但并不代表其市场竞争力或发展力就一定会大,企业的“亩产税收”也会出现虚高的问题,比如工人多、用时长的企业其产值及亩产税收就可能高于工人少的高科技企业。此外,企业规模也是影响“亩产税收”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转向快、资金回笼迅速、市场反应及时等优点,小微企业的亩产税收普遍高于大中型企业,2014年上半年宁波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0%、10%和19.5%,均快于整个规模以上工业,大型企业仅增长1.1%。因此,“亩产税收”受企业性质、生产要素等影响,并不能直接作为判断企业经营效益、土地效益的唯一标准。三是存在政策差异。一方面,因为城市发展策略的因素,城市区域设置定位不同将直接影响“亩产税收”水平,比如商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CBD等“亩产税收”就明显要高于工业区水平,区域排名的意义并不大。另一方面,很多朝阳产业比如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由于刚刚起步,投资尚未完成,市场也没有完全打开,企业产税能力尚不明显,“亩产税收”就会较低;一部分企业由于转型升级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等优惠政策,“亩产税收”也会较低,从而掩盖了这部分企业的发展优势。

二、税收评价机制要从“亩产税收”扩围至“税收综合密度”

综上所述,单纯的“亩产税收”的税收贡献评价不能完整反映出企业的发展效益,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土地、人工、资本、科技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创税能力。本文将这个评价指标概括为“税收综合密度”,即通过纳税人所占用单位生产要素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所产生的税收收入情况来衡量税收密集情况。总体而言,“税收综合密度”包括四个具体指标:一是土地创税力。即亩产税收,不再赘述。二是投资创税力。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投资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注册资金追加等,但不包括新产品、新技术的专项投资)与税收收入的比例关系。用来衡量资金的流转速度与流转效益,评价当期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和投资产出弹性。三是人均创税力。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平均从业人数(不包括直接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人员)与税收收入的比例关系。用来衡量企业劳动密集程度,评价当期企业生产经营方式情况与潜在发展能力。四是科技创税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税法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费用支出与税收收入的比例关系。用来衡量企业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的具体成效,评价当期科技投入对发展效益的刺激作用。以上指标中的税收收入是指享受税收优惠措施之前的税收收入。当期税收综合密度=(土地创税力+投资创税力+人均创税力+科技创税力)/4这个指标直接反映了某个企业或行业的综合发展能力,可以为政府参与市场引导提供参考依据。

三、对“税收综合密度”评价机制应用的思考

一是根据税收密度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力量。税收密度较高的区域或行业,往往是人才、资源、科技密集的区域或行业,具有优势的税收发展前景,当然也具有较高税收遵从风险。所以在重点税源企业的选择上,除税收绝对额因素外,也应积极引入税收密度的概念,设立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区域等,在这些税收密集的区域投入足够的征管资源进行重点管理。二是结合税收密度优化改进税收分析方式。税收分析不能仅限于税收数据的简单处理或汇总,税收收入是区域经济发展在税收政策下的反映,可以衡量和评价经济发展,但由于税收是经济的滞后反映,所以在推演经济运行上缺少有效支点,税收综合密度可以作为这个支点,通过税收密集情况,基于各生产要素可以对行业发展潜力和区域经济发展能力进行可靠评价。三是参照税收密度完善推进帮扶发展措施。除税收优惠政策外,政府参与市场的最大许可范围就是政策性引导,如何将有限的政府扶持力量集中在发展优势产业上,是提高政府调控效率的最关键问题。税收密集状况可以有效指引政府财政行为,将土地、资金、政策等真正用于经营效益好、转型升级快、发展潜力大的行业或企业。

作者:陈玄单位:镇海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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