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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经验创建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利用经验创建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程度愈加成熟,社会对财政管理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是近年来社会对财政预算知情权方面的诉求提高,特别要求财政运行要公开透明,建立“阳光财政”,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财政体制改革、管理手段和监督形式都必须尽快适应这种社会环境,使财政工作能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随着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各类专项资金的名目和数额都在成倍增加,这些专项资金因未及时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在使用中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问题,对财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随着财政收支数额的不断增多,财政监督的手段、方式、内容和考核必须向纵深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以适应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在我国刚起步,甘肃也在2010年开始在全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此重点介绍美国财政绩效管理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并结合甘肃实际提出建立地方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议。

一、了解和认识美国的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

(一)美国的绩效评价体现于完善的预算法规制度1921年国会通过的《预算与会计法案》是美国较早颁布的专门规范财政预算的一部法案。根据此法案,联邦政府设立预算局和会计总局,负责预算的草拟和会计核算,实行以单式预算为主的预算制度。后因支出规模的不断膨胀和支出项目的日趋复杂,1968年改单式预算为统一预算。统一预算由基本预算、预算差额、联邦未偿还公债和未偿还贷款账户构成。在《预算与会计法案》框架指导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每一预算执行期(一般5年)或每一个财年都要制定预算法案和拨款法案,指导预算制定和执行。与预算法案的政策性和复杂性不同,拨款法案的内容明确而细化。各项行政机构和政策项目的拨款账目组成拨款法案的基本单位和绝大部分内容。美国公共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是随着政府绩效评价的需要而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包括《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GPRA”)、《总统管理议程》和项目评价体系等方面。《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明确政府绩效评价的目的、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和报告、管理责任和机动权、试点方案等方面的内容。赋予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律地位,督促绩效评价的实施,规定由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OfficeofManagementandBudget)负责政府绩效评价工作,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必须向其提交绩效管理战略规划。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在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年度绩效计划,并提交给议会审议。年度绩效计划是联邦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的预算安排应与其绩效目标相对应;联邦政府机构须向总统和议会提交年度绩效报告作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将实际绩效结果与年度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年度绩效报告必须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提交。

(二)美国的绩效评价体现于慎密繁杂的预算审核程序

1.准备总统预算。自1921年预算法案颁布以来,联邦政府预算的运作周期都以白宫的总统预算报告为起点。所谓“总统预算”,就是“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的民间称呼。按法案规定,总统需要在规定时间里(往往是每年二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前),将准备好的下一财年联邦行政机构的预算报告正式提交给国会。联邦预算由财政部、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和经济咨询委员会(ECC,EconomicConsultingCommittee)三个部门共同完成。各行政机构不能直接向国会提交预算报告,必须由总统统一集中汇报。这一“统一集中”的过程由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辅助实现。虽然在过去近90年里,这一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几经调整,但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始终充当着“自下而上”的总统预算上报下传过程中核心枢纽的角色。

2.预算初审。在预算正式颁布前,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将致信给各行政机构长官,说明预算需求的政策要求,随后各行政机构的预算编制陆续展开。从这一阶段开始,联邦预算绩效管理的脚步已经跟进。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将与各行政机构展开协调合作,其重点放在各机构新财年预算内容应该包括哪些议题与项目上,同时,也会向各行政机构派出专业人员辅助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在其后的两个月中将对这些预算内容进行审核、修改,审核的关键依据主要包括行政机构预算是否符合总统政策导向的要求、支出的目标和项目是否有违法律法规、支出是否具有绩效、是否符合预算约束等等。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将全部预算汇总为报告,交付给总统及其负责经济政策的高层助手进行讨论、确立以及修正。根据法案,总统有权决定预算报告的形式、内容和细节。同时,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还将预算请求的修改结果告知相应的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可向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就预算内容、项目、预算数额等问题提出上诉,要求重新考虑或修改预算安排。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与有异议的行政机构展开协调,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将争议交由总统决断。

3.国会审核。总统将预算报告提交给国会两院后,国会预算审核过程正式开始。这一由立法机构主导的预算决策过程是由1974年预算法案确立的,旨在分享总统预算权、掌握切分“财政蛋糕”的权力,平衡国会内各委员会利益等。在美国这是一个极为繁杂而又漫长的审核、讨论、谈判和讨价还价的过程。作为国会每年协调拨款、税收等与预算相关的立法行为的重要程序,国会预算审核过程的核心是每年度应当通过的预算决议案。审核的方式主要以听证和辩论为主。两院的预算委员会将结合总统预算报告、各行政机构预算细节报告、国会预算办公室年度报告的修改版本以及各授权委员会的评估建议等综合内容,通过听证等方式进一步进行审议,对总统预算和国会预算报告进行修改调整,最终以各自预算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方式形成预算方案的报告,并以“共同决议案”(ConcurrentResolution)的方式提交给全会审议。

(三)美国的绩效评价体现于严格的预算监督和执行力美国联邦预算和州预算在其审定过程中体现了严肃性,国会组织相关单位听证、两党间对预算法案的辩论、国会与总统(州长)之间相互监督审核等,都体现了对预算法案的慎密、科学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的有效,这些程序有时也会向媒体公开,体现审核程序的公开透明。一旦预算法案经总统(州长)签批后,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追加、调整和变更预算,除非在非常时期的紧急事务,可由总统向国会提出追加申请。

1.国会辩论。国会辩论其实就是对预算法案内容的事前监督。分属两党的拨款委员会主席和首席成员就拨款法案发表本党看法,对预算法案的程序进行修正,其文本按顺序逐段审核。拨款修正案的内容往往是对某一具体机构或政策的拨款计划进行调整(包括专项调整)的建议,若需增减额度,必须明确指出将作为冲抵的其他拨款计划;如果转用,一定要限制在同一项目内。此外,还有其它方面的严格要求,如预算的增减是否符合议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是否与法案内容密切相关,是否严格遵循支出限额等。如果修正案违背这些规则,任何议员都可提反对意见,得到全会确认后将不再被考虑。

2.预算的修正。接收总统预算报告后,国会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将结合总统预算中设定的基线或财政指标,适当调整《预算与经济展望》年度报告的内容,再次向两院预算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提交修改版本的报告。此外,国会预算办公室还将提交分析总统预算建议的报告,必要时还可提交维持盈余或削减赤字的收支政策建议报告。按国会规定,参与协调会议的成员都必须在两院版本的范围内展开协调、再次修正。国会两院自身都无权对拨款法案的协调版本再次修正。

3.预算法案的延续。新财年的常规拨款法案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须在每年10月1日新财年开始前完成,才能保证新财年内的政府支出有法可依。一旦某些常规拨款法案无法在这个期限内顺利通过,等待常规拨款法案拨付财政资金的行政机构很可能面临因缺少预算授权而终止活动的窘境。美国有政府机关因不能维持正常开支而关门的事件,皆因预算拨款法案一再延期,不能被授权审议通过而造成。在新财年开始之前,如仍存在未完结的常规拨款法案,国会和总统(州长)就可根据府会关系、经济与财政形势等情况,决定是否着手准备初步的延续拨款法案。

4.支出项目的追加。在某一财年中若出现常规拨款项目内容不能覆盖特定项目或者支出要求时,国会往往采取一个或数个追加拨款的方式予以解决。追加拨款往往针对不可预期的财政需要(如自然灾害救济与重建的支出)或者支持新政策项目的支出以及支持原有政策项目需要的增长支出。

5.审计监督。每个财年结束后,财政部和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共同编制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经联邦审计总署(GAO)审核,国会批准后即成为正式决算。审计总署负责审查联邦预算的执行结果与国会通过的法案是否相符,并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美国绩效评价体现于较完善的核算考核体系美国政府绩效评价始于20世纪初,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完善,已经确立形成以1993年国会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以审计总署和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为评价主体,以政府各部门和项目支出为评价对象,以量化的数据和可靠的证据为评价标准的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系统。

1.项目评价体系(“PART”,ProgramAssessmentRat-ingTool)。在2003年的政府预算中,为将绩效与预算决策正式统一,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引入项目评价体系,作为对联邦项目投入的一项要求,并对每个联邦项目产生的结果进行分级。“PART”的评价目标旨在为联邦政府项目分级提供一个持续的途径,它依赖客观数据,通过对项目的目标及设计、战略规划、项目管理及项目结果的判断,从而确定项目的整体有效性。一般来说,项目测评由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一是工作量或产出量测评(workloadmeasures/outputmeasures),主要侧重计算所从事工作与提供服务的数量,通过数量的对比体现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二是单位成本或效率测评(u-nitcost/efficiencymeasures),侧重考察每单位产量和工作量的资金耗费程度,体现政府部门工作的经济性。三是结果测评或有效性测评(outcomemeasures/effectivenessmeasures),主要是通过一些量化指标,对绩效考核的目标完成程度、服务需求得到满足程度以及预想效果进行量化式的评价。四是服务质量测评(servicequalitymeasures),主要是以价值为基础,通过客户意见反馈,观察和分析客户需求与期望实现的程度。此项评价方式带有或多或少的主观性。五是公众满意度测评(citizensatisfactionmeasures),这种评价方式主要通过问卷式调查、节目访谈等形式,反映公众对政府主导的项目建设、社会管理、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服务质量等的满意度进行测评,虽带有主观性,但它却是衡量政府公共部门绩效考评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六是综合测评(comprehensivemea-sures),这种评测方法旨在寻求一种对项目的全面评价考核结果,比如某一项目对社会效益、对居民幸福度的提升、对环境的影响等。

2.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根据《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规定,美国政府绩效评价分部门评价和项目评价(“PART”)两部分进行实施:(1)部门评价。先由各部门编制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并根据执行情况编制年度绩效报告,再由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和国会对部门提交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等进行评价。(2)实施项目评价(“PART”)。“PART”只是联邦政府用于指导预算执行效果的一种方法和工具,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性质和项目类别,分别制定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评价具体方法。通常“PART”的设计由4个部分近30个问题组成(问题数目依项目类型而各异),分为项目目标、战略规划、项目管理和项目成果,各部分权重依次是20%、10%、20%、50%。对每一个问题,采用“是/否”的表格形式,同时有一个简短的叙述性解释和相关的证据来支持答案,并且答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表示整体绩效的潜在高水平,“否”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或项目没有取得应有的绩效。项目绩效被分为五个等级:有效、基本有效、将近有效、无效和成效未知。

(五)美国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行政管理上实行联邦—州—县—市四级管理体制,各州的预算管理工作与联邦政府并不完全同步,联邦政府的《绩效与成果法案》也没有对各州政府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所以州政府的绩效评价工作也各有特点,差异较大。在此主要介绍马里兰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马里兰州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较早,其评价工作的效果相对较好。首先,州财政局在其非常严格的预算编制阶段就已经开始介入绩效评价。州预算和管理部门规定:政府每个部门及每个项目都必须制订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政府资金只能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由地方检察官负责专门监督各部门预算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部门要定期汇报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效果,并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报告,进行共同讨论,在必要时对资金使用进行适当调整。其次,该州为提高政府支出绩效,从1997年开始实施“结果管理”工程(MFR,ManagingForResults)。2005年,州预算和管理部(DBM)按照“以人为本”的总体原则,以建设一个“每个人生活、成长、工作和获得成功的好地方”为主要目标,制订了全面、系统的州政府结果管理计划。该计划从教育、卫生和环境、公共安全、商业、财政等方面制定了明确、合理的绩效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并为每个目标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要求每个部门在财政年度终了后,严格对照部门绩效目标进行自我评价,撰写结果管理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必须包括项目使命、目标、任务、绩效讨论、绩效数据等一系列内容,同时对部门、项目绩效和环境结果做出说明。评价报告还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第三,该州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直接体现在年度预算报告中,这样一些政府部门在执行预算项目时,同时考虑项目的绩效评价。关于这个市的绩效评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各部门2012年度的预算都要把前两年的预算安排数列在同一张表中进行比较,算出增减变化的比率(PercentChangeRatio),相应地有一段文字描述,讲述增减变动的原因。二是充分利用较为成熟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分行(产)业和项目进行评测,而且评测情况进行三个年度之间的比较,利于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三是评价指标体系更侧重于居民健康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的改善、幸福度的提升等,在实际评价工作中,这些方面所占的权重分值都很高(见表)。

(六)美国绩效评价的特征

1.代表性。作为民选的立法机构,就要充分代表选民意愿进行立法行动。充分的代表性是美国立法机构存在的根基。在美国国会的拨款过程中,两院议员都能以参与各委员会、全会讨论修正案以及全会投票等法定方式来表达对拨款决策的不同看法。与此同时,参众两院在程序、政治风格上的差异,在确保普通选民利益表达的同时,也较为充分地反映了各州利益、政党利益以及一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正如前文所言,美国国会作为全美多元利益表达的论坛这一定位,在预算拨款过程中其角色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2.审慎性。作为多元利益表达的代表性立法机构,在立法过程中一定会发生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甚至可能陷入僵局。面对多元利益的竞争,要维持预算法案顺利通过,并体现其合理与公正,就必须审慎立法。在美国国会的预算拨款立法过程中,国会相关规则设置了相当反复回转的立法程序,安排了多次深思熟虑、在不同层次和范围内审议立法的程序环节,这些都保证了立法过程在表达多元利益的同时,足够审慎。与此同时,国会还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等方式公开审议过程和相关的阶段性文件,增加透明度,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保证对立法的审慎与负责。

3.复杂性。美国预算法案的起草、审议、通过等全过程以及国会各委员会的规则若要详细描述,汗牛充栋方可为之。如此庞大、繁杂、严密的预算拨款机制,连美国学者和民众都陷入困惑与不解之中。表面看,这种预算支出管理机制不但没有效益,反而有浪费人力和时间的嫌疑,但仔细分析便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即美国财政支出管理在审核中花费如此长的时间、动用如此复杂的审核程序,就是使支出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实际效益等原则性问题在审议和评估程序中就得以解决,而不是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再进行处置,正所谓“慢工出细活”。特别是国会两院的陈述、听证、质询、反复审议等复杂的程序,使得任何理由不够充分的支出项目都不可能“蒙混过关”。

4.制衡性。预算审核相互制衡,个别人为因素被完全挤出。从预算审核的整体分析,总统与国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权力分享与制约关系,这是由美国宪法决定的。宪法设计者的理念就是不能让枪杆子和钱袋子集中在一个人手里,而从预算法案的审核过程看这种理念完全得以体现。总统提交预算请求,国会随后相应提出自己的预算规划来监督总统预算请求;国会通过的拨款法案最终要有总统签署方可生效,总统也有权采取其它方式在拨款立法执行过程中施加影响。两个定位与动机不同的权力机构被宪法分别赋予管辖同一事物的权力,相互制衡、限制的同时必须加以协调合作。具有不同利益代表背景和政策倾向的两院在协调过程中相互限制、相互适应。这种预算管理制度对国家财政支出的安全运行扮演了很好的约束和监督角色,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较为有效地减少赤字。但凡事有利则有弊,分权制衡也为提高预算立法的效率制造了障碍。

5.专业性。预算拨款法案在美国可称得上是相当复杂的立法事务,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立法人员参与其中。事实上,美国国会在委员会、议员个人以及辅助机构等方面已经体现出这种专业化的特点。就委员会而言,由于历史路径等原因,美国国会在职能上将管辖预算拨款事务的权力拆分给预算委员会、授权委员会以及拨款委员会,其中拨款委员会作为拨款立法的核心机构,在预算法案审核过程中进行专业性把关发挥关键作用。这种拆分使各委员会对应其专属的事务负责审核把关,如按照国防、行政、教育、国家安全、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事务来划分各专业委员会,这样各委员会都具有专业化的信息支持保证,能提供专业性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美国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问题美国财政法案的起草、审核和执行无疑是众多西方议会制度中较为成熟且成功的个案,但不可否认,美国国会拨款法案也揭示出国会政治的某些弊端与不足,值得思索。一是象迷宫一般的预算制定路径和审核中参与者的多元性,充斥着各种利益动机。就美国联邦财政拨款的现实看,拨款决策在总体上满足着国家利益的需求,但在细节上却频现不同群体政治利益的身影,吞噬着比重有限且总量客观的国家财政资源,增加了民主代议制的成本。二是美国国会政治的碎片化倾向可被视为是其分权制衡发挥到极致程度的必然后果,也是多元利益博弈的制度安排,体现在预算法案起草、审核和执行中就是存在着多个同时发挥影响的竞争性参与者,意味着无尽的冲突与妥协,其立法效率与效果都将随时沦为利益之争的牺牲品。任何一个参与者的利益不能得以实现的情况,都将导致拨款程序的停滞,其碎片化程度可见一斑。

二、美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建立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借鉴

美国“以结果为导向,以提高绩效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了涵盖国会、政府、部门、项目、公众各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从总体上看,这种建立在法制化基础上的政府绩效评价,同时兼有与预算法案相比拟的严肃性,符合美国旨在建立精简、廉洁和高效政府的自身持续性要求,为提高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管理绩效起到了很好的支持作用,其做法和经验对我国特别是甘肃目前正准备着手建立绩效评价和绩效预算体系很有借鉴意义,也对开展此项工作有诸多方面的启示。

(一)强化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公共财政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在我国实践时间短,各省尚处于试点阶段。建立与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认同和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认识到开展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财政资金由过去“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是财政部门把握宏观经济走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成本、讲核算,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政府部门要带头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全面纳入部门财务工作,将所属部门的财政支出绩效与事业发展挂钩。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的社会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让纳税人知道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和提供服务的效果,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务公开,为建立公众满意的“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有法规制度作保障真正严格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项目单位需要对财务管理进行自我改进、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同样地,要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参与绩效评价的自觉性更多地要靠法规和制度作保障。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自我评价绩效的必要性,为绩效评价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使绩效评价有明确的目标,也有法律强制性,政府各部门自然会强化主动开展绩效评价的意识。甘肃目前正处于绩效评价工作初创时期,绩效评价的法制化进程还比较慢,但财政部门要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尽量做到程序合法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健全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制度,将绩效评价工作变成一个指令性、经常性、制度性的工作。要强化人大、纪检、监察、政协等部门对政府预算和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在条件成熟时,要建议通过人大立法来规范和推动我省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按财政支出职能不同构建不同类别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的目标、方法和指标必须与中国的国体政体相适应,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使考核指标既能体现评价的目标,又能为简便易行的可操作性提供条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既要考虑不同项目之间的专业性,又需兼顾相似项目之间的通用性与可比性,美国以财政项目支出职能为分类标准的做法就能达到这一要求。我国财政支出分类体系中的按财政支出功能分类的方法与这种分类方法比较接近。目前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按支出的功能科目来构建,将绩效评价指标按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文体传媒、医疗卫生、农林水、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等分类构建指标库。甘肃省在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可以考虑按目前的以财政支出功能分类的方法,将多个预算部门发生的、同一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统一起来,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具有横向的可比性。可考虑按项目支出经济科目来分类构建指标库,以构建多层面、立体、交叉的指标体系。如基本建设支出,很多部门都会涉及这一支出项目,如果各个部门制定的这一支出项目的评价指标各不相同,则会使得评价结果失去横向可比性。在评价指标设置上,既要有适合所有财政支出的共性的评价指标,以衡量不同受益单位和资金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能力,又要有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而单独设计的个性化的评价指标,以反映特定项目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运作情况及其效果。同时,还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设计不同层次的指标以反映宏观和微观的评价需要。指标设置要根据不同的专项资金情况,综合考虑专项资金成本、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因素,通过科学分析和计量,保证指标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有据可依。

(四)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制定评价指标美国政府绩效评价由部门评价和项目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部门评价,先由部门编制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再由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对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进行评价,有效地对各部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甘肃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牵头,但绩效评价工作的真正主体应该是政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具体项目承担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构成使用财政资金的真正主体。没有各部门的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很难推进。同时,若不考虑行业特点,由财政部门单独制定的评价指标也无法被各评价主体所接受。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就是美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制定的组织与协调单位。以支出项目功能为分类标准,就需要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各预算单位制定评价指标。同时,由于项目支出的复杂性,往往同一类支出项目在不同的部门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完全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许并不能反映不同部门项目支出的个性特征。因此,可以考虑由财政部门与不同的评价主体进行合作,在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再制定一些反映不同部门特点的补充性的绩效评价指标,这种补充性的绩效评价指标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部门的规划与统一管理之中。

(五)改进管理手段,实现绩效评价的网络信息化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本身的效率问题需要借助于以电子计算机网络为主体的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来解决。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财政监督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监督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方面,要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加快建立财政部门内部、各级财政部门之间以及财政与各预算单位之间的信息化网络系统,为财政支出绩效监督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及时反馈提供技术平台。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美国在实施绩效评价中,采取了一系列简单而有效的评价方法,如“PART”、计分卡等,这些方法的结果都是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汇总和分析后得出,这些管理手段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美国政府还将各部门、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的全面监督,其公开性和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有效提高了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甘肃要尽早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必须加快评价方式和方法的研究,尽快建立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信息、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介,加快绩效评价信息资源的传递,实现资源共享,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评价工作体系。同时,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并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更有效地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真正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效果。

(六)注重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监督管理美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体现了一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模式,这集中体现在美国联邦预算报告一般包括至少五个财年的计划,其原因就是有很多大型项目的拨款计划拨款和进度不是在一年内完成的。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往往是以一个财年的决算为考核时段,对一些大型项目的监督也就以一个财年为基准,这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没有连续性,监督效果“虎头蛇尾”。项目支出从规划、立项到执行、结项有一个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大型的支出项目,往往涉及面广,耗用时间长,为了保证项目最终绩效水平,往往需要从项目规划、立项开始就进行严格的以绩效为导向的全过程预算管理。这就需要将项目支出的规划、设计以及管理过程都纳入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来。

(七)讲求实效,充分应用评价结果美国政府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特点是由国会直接领导和监督,并由审计总署(GAO)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核,有的项目还有司法部门直接负责监督,其评价结果的考核严肃,监督力度大,评价的效果可以充分运用到提高政府工作绩效中。美国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各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责任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绩效结果作为对政府各部门全面工作进行评估的依据;其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的预算相结合,重点考察和评价政府部门工作所体现的经济性和部门运行的高效性。甘肃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始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如何与部门、单位的工作考量挂钩。绩效评价工作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其工作本身首先要讲究“效率”,这种效率最终将会体现在结果的运用上,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将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和改善了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效率,对财务工作发挥的监督和改善管理的作用究竟有几何。要根据各地评价结果应用的不同思路,在分析、归类、总结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途径,使之成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其次,绩效评价要与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部门预算作为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一种手段,已经在促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预算编制仅仅是财政支出的开始,预算实际执行的结果如何,既要通过财政决策,也要通过项目实际效益得以体现,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仅为其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实证,同时也为已经完成的项目进一步强化其营运管理提供一种鞭策或激励的标杆。三是要积极探索评价结果应用机制,特别是要有后续的奖罚机制来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效性。没有相应的奖罚机制,绩效评价工作很容易流于一种形式主义,因此,是否有一种严格有效的奖罚机制,将是最终考量绩效评价工作实际意义的标志。奖罚机制要充分吸收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公检法部门和审计等部门对干部的监督内容,要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组织人事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结果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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