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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创新管理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创新管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国有企业决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降低企业决策风险,扎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为实现国有企业持续有效和谐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

一是要强化自我约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律己足以服人”。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职工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为人要公道。做好人是当好“官”的前提。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要出于公心,倡导阳光心态,倡导不遮不掩;海纳百川,无欲则刚。为官要公正。孔子说:“政者,正也。”为官的本质就在于“正”。在讨论、决策有关重大问题时,杜绝私心杂念,讲公道话,不偏不倚。慎重对待组织赋予的决策权、支配权。为事要公平。围绕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建设的大局,要高站位谋事;从促进中心工作、维护职工利益出发,统筹谋划。在处理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时,要摆正位置。二是要强化思想意识,促进领导班子民主管理。领导班子成员要胸怀大局,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凝聚强大合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管理氛围。要树立大局意识。着眼大局,服务大局,是加强领导班子民主管理的根本保证。要放眼长远,不计眼前得失。在事关企业发展方向,事关职工关注热点的问题上,要把握政策脉络,科学决策。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是领导班子建设的生命线。要坚持加强沟通、在班子内部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和谐氛围。要树立效益意识。努力更新思想理念,强化效益意识;把效益做为评估民主管理、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强化有机保障,促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保障。抓根本,堵源头。抓住企业管理的薄弱部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干部人事、行政审批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制度、监督制约制度。抓预防,遏苗头。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有效地把苗头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患未然,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抓重点,管龙头。要突出重点,坚持在教育上,打好预防针;在监督上,拉紧高压线;在惩处上,亮出退场牌。从体制机制上消除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滋生的土壤。

二、理顺程序,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范性

一是会前酝酿要有前瞻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准备充分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前提条件。确定主题要“明”。会议议题要因时而提,主体部门要明晰,分管领导要明责,主要领导要同意。“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前,要研究论证,达成共识。听取意见要“全”。论证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反复酝酿方式,吸收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告知要“准”。参与决策人员,要有准确材料,进行充分沟通。杜绝临时动议、仓促上会。二是会中组织要有计划性。古语云:谋定而动。严而有度,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环节。内容阐述讲“清”。参与决策会议的人数要符合规定,汇报议题内容及调研过程要讲清,论证结果及讨论意见要讲清。集体讨论讲“精”。针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表意见要言简意赅。主持人总结归纳要高屋建瓴。存在分歧应推迟决定。形成决议讲“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要逐项研究。要按序记录,详细完整,存档备查。三是会后执行要有实效性。严格纪律,细化分工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保障。明确分工求“细”。领导班子成员要量化指标,制订措施,明确时限,抓好落实。及时反馈求“快”。对于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的程度要定期向上反映。抓好公开求“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保密与公开要宽松相济,张弛有道。会议结果要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适度公开。

三、健全机制,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性

一要健全检查监督机制。“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导。”要选择合理的时机和方式,加强指导。坚持上级检查。要把“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效能监察、领导班子巡视、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搞好同级互评。依照《廉政准则》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互剖析,客观评价。倡导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开展网上巡视,公布举报电话,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力执行。二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确定考评原则。注重自评与他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制订考核方案,严格考核标准。细化考评内容。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界定,明确决策主体责任权限。决策记录要完整,行文规范,内容详实。制定考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做法、特色工作、存在问题等进行综合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内容。三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警钟长鸣,增强领导干部谨慎用权的责任意识,坚持责权一致原则。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权责分明、责权统一,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履责。坚持党内问责原则。有效的问责制度,有利于减免决策失误。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坚持纠偏纠错原则。根据情况变化,纠正偏差。针对造成失误或重大失误的决策,立即终止决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