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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观念研究

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观念研究

摘要传统行政文化为构建和谐行政文化理念提供了可借鉴的思想资源、伦理道德支撑和行政文化根基。因此,研究传统民本思想和现代以人为本的和谐行政文化观,立足当代中国国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执政为民为价值追求,以反腐倡廉为内在要求,以责任行政为根本途径来构建和谐行政文化,对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本思想以人为本行政文化

“行政文化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行政社会化所形成的持久影响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倾向的行政思想、行政制度和行政心理的总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构思为我们今天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行政文化理念提供了可借鉴的思想资源和行政文化根基。因此,我们可以从中华传统民本思想的内涵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入手,寻求和谐行政文化的构建路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中华传统民本思想的内涵与时代价值

传统民本思想的内涵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民

即民贵君轻。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中重民最为丰富和鲜明,孟子认为,“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心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先秦思想家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观点,唐太宗时期也能认识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二)富民

只有民富了,国家才能富强。富民就在于要使人民衣食无忧,安居乐业。孔子主张统治者对人民实行仁政,重民爱民富民,反对统治者对人们过分剥削。荀子认为要想获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就必须富民强国。

(三)爱民

传统民本思想的另一个特征就是爱民。统治者要想维护自己的统治,就必须明白民心可畏,看到民众的力量,要爱民如子,这样人民才会爱戴和拥护统治者。

传统民本思想肯定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行政文化理念提供了可借鉴的思想资源。同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传统民本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传统民本思想核心是在“使民”、“驭民”,它是以“君主本位”为主导的,而不是由民做主,它的“本”是指统治者的利益。而“以人为本”则强调的是“人”,“人”是指广大人民群众,“本”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观

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观。

“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本”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和古代“民惟邦本”的民本思想有着根本区别。传统民本思想的“民”,是相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其本质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地位,无法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去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利益。

三、和谐行政文化理念的构建路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谐行政文化理念的构建路径可以围绕下述方法来进行:

(一)以执政为民为价值追求,塑造服务型政府

坚持执政为民是建设和谐行政文化的本质要求和重要途径,建设和谐行政文化是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体现。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才能赢得民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有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以反腐倡廉为内在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行政人员手中的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委托他们行使手中的权力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因此,无论在什么时期,都必须重视反腐倡廉,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更主要的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行政人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以责任行政为根本途径,规范行政问责制度

建设和谐行政文化的根本途径在于树立行政责任理念,构建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应该对人民负责,对社会和民意进行回应的一种行政文化选择,它必须积极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并为自己的行政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譬如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为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行政,就必须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