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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探讨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但是其发展依然伴随着诸多问题,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交易品种、参与主体等方面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所以我们必须立足现状,思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才能实现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体系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市品种;交易主体

一、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衍生品市场上期货、期权、互换等交易发展都比较活跃,其中以期货市场的发展最为突出。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日渐增多,交易量和交易金额也已经初具规模;一些交易活跃的大宗农产品期货价格已经可以用来确定农产品价格,例如玉米、大豆、棉花等。随着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其他功能也在逐步凸显。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户以及生产经营者也在学习和利用期货市场的特殊功能,来稳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由于现货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给他们带来的损失。随着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的交易越来越活跃,交易者与交易量的继续扩大,我国大豆等品种的交易量与国际交易所的交易量的差距正在显著缩小,如今我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也在逐步推出新的交易品种来满足市场需求。而且随着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继续发展和壮大,其市场价格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强,所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正在逐渐成为国内外相关农产品品种现货贸易的主要定价基准,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因而得到发挥,这标志着期货市场价格将可以为国家引导与调控我国农业生产提供依据。总体来说,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作用正在逐日显现,发展正在平稳而有序的推进。

二、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从起步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相关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解决。例如,期货市场的理论功能发挥而对现货市场产生的实际效果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会产生偏差,尤其是对于农民来说,如何让他们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和风险规避功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即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发展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改进。

(一)期货品种

与美国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发达的期货交易所相比,我国作为世界多种农产品生产、消费及贸易的大国,但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却并没有吸引国内外大量的交易者进行交易。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仍比较单一,一些期货合约的设计没能满足市场交易者的需要。例如,我国作为生猪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大国,每年猪肉消费总量量占所有肉类总消费量的65%以上,这充分说明我国农业生产行业中生猪养殖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生猪价格波动频繁,蛛网现象明显的问题凸显,而政府宏观调控猪肉价格的政策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所以近几年来对于我国大商所上市生猪期货的进程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市生猪期货及其发展进程来看,生猪期货的上市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期货的基本功能及作用了,而是极大地推进了美国生猪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一体化发展。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关于推出生猪期货的呼声越来越高,众多学者也对我国生猪期货上市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却发现从我国现如今的农业生产状况来看,生猪这个交易品种暂时还并不具备上市的条件。因为关于生猪这一期货交割标的物没有出台相应的国家标准,并且我国的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存在质量、疫情等突出风险,所以我国生猪期货的上市仍未得到实现。

(二)交易主体

目前在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大都是各种投机机构及个人,农户一方面受其自身文化程度及客观条件局限,对期货交易的相关知识缺乏相应的了解,导致他们很少参与到期货交易中来;另一方面,现有的大多数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的目的是想要从期货市场中获得较为丰厚的投机收益,这就会影响到期货价格的合理性,导致期货市场价格并不能反应现货市场价格走势。所以农民等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者无法从期货市场上获得完全的套期保值好处,也就无法激发他们参与期货交易的积极性。同时还存在许多客观因素导致农户难以参与期货交易。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大多以家庭为单位,规模较小,而且生产地分散,这也就难以满足期货交割集中、大规模的要求;其次,受生产地地理条件的制约,许多农产品的生产难以实现规模化和机械化收割,农业工作者也就无法利用先进的机械设备来实现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继而导致交易标的物标准参差不齐,与期货市场合约要求相差甚远,最终导致绝大多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只能进入农贸市场买卖,而很难直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最后,期货交易对交易者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农民本应作为最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却由于缺乏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对期货的作用及期货市场的交易方式缺乏了解,而最终导致参与期货交易有很大的难度。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市场发展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但我国期货市场从成立到现在却还没有制订一个统一规范的期货法律,而对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还主要依靠一些法规文件。随着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交易者的日渐丰富,市场交易量的继续扩大,如果没有相应的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将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

三、政策建议

(一)增加农产品期货上市品种

适时推出新的期货交易品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开发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尤其是适时推出那些生产量和消费量大的大宗商品品种,这将会对稳定相关农产品品种的现货市场价格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相对于那些成熟完善的发达国家市场来说,创新和发展空间还十分巨大,所以我们应该加快上市更多农产品期货品种的脚步,特别是那些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明显的农产品期货,例如生猪期货等。

(二)加大农户的参与力度

深入农村,大力进行关于农产品期货功能介绍知识讲座,帮助农户加大对期货的套期保值及规避风险功能的进一步了解;为农户提供更加专业的咨询和疑问解答的服务,提供更加广泛的法律和技术信息支持;组织农户举办相关培训,让农民了解市场,鼓励农民参与市场;这对于农户调整生产结构提供了参考,也深入地推动农产品期货为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者提供服务。

(三)完善期货市场法律法规

尽快出台对农产品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监管等进行全面规范的法律,并对现有的法规制度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使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实现规范健康发展,同时也将提高市场的交易及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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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佳玲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