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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简论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1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

1.1活动内容单调贫乏,平庸低俗

目前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与先进的城市文明几乎脱节。南京大学对农民工的业余时间支配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排在前六位休闲方式的有:打牌占38%,看电视占37%,听收音机占36%,聊天占35%,逛街占30%,看书报占20%,其余还有睡觉、搞卫生、干家务、找工作、上舞厅、找老乡等。而2004年北京顺义区工地的农民工看黄色录像时突遇夜查,20多人慌不择路跌入化粪池中致2人死亡的惨痛事实,体现出农民工令人担忧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向社会亮起了红灯。

1.2思想观念保守落后,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进入城市不久的部分农民工对城市新生活抱着观望、迟疑的态度,对城市生活的新事物和快节奏往往有排斥、抗拒心理。再加上几千年来的小农思想和农民阶层固有的自私狭隘心态,使有的农民工过分追求物质利益,以衣食无忧为最高目标,忽视了精神文化生活。同时,现阶段农民工对法律知之甚少,缺乏信任,利益被侵犯时,有的抱着“吃亏是福”的自我安慰心态默默忍受,不去维权反抗,有的用自杀、自残、绑架老板等极端的方式维权,不但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1.3存在自卑自闭心理,对社会有不满情绪

由于语言、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农民工群体不自觉的把自己和城市居民划为两个世界的人,再加上有些市民在生活中疏远农民工,怀疑农民工的道德素质,将农民工作为防盗对象,更加重了农民工原有的自卑自闭心理,使他们把自己局限在基于业缘、地缘和亲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交圈里,不敢去做那些看起来只有城市居民才有资格做的文体娱乐活动,无法很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由此产生的孤独情绪被长时间的压抑之后就会滋生出不满、怨恨情绪,有的甚至演化为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进而报复社会。

1.4情感空虚寂寞,精神压力大

《瞭望东方周刊》曾对农民工做过一次调查,在回答“城市打工生活,您最大的感觉是什么”这一个题目时,22%的男性农民工、30%的女性农民工选择了“空虚寂寞”。由于外出农民工多为中青年,长期的远离家乡,与配偶两地分居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夫妻生活,使他们情感世界空虚,性生活遭遇尴尬,部分农民工陷入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同时,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收入低以及政府、企业极少为他们提供适合且对口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使他们巨大的精神压力无法缓解,少数农民工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们走向极端,2010年轰动一时的富士康“N连跳”事件就是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马克思曾向我们诠释过人与精神的内在联系:“真正的人=思维着的精神”[1]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思维,就是精神世界。而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是不容忽视的,“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仅要使人民物质生活丰富,而且要使人民精神生活充实。”[2]但现阶段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不仅与我们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格格不入,也同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背道而驰。因此,我们亟需仔细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

2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缺失之成因分析

2.1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深刻制度根源

上世纪50年代出现的户籍制度让广大进城农民工在心理上蒙上了一层“外来人”的阴影。身份不明,工作不稳,使他们被屏蔽在分享城市的公共社会资源之外,加深了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心理方面的隔阂,阻碍了社会公平,拉大了贫富差距。而且,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往往不被许多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所覆盖,使他们只能生活在自己的“文化孤岛”上。

2.2农民工经济收入的低迷化是其精神文化生活缺失的经济原因

管仲有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农民工的实际收入是临时性的,他们对持久收入的信心并不太强,农民工将大部分暂时收入储蓄起来,收入的‘暂时性’制约了农民工的闲暇消费。”③而今多数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低下,日常生活消费无疑占去了他们收入的绝大部分,而城市中的文化设施和休闲娱乐场所大多收费较高,超出农民工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

2.3社会各界的忽视导致农民工在精神文化层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第一,各级政府对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投入不足,没有专门建立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长效机制。在当前的公共文化建设中,各地政府更多考虑的是城市居民的需要,而对农民工这一城市中的特殊社会群体考虑不足。另外由于财政、资源等因素的限制,往往只是高声附和党中央的关注农民工、解决“三农”问题等政策建议,现实生活中却不愿承担农民工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经济负担,其中的投入有明显缺位。第二,企业人文关怀缺失,对农民工的文化供给严重不足。多数企业把农民工当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廉价劳动力,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法规,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忽视他们的精神文化权益。虽然建有职工阅览室、体育馆等文化设施,但大多是为应对上级检查而建的形象工程,并没有真正向农民工敞开。第三,社区忽视本地农民工的文化需求,部分市民对农民工存在歧视。当前各个城市的社区文化建设考虑的只是社区成员的需求,外来农民工几乎未被纳入,并且大都存在限制农民工使用的歧视性“制度”壁垒。另外,部分市民把农民工看成是来城市卖苦力的“乡巴佬”,给他们贴上各种不良标签,有的甚至把城市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都归加在农民工身上。久而久之,使得原本就存在自卑心理的农民工群体与城市文明渐行渐远。

2.4角色转换的不适应和普遍偏低的文化程度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缺失的内在原因从乡进城,由农转工,职业和环境的改变以及城乡生活习惯、思想意识的巨大差异直接冲击着农民工的角色定位。同时由于脱离了乡村文化土壤又未能完全融入城市文明,使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处于独立于城乡文化之外的一个孤岛上。另外,目前我国的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只占0.5%。如此看来,农民工单调贫乏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就不足为奇了。

3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对策

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和发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农民融入城市化的根本途径。2011年9月,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指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因此,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缺失问题必须以此为导向。

3.1政府主导

常住地政府是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的首要责任主体。各地政府要提高认识,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切实将农民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使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1改革完善户籍制度,为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制度保障。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导致农民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制度性根源,要改善城市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就要首先推进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对此,曾指出,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④目前我国已有十多个省市取消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农民和市民在身份上的基本平等。但要真正使我国的2亿多农民工都能享有同城市居民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真正实现我国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还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推进各地户籍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制度建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推进城乡制度变迁,确定广大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改变他们“二等公民”的待遇,为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使农民工能够分享社会公共文化资源。

3.1.2贯彻落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他们在城市的基本生活条件。首先,各级政府要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低等特点制定详细、对口的法律法规,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各级社会保障部门要因地制宜的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的配套措施管理办法,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子女教育等全面、公平、稳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再次,各级政府有必要设立专门保障农民工利益的执法机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使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

3.1.3改革就业制度,消除歧视性就业规定,实行平等就业制度。我党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指出:“要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因此,要“搞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要理清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真正做到一视同仁”⑤。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消除原有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就业新规定,在就业市场准入上实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其次,要鼓励农民工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拓宽他们的就业面,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竞争能力。再次,既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又要设立农民工的绿色维权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相应的法律服务,保护农民工平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1.4提供充实且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改变农民工文化生活失调的状况。一方面,要加强硬件文化建设,健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投入,为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创造物质和环境条件。具体要结合各地物质生活水平和农民工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他们量体裁衣,尽可能多地开设一些适合农民工的廉价、免费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文化广场等活动场地,让农民工在闲暇时间“有处可去”,使他们能尽快融入城市,与城市居民一道享受精神文明成果。另一方面,要加强软件文化建设,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引导。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重的原则,带头举办各种文化知识、法律常识等相关讲座和基本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使其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去追求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同时,还要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打黄赌毒等毒害人们身心的颓废消费,净化文化环境,让绿色、先进的文化成果滋养农民工荒芜空虚的精神世界。

3.2企业共建

用工单位是农民工依附的主体,在农民工文化建设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宣传以及“民工荒”问题的出现,用工单位应该意识到农民工对企业的满意度是企业得以顺利发展的力量源泉。因此,关注并改善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企业不容推卸的责任。

3.2.1公平合理的分配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改进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各个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改善职工住房、生活、文化、体育、保健等方面的状况,杜绝克扣员工工资、规避各种社会保障等违法行为,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改善其居住和生活环境,切实关注农民工最基本的“票子”、“房子”、“孩子”的问题,还要关注他们生产劳动条件,改进安全生产设备。因此,各个企业要严格遵守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和合同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保证农民工有供自己支配的闲暇时间。再者,要对农民工实行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将他们的劳动强度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他们有进行精神文化活动的体力和精力。

3.2.2经常为农民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力价值中的一部分就是劳动力的教育或培训费用,因此指出: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各用人单位要改变以往对农民工重使用轻培训或只使用不培训的做法,加大培训投入和力度,并且要针对农民工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大等特点,对他们实施侧重于基础性和实用性的补偿式教育培训,在方便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

3.2.3给予农民工更多的人文关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各个企业要重视农民工的工余文化生活,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图书馆、阅览室、放映室、网吧、简易歌舞厅等文化娱乐设施以及符合中国乡村特色的“农家乐”文化休闲大院和休闲广场,经常开展一些适合农民工参与的健康向上而又简便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这不但有助于培养农民工积极向上的团队合作精神,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还能进一步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调动他们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3社会参与

3.3.1城市社区是人们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也是更好地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化的必须空间。在马克思看来,“对于不希望把自己当做愚民看待的无产阶级来说,勇敢、自尊、自豪感和独立感比面包还重要”。⑥因此城市居民应改变对农民工的不公平看法,消除对他们的排斥、歧视心理,正确评价农民工的地位和作用,要以“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我们城市的现在和未来”的思想观念来认同和接纳农民工,并且要对农民工由“劳动力管理模式”转变为“居民管理模式”,充分尊重其利益需求,积极扩大农民工参与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活动的权力和机会,积极有效地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其居住地和所在地区的组织之中,并通过社区的力量,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生活问题,主动组织农民工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逐步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和主人翁感,提高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相互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彼此间的隔阂,让他们尽快从自卑、寂寞的精神“孤岛”上走出来,真正融入到和谐社会的大家庭中。

3.3.2媒体是改善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既能迅速报道国家的政策方针,又能加深广大市民与农民工的相互理解,缩小彼此间的心灵距离。而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媒体的宣传。因此,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有必要设置专门报道农民工生活状况的栏目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来关注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媒体要更多的对农民工进行正面宣传,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民工的工作和生存现状以及他们对社会、对城市的贡献,让人们认识到农民工在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程中起到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向农民工积极宣传党和政府为他们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他们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三是要通过媒体曝光来减少农民工违法犯罪,教育引导他们提高自身素质,改变他们保守落后的思想观念和人生价值观进而培育他们的现代市民意识。

3.3.3农民工的自我提升是改善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在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农民工作为丰富自身文化活动的主体,其本身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及重视程度是最根本、最主要的因素。而精神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心态乃至人格的洗礼。“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归根到底是个农民社会改造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变农业人口为城市人口,更重要的是改造农民文化、农民心态和农民人格。”⑦因此,一方面,农民工要树立自我改造、自我提升的信心,通过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来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从而提高收入水平,获得丰富自己精神文化生活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改变以往的不良生活习惯,破除封闭保守,自由散漫的小农意识,克服自卑自闭心理和“外来人”心态,积极学习城市的生活文明准则,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的关系,把自己当作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主动融入城市生活。

4结语

“读不懂农民就读不懂中国”,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三分之二农业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重要。而农民工这一游离于城乡之间的弱势群体,无疑是我们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环。2011年春晚上,由两位农民工歌手组成的演唱组合“旭日阳刚”用一曲《春天里》表达了农民工阶层对梦想的执着追求,让人们意识到农民工对精神生活的渴望。有人指出,2012年将是农民工的“文化元年”。因此,在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使农民工群体早日走出“文化孤岛”,真正走进他们精神世界的“春天里”,将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也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作者:李欣单位: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