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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提高高校民主制度建设的思索

有关提高高校民主制度建设的思索

党的十六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并且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实现这一办学目标,就必须充分利用党内民主建设这个有力武器,切实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提高高校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发展,顺利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

一、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与投资加速,高校基础建设规模空前加大,其中所蕴藏的巨大商机,使高校这一学术净土被世俗风气所浸染。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高校基础建设腐败案件,动摇了人们对高校的一贯崇拜心理;高校学术公平问题,例如科研课题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的“面子”作用、学术山头的“圈子”势力、以及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等,这些存在于高校的教育腐败与不公正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其结果势必会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党内民主这个有效武器监督和制约高校领导干部的职权使用,帮助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高校广大师生服务,增强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有利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

高校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好坏,决定着高校的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的好坏,影响着其培养人才的方向和质量。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力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反之,不仅会削弱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力,也会使党的教育事业遭受损失。因此,无论是从高校领导体制来看,还是从高校承担的重要历史任务来看,加强高校的党内民主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有利于增强高校核心竞争力

高校核心竞争力的实质是人才问题,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都需要创造一个好环境,需要有浓厚的民主氛围。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取得更需要宽松、和谐的软环境,理论的创新、新思想的形成、工程技术的发明创造都是在宽松环境下实现的。高校党内民主建设在学校民主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它是学术民主建设、教学民主建设、管理民主建设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党内民主建设作保障,学术民主建设、教学民主建设和管理民主建设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提高高校核心竞争力,以党内民主建设为契机,推动和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有利于提升高校管理水平

要提升高校的管理水平,必须加强高校党的民主建设,高校党委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广开民主渠道,倾听各方意见,使学校的各项决策都能得到师生的真心拥护。要通过党务公开制度建设,推动校务公开,把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积极调动大家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这是深化校内改革、推动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全委会制度及常委会制度

目前一些高校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权力授受关系不顺,存在着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的现象。因此,要调整和理顺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建立科学的党内领导体制。要对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划分,使其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充分发挥党代会、全委会以及常委会各自的作用和功能。其一,高校应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完善党代会议事规则,保证党代会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和克服党代会搞形式、走过场。其二,适当增加高校召开全委会的次数,落实全委会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和决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高校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拓宽广大党员参与决策的渠道,并逐步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其一,健全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凡是事关高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全体会议的作用,保证重大问题由党组(党委)会讨论和决定。其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高校发展全局,特别是与广大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必须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的意见。比如学校发展计划、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础建设、教育收费等,在决策前都应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改革和完善高校党内选举制度

根据党章关于选举的原则规定,要保证高校党内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就必须对现有选举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必须加大高校选举制度改革的力度,大胆进行尝试和探索,尽早地建立与我国高教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高校选举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在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民主性建设方面提高显著,包括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试用期、基层党委直接选举等多种选拔干部的方式得到进一步发展。这其中,又以基层党委直接选举和党政领导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进展最为迅速,取得的成绩也最大。高校党委应该借鉴这些有益经验,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大胆进行选举制度改革,增加选举的透明度,使高校的选举更具公正性和民主性。在选举的具体操作中,制定灵活的选拔方式和具体程序,吸引高校广大党员及师生积极参与,使选举制度由封闭走向开放,从制度上保证将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吸收到高校党的队伍中来。

(四)建立健全高校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是指党员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规范所进行的相互监督、相互督促的活动。党内监督,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十分重要的问题。

高校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内批评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每一个党员都能充分行使党章规定的批评权。二是建立健全高校党内举报、申诉制度,为党员行使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提供顺畅的渠道和严密的保护措施,不断改进对党员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切实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三是注重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职监督与兼职监督相结合,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结合,全面推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派监督等,形成人人都是监督者,都主动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的局面,在高校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

(五)建立健全高校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高校要做好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工作,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建立和完善高校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包括高校党务公开制度、高校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校信访制度等保障制度,使高校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够切实有效地得到保障,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其二,通过多种渠道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高校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向党员讲解党的政策规定,解答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维护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