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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策与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策与建议

通过几年的发展以及一些团体会员的加入,全市合作社的资产规模、经营效益都有了较快的增长,合作社的经营逐步走上正轨,越来越多的合作社实现了可分配盈余返还,入社社员收益明显增加。

1存在的困难

1.1优秀人才短缺

合作社的成败关键取决于领办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兴群体,面上存在着参与者层次不高的问题,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具有开拓精神的领头人才比较稀缺。同时,不少合作社领头人不愿承担道德风险,害怕做大引起风险,因而发展的积极性相对不高。

1.2经营资金不足

近年来,上级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财政、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另外,由于合作社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自身没有资金积累,资金不足也成为制约当前合作社发展重要因素。在税收政策方面,地方税务部门在会计报表等方面至今没有衔接,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产品认证费用高,对于刚刚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也难以承受。

1.3运行机制不健全

由于受合作社成员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制约,部分合作社运行管理不够民主,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能充分履行职责,部分合作社没有形成社员控制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社员相互约束力不强,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薄弱。特别是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分配机制不够完善,二次分配机制没有建立。

1.4扶持措施不到位

在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方面,存在着扶强不扶弱的问题,在扶持对象的审批和监管上,明显存在“两张皮”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领域很多,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除了业务指导和服务外,在扶持政策落实、信息交流、部门协调等诸多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运作体制,多头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门之间的统计数字差别较大,资源无法共享,致使在推进过程中形不成整体合力,滞缓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对策和建议

根据合作社建设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笔者认为,搞好下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应突出抓好“四个重点”。

2.1抓引导,促发展

要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的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强化发展措施,广泛动员农业龙头企业、村级经济组织、种养大户、产品购销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等组织和个人,发挥各自优势,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

2.2抓培训,促规范

要进一步健全辅导培训机制,开展好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培训,提高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好有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销大户、经纪人的培训,逐步实现合作社人员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为合作社提供咨询,在市场开拓上帮助合作社分析和策划,对合作社自我发展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财务监督机制上进行具体指导,实现合作社良性运作和健康发展。

2.2抓扶持,促推进

针对当前发展状况,尽快出台各项配套扶持政策,细化各项扶持措施。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方面,尽快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税务登记类型、税务报表系统和专用发票,明确合作社所得税减免政策。在产品认证方面,减免合作社“三品一标”认证费用。金融机构要把小额信贷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更多地用于合作社的经营项目,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4抓创新,促提高

要突出抓好组织形式的创新、管理模式的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型合作社,以农产品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为依托,联结产地农户,建立一批农产品流通型的合作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健全销售网络,开拓市内外市场。同时,在区域特色产业明显、产品有一定规模、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引领合作社突破地域限制,走向大联合、大联盟,提升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稳妥的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乡村旅游合作等各类新型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作者:夏丽萍单位:山东省安丘市石堆镇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