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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建设的马克思主义人学观

网络文化建设的马克思主义人学观

摘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为视角,结合媒介学的发展演变透视网络文化,从学理层面梳理了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与网络文化的内在逻辑和相互联系,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学观对当下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不合理配置困境提出解决依据,并希望借助媒介外力使这样一种网络文化成为一种文化力量,一种建立在人的主体性、实践性与社会性基础上的精神价值,指导人们在网络文化中追求真、善、美的全面自由。

关键词:网络文化;马克思主义人学观;全面自由发展

提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是构建网络强国的重要举措。网络文化以内容为身,兼互联网媒介形式,互联网思维正以裂变式传播的速度深刻改变着社会形态。我们不能将一种思维活动同那些使这个思想活动成为可能的记录、传递和存储的技术条件分开。我们注意到的现实后果是,在一次技术生态的变动之后,一个本地文化的构成会在其自身的发源地变得陌生和异化。知识演化的路线与媒介发展的阶段之间没有协调,技术进步的背后有着文化倒退的长久可能性。我们期待出现的现实转机是,马克思主义人学观对文化建设的原始理解,网络文化新形式为马克思主义人学观注入新特点,二者通过媒介化形成一种人文力量。

一、研究意义

人类全面自由的发展与追求真、善、美的目标是终极一致的。人类科学研究的本质与发展目的,人们对生命的存在和自然界关系的确认就是求真。在媒介的联动下,人们在对自身和对外部世界的求真过程中,脑海中逐渐形成一种拟态现实,而人们对真实世界的认知程度是随着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中对人的发展提出的要求而不断加深。马克思主义人学观提出的人对工具理性的追求应当更加成熟,伴随着网络文化的出现,人们需要认识到科学技术与文化,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以及人与自然各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性。人类“求善”的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中对自我行为、意识、目的、关系的“正当性”的认知与追求。

任何一种媒介的出现都是同时存在于与旧媒介相互妥协的融合媒介域时空中,互联网自身作为一种融合媒体,在与旧媒介的协调磨合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旧冲突与乱象,但开放、民主、自由、平等、互利为核心的的价值取向依旧是网络文化的主流价值观。我们要相信网络文化建设可以为人类创造一种更好的面向未来的文化体系。

美是一种主观感受。如果说,“真”要求的是对客观的真实的自然和世界的探索,“善”要求的是对人类自身、自然和社会的正当性认知,那么“美”要求的就是人们从个人角度出发,对自身、他人、社会与自然的一种满足个人审美的愉悦需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网络文化建设本身就是人在网络空间中不断实践发展创造的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美与艺术在更广的范围内得以认知、欣赏和传播。网络媒介的出现正是以一种新型的媒介形式为人们的认识和创造能力提供空前丰富的技术平台,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充分发挥人的全面的自由的个性,为人的创造能力提供一次新的飞跃。

二、研究现状与问题

对网络文化的研究兴起于美国,强盛于西方发达国家。宽泛意义上的网络文化研究,可以维纳提出的“控制论”为开端,后又出现“电子人”科幻小说热潮。真正具有规模的网络学术研究,兴起于1990年万维网出现之后,其中对大陆网络文化研究影响较大的有本尼迪克特(M•Benedikt)的《网络空间入门》,尼葛洛庞蒂(N•Negroponte)的《数字化生存》,比尔•盖茨(BillGates)的《未来之路》,泰普斯科特的《数字化成长——网络时代的再起》,波斯特的《信息方式》和《第二媒介时代》等。后来开始逐渐有了中国大陆学术界自己的专著,1996吴伯凡在《孤独的狂欢》中正式引入了“Cyberculture”,1998年面世的系列丛书《电脑文化译丛》、《赛博文化系列》己经接近“网络文化”的概念。

1998年之后各种报刊杂志中的相关论文数不胜数,相关的研究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台湾对网络文化的研究始于1993年左右,研究专著不多,研究论文颇丰,研究内容集中在数字经济、网络性别与权力、科技与人性、网络色情、网络隐私、虚拟社区与角色扮演、网络者的心理、网络游戏等方面,其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多借鉴于欧美,问题涉及面非常细致,但原创性研究成果不多。

国内外学者针对网络文化这一主题,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究涉猎广泛,涉及到网络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以及精神文化,内涵覆盖了政治、经济、教育、伦理、科技、法律、思维以及人的主体性等诸方面;二是研究内容由浅及深,研究逻辑辩证有序,综合运用了超前性系统思维、利害性系统思维、抽象具体的辩证思维和分析综合的辩证思维;三是研究视角多元丰富,交叉结合了社会学、传播学、人类学、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体系,综合运用到网络文化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总体来看,众多的研究成果为研究网络文化提供了较好的学术资源和学术背景,但仍存在着一定缺陷与不足:一是侧重于“技术”,而忽视了“文化”,大多数研究对网络文化中体现出的技术特征的工具性分析较深入,而对揭示其影响社会关系的价值性分析欠缺;二是文章观点多着眼于网络亚文化对主流文化的挑战与抨击,表达对网络文化收编命运的担忧;三是从马克思人学观的角度来研究网络文化的视角未得到充分重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还处于逐渐深入阶段,人们在其对网络文化研究的重要性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片面性认识,不仅缺乏这方面研究的专著,而且就某一专题进行研究的论文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待提高。

基于以上综述,我们从学理层面提出以下问题指向: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中国当下能否实现统一,是何种程度的统一,如何做到该程度的统一;不重视网络文化中的人文价值理性的研究而把目光集中于网络文化中的工具理性分析,盲目偏其一而舍其次的做法在中国当下是否存在;借用媒介学视角能否更清晰展现网络文化的意义与价值,媒介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应当如何扮演此角色;网络文化研究借助马克思主义人学观和媒介学研究视角,会为我们带来怎样的学术想象和研究可能性。

三、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与网络文化

(一)马克思主义人学观概述不同于费尔巴哈仅将世界视作同人类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对比对象,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是人,历史是人的历史,是“可以通过经验观察的,现实存在的,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动可以不断发展的人”的历史。

首先,人的存在具有现实性。区别于费尔巴哈对人的客体性认识,马克思认为人是“现实的、肉体的、可以坚固的存在于地球上的确定物。”一旦离开现实的土壤来分析和观察人类本质,就会陷入脱离生活实际的凭空想象的泥沼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强调活生生的人,是为了关注存在于社会活动中的广大的劳动人民的生存发展以及需求的满足,所有一切的社会措施都应该要立足于人民群众,以达到促进人类本质能量的充分与全面的发挥。

其次,人的存在具有社会性。马克思反对将人看做是纯粹的自然的人,他认为人类不能够是脱离社会现实和历史进程毫无关系的一种彼此独立的个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内在具有丰富而全面的本质,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得以存在与发展的,人的这种本质只有在社会环境中才能得以丰富与发展。每个个体彼此相互联系,构成人类的社会属性,建立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可持续发展系统,逐步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再次,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与自然的改造者。马克思有感于以往人们没有从人类劳动观去理解这个不是一种原本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世界,而是一种变化的社会历史的产物。“迄今为止一切的历史观不是完全忽略了历史这个现实基础的东西,就是把它只是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的因素,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就被这样生生地排除了出去,从而造成了自然界与历史的对立。”⑤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了“人化的自然”,即被人类的实践活动所影响的自然界,并进一步指出人的主体地位与改造自然的伟大功效就是对人本观的最佳理解。

(二)媒介学视域下的网络文化

全球对于文化的定义多至168种,对网络文化的诠释也是众说纷纭,中外学者大多倾向于将网络文化理解为在网络虚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有学者认为网络文化是对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延伸。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网络文化。从文化本身来说,它的核心应该表现为价值观。文化从来不是个“个体”,一直体现在社会之中,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从语言文字的出现到书法与数字的发展,从古代造纸术、印刷术到电报、广播、电视再到电子计算机网络和手机通讯技术,这一切莫不是社会发展带来的媒介形式与技术融合的结晶。媒介学视域下的网络文化,是一种人类精神生产实践的产物界定了人类思想的物理状态,重新梳理了网络工具和权力操作的实质关系,重新诠释了网络技术和社会秩序的再构成。从传播环境到信息界面,再到思想状态,权力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从垂直架构到横向链接,再到节点转移,信息的所有权和自由流动何以完成;从上下层的阶级关系到新意见阶层的兴起与壮大,自由人的联合体逐渐强大。一个观念、一句话语、一种精神,是否可以通过媒介化成为一种力量。

(三)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与网络文化的内在逻辑及关系

媒介学透视下,从实体媒介到虚拟媒介的演变,重构了人类的生存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生产不仅是物质生产,还包括经济之外的社会生产、精神生产以及最根本的生命生产。“宗教、国家、法律、艺术、道德、科学等,只不过是生产的特殊方式,都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当前媒介域的演变使文化从生产到传播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即从现实性到虚拟性的转变。网络文化生产与传播成为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丰富了人类的精神体验。媒介学视域探讨下的文化生产,如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来讲,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内容与形式为网络文化的发展提供哲学反思,网络文化的出现也补充并发展了新时代下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内涵。

1、网络文化是人之现实生成和存在的一种方式。马克思主义人学观认为,人的存在具有现实性。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即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中的人。但是人不会满足于某种既有的现实生活和存在状况,而是不断地实现着自身的超越,获得新的本质和规定性。人的具有超越性的实践活动和人的生成性存在引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马克思肯定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类对自然界的生产,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媒介学视域下的网络文化,通过互联网的虚拟形式,对信息所有权和信息操作进行再分配,在不同个体间、人与社会间、人与自然间建立起新型的生产互动关系,使人、社会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达成一种理性自觉

2、网络文化是人之实践方式转变的方法和途径马克思把人的自然性、社会性与现实性联系起来,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人。无论是人类的哪种活动形式,其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人类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随着实践在深度和广度的扩展,在对客体的对象性实践活动中,不仅提高了人类的物质生产能力,精神生产能力也随之发展。媒介学视域下网络和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催生了网络文化的虚拟实践。虚拟实践是网络时代特有的新型社会实践形式,突出展示和发挥了人的能动性、超越性和自主性,培养了人类的平等意识、权力意识、开放意识和自由民主精神,创新了实践的新形式,丰富并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极大地促进了健全人格、独立个性的形成和社会的进步。

3、网络文化以人之全面自由发展为旨归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论置于实践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实践性。人只有通过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在实践发展中获得自身的发展。所以,马克思把自由自觉的活动作为人的类特性,通过实践由必然走向自由,这正是人类所追求的类本质不断实现的最高价值目标。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人的实践的发展和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落脚点,同时为网络文化的建设提供了价值目标。网络媒介的普及拓展了人的交往范围和交往能力,极大地改善了主体性状态,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内在精神动力;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不断发展进步,人必然不断占有自己的本质,逐步从偶然的个性走向自由而全面发展;网络关系增强了人的开放性和社会性,形成了更加自由的人际关系和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

四、结语

世界历史是人类劳动实践创造和逐步生成的历史,是自然界经过人的改造发生变化的一种历史。我们选取了一个维度,从媒介演变的历史中加以透视,肯定了媒介在权衡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二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媒介有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有效认识和传播。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涵,逐渐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从网络文化建设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作为出发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网络文化中对人的价值的理解,培育人们向全面自由的网络文化发展,逐步剔除不良网络文化因素,建立和谐网络文化下的和谐社会

作者: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