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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下摇滚乐传播分析

传播学下摇滚乐传播分析

摇滚乐是20世纪60年代的抗议歌曲,也是70年想幻灭之声,他承袭了美国黑人音乐,活力十足并充满能量,它的形式与发展方向在不断变化,有时表现出走向纯艺术的雄心,有时又回归传统的流行娱乐角色。摇滚乐是最受年轻人钟爱的共通语言,同时也是传统人士与卫道者攻击的目标,它反映了社会上的现象,有时甚至引发争议和事端。摇滚乐历来都是社会学、新闻学、大众传播学、文化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研究中不可忽视的亚文化形态。比尔•哈利的一首《昼夜摇滚》标志着摇滚时代的到来。而在中国,崔健的一张名为《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的专辑给世人带来了一股新鲜风气,摇滚乐便由此在中国生发开来。传播学是20世纪出现的新兴社会科学,它与社会学、信息论、控制论、新闻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诸多学科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互相影响和渗透。在传播学视角下,摇滚乐的迅速传播不仅映证了传播学的某些理论范式,也拓展了传播学的理论外延。

一、传播学视角下的摇滚乐

摇滚乐自身从创作、制作到演出以及整个的推广过程几乎完整的包含了传播活动的几大类型,并且每一个部分都与摇滚乐的孕育过程非常契合。

1、摇滚乐的传播过程属于国际传播的范畴

摇滚乐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是节奏布鲁斯与乡村音乐结合的产物,但是摇滚乐带来了世界性的影响,猫王、披头士、鲍勃•迪伦、迈克尔•杰克逊等都是家喻户晓的摇滚乐大师。摇滚乐起源于美国,其最终能够登陆中国以及被崔健将中国的摇滚乐推向了世界等成功的传播范例都依赖于摇滚音乐本身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巨大的国际影响力以及大众传播。

2、摇滚乐的传播是一种组织传播

摇滚乐的制作与演奏是以摇滚乐队这个组织为主体的信息传播活动,而通过音乐信息的传递将参与摇滚乐制作与演奏的各部分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摇滚乐的制作与演奏是由摇滚乐队完成的,每个乐队都是一个团队协作、分工明确的组织。创作者相当于意见领袖和协调师,而主唱则是形象的代表,此外鼓手、贝司手和吉他手完成着各自的使命,最终促成了摇滚乐的传播和舞台上的完美呈现。

3、摇滚乐的传播是一种群体传播

乐队用旋律、节奏和演唱展示出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完成的是自己和听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听众被乐队的演出所感染,自己心灵舒畅和感动的同时又把信息反馈给乐队。摇滚乐队和听众在现场同时达到情感的高潮。在这一过程中,受众群体不完全是被动的接受者。Byond乐队在北京工体万人演唱会上达到的现场震撼、感人的效果,可看作是群体传播的成功范例。

4、摇滚乐也需要借助大众传播来完成其普及和推广

推广摇滚乐需要借助传统媒介和数字媒介。在大众传播中,摇滚乐可视为以传播媒介为载体的信息,同时更是一种文化符号。大众传媒把摇滚乐的相关信息传播给受众,使摇滚乐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同时摇滚乐承载的现代艺术特质和天生的争议性,也可以使大众传播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元与包容。从这个分析过程来看,摇滚乐的整个生命过程都是由传播覆盖的。传播使摇滚的内化和外现都那么完美,摇滚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必然离不开传播的。

二、摇滚乐与传播理论的契合之处

1、摇滚乐的传播效果契合“魔弹论”

摇滚乐带给听众的是震撼和“强”传播效果,是灵魂的契合和心灵的认同,最终使得听众在摇滚乐的批判精神中提升自己。20世纪初至30年代末比较流行的是关于传播效果的“魔弹论”,虽然“魔弹论”被认为是一种唯意志论的观点,人们认为它过分夸大了大众传播的力量和影响,忽视了客观社会因素,对传播过程所做的描述过于简单。但是对于摇滚乐这种特殊的“传播行为”和真正喜欢并热爱摇滚乐的“受众”来说,用“魔弹论”对它来总结和形容再恰当不过了。摇滚乐和乐迷之间的关系其实再简单不过了,就是一方是全能的“特殊媒介”在发送“信息”,另一方是分散的对摇滚乐有迫切需要的“受众”在等待着接受它。

2、摇滚乐契合“有限效果论”

1960年,克拉帕的《大众传播效果》对从《个人影响》和《人民的选择》以来的“传播流”研究进行系统的总结,并提出了“有限效果论”,他的观点极力强调了大众传播影响的无力性和效果的有限性,还具体的提出了传播效果的“五项一般定理”,其中具体的说明了传播方式和类型其实不是“效果”产生的必要和充分原因,而且许多中间关系和连锁关系也很复杂,此外还需要很多的客观因素和条件以及媒介本身的条件的支撑才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摇滚乐对不喜欢它的普通受众也许不起作用而仅供娱乐,如果骨子里不喜欢,再怎么去灌输和培养也真的是作用不大,再加上社会客观因素、心理生理因素、媒介本身的条件、复杂的中间关系和连锁关系等对摇滚乐传播过程的影响,导致大众最终接触到的摇滚乐和摇滚文化变了“味道”而失真失实,不再纯粹,所以摇滚乐的粉丝群体基本上比较稳定,只有真正懂它的才爱它。因此,我们自然可以说摇滚乐的“传播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达到的效果只是“有限效果”。

3、大众传媒为摇滚乐营造了一种“拟态环境”

拟态环境并不是真实的客观环境的重现,而是大众媒介对信息的选择加工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所提示的环境。现实中的媒介大多具有特定的倾向性,所以“拟态环境”只是一种“象征性环境”。很多人看到了摇滚乐手奇怪的打扮和穿着以及吼叫和疯狂,因而被带入到摇滚乐所营造的看似浮夸、虚伪、滥情的低俗文化“拟态环境”中,要知道这并不是纯粹的摇滚乐,也不是真正的摇滚文化。摇滚文化除了外在表现之外还有内在思想,又有多少人真正的探求过摇滚文化的内涵呢?从这个角度审视摇滚乐与大众传媒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4、摇滚乐契合传播学效果研究的发展过程

关于传播学效果研究的发展过程,第一,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记忆系统,造成人们知识构成的变化和知识量的增加,这属于认知层面上的效果;第二,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价值体系或观念而引起感情或情绪的变化,这属于态度和心理层面上的效果;第三,种种的变化通过言行表现出来,便成了行动层面上的效果。从认知到态度再到行动,是一个效果的累积、深化和扩大的过程,而如果我们仔细的去认知和研究分析摇滚乐就会发现,摇滚乐这一特殊的信息传播活动几乎可以带给人们任何一种层面上的传播效果,摇滚乐文化可以引起人们对于音乐、节奏、另类艺术等相关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构成的变化,也可以引起观众情绪和感情的强烈变化,更能以它深深的感染力吸引观众们参与其中。

三、摇滚乐的传播学意义

跨文化传播指的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群体或组织之间进行的不同文化和信息的交流活动,其学术旨趣不仅指向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个人、群体、组织、国家之间交往的特点和规律,不同文化之间的意义阐释和理解,人类各个文化的创造、分野和变迁的进程,还涉及到文化及民族心理的差异、文化休克与文化适应、技术发展对文化的影响、文化的延续和变迁、传播的控制和管理、民族文化自立与发展等诸多议题,而跨文化传播涉及的诸多问题几乎都在摇滚乐发展以及传播的全过程中有所显现,因此,可以说对摇滚乐和摇滚文化的研究为跨文化传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范例。诸如摇滚乐这种“非主流”文化着实让传播学的研究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和多元,对摇滚乐的研究增强了传播学研究的包容性,小众文化和“非主流”文化的研究在拓宽了传播学研究范畴的同时,更为传播学研究的创新提供了可能,给看似完全没有关系的两种文化形态做“连接动作”,往往就会有新的发现,这种“联系”也是一个好的创意产生的基础。就当下的大众传播环境来看,摇滚乐作为一种非主流文化还受到了诸多的限制,但是网络给了摇滚更加开阔的生存空间。也许从摇滚文化的本质来说,应该是拒绝大众化和商业化的,但是摇滚乐作为一种文化样式并利用大众媒介进行传播,使其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得以最完美的体现则是现在迫切需要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用传播学的相关知识理论研究摇滚乐和摇滚文化是有意义的,这里只是浅显的介入,这才是不同文化和学科交流碰撞的第一步,摇滚乐和传播学应该相互借鉴和吸收各自的精华成分,为摇滚乐的进一步推广和更完善的中国化传播提供更多养分。

作者:周延 单位:北京印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