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音乐艺术选拔关系的思考

音乐艺术选拔关系的思考

【内容摘要】学术招生与道德招生、权力分摊和个人评判、当下水平与未来潜质、单项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是音乐艺术人才选拔中经常面对、极为重要却也容易被忽略甚至误读的几组关系。文章通过对这几组关系的梳理和辨析,并不试图给出明确的结论和方案,而是旨在启发人们对音乐艺术人才选拔和招生改革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关键词】音乐;艺术教育;人才选拔;招生

一、“学术招生”与“道德招生”的关系

近些年来,各个艺术院校围绕招生的公平、公正做出了许多改革和改进,旨在使专业考试的打分评价更加准确。这些改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有益和有效的。不过,如果悉心分析这些举措就会发现,其着眼点往往不是基于“学术”,而是基于“道德”。例如,目前很多学校在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时,要求“拉幕”进行:考生在幕后,评委在幕前。这样设计的潜台词其实是:只有当评委不知道谁在演奏和演唱时,给出的分数才是准确可信的。显然,这一设计是基于道德而非学术的考量。人在感知事物时,是通过视觉、听觉以及多重感觉器官综合完成的,而且视觉比听觉要发达得多。尽管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但要评判学生的表演天分和个人气质、形象,以及演奏的手形、演唱的问题,直至发展的潜质等,都需要教师通过视觉与听觉进行综合判断。当高校把所有视觉信息都屏蔽掉,仅留声音一个渠道,评委的评判难道会更加准确吗?笔者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目前确实有很多招生的不正之风存在,需要高校从道德层面进行抑制。但不能忘记艺术人才的选拔首先是学术评判,如果不具备这样的艺术评判能力,即便评委都具有大公无私的觉悟与情怀,音乐艺术人才的选拔照样很难进行。

二、“权力分摊”和“个人评判”的关系

目前,高校的音乐招生是由一组评委打分,然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考生依次排队。这种设计的潜台词是:第一,所有评委的权重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位评委同等重要、人人平等。第二,当其中一人的分数和绝大部分评委的分数不一致的时候,这个分数就是不准确、不合理的,甚至是值得怀疑的。很显然,这个理念也未必合理。评委打分的不同有很多层面的原因,可能有德行问题,也有学术问题。就后者来说又有学术水准的不同、审美趣味的不同等错综复杂的原因。艺术的评判、人才的选拔,有时恰恰就是需要独具慧眼,甚至力排众议,这样的例证在古今中外艺术史上大量存在。这使笔者想起佛教的禅宗,四祖传五祖、五祖传六祖,他们是如何确定并把衣钵传给接班人的呢?就是基于对每个学生的境界、开悟程度的综合、独立的判断。而据说现在有很多寺庙的方丈已经通过投票选举了,从形式上看这似乎更加公正合理,但结果是否真的公正却有待考量。音乐艺术的人才选拔也是如此,无法保证所有评委都具有相同的、相等的评判能力。人们常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校目前的招生打分模式很可能是用一种表面的公平掩盖了更深层次的不公平。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像”公平而非真公平。须知,设定评委的权力完全公平本身就不那么公平。另外,这种打分评判模式还潜藏着另外一种隐患,就是每个评委都握有权力,但谁都可能不分摊责任。一种没有实质主体责任的考核模式,是很难确保招生质量的,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总之,艺术人才的选拔往往需要独具慧眼,而今天艺术教育中这样选择人才的机会和权力似乎越来越少了。学术前沿ACADEMICFRONTIER

三、“当下水平”与“未来潜质”的关系

抛开前文提到的道德要素,如今艺术院校的音乐招生考试纯粹从学术视角出发,考查学生的显然是其当下的专业水平,这并没有错。不过,潜藏在学生当下水平背后的东西却难以考查。比如,一个考生已经跟专业教师学琴5年了,另一个考生从山沟里来,几乎没有专门学过音乐。第一个考生考了90分,第二个考生考了86分。按照原则,录取第一个考生当然没有疑问。但是根据专业教师的经验判断,第二个考生的潜力可能会比第一个考生大得多,在同样的学习条件下,也许很快就能超越第一个考生的水平。但是目前的招生评估只是考查考生当下的水平。至于考生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通过多长时间达到这个水平的,则是很难考查出来的。类似难以考查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声乐专业考生能够掌握并演唱大量歌曲,但是院校招生也许只听考生演唱3首歌。而有的考生只能唱好3首歌,靠着这3首歌报考好几所艺术院校,甚至连考几年。如果单听这几首歌,第二类考生很容易胜出。但是等到入学以后,其实际水平就逐渐显露了。然而此时,第一类考生已经失去了走向专业道路、接受专业培养的机会。笔者认为,现在不仅是招生,音乐院校在招聘、选拔教师的过程中也可能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为解决这些考核的偏差,一些院校在招生工作中也做出了相应改革。比如增加一些即兴考核的内容或适度增加考试的时间和曲目等。总之,学校和评委应随时随地、不失时机地把对考生潜在水平的考查同样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加以关注。

四、“单项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关系

音乐艺术人才的高考和其他普通专业的高考有些不同。很多普通专业考生实际上直到高考之后,才做出专业的选择;但学艺术的考生往往从高考前很久,甚至很小的时候就选定了未来的专业方向。加上音乐艺术具有一定的自洽性等原因,造成很多学习音乐的学生存在专业能力过于单一、不注重文化知识修养的问题。因此,笔者赞同很多专家多次强调的观点,一定要注重美育的熏陶和文化的浸润。那么问题在于,什么算是文化?什么算是素养?是不是仅指高考分数?是不是就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总分?它们能否代表文化与素养?这是非常值得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问题。笔者注意到在研究生招生中,国家为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划定了专业线,但这个线的分数往往设定较低,所以很少有学生因为专业课分数不达标而不能进入复试。多数情况下,是在专业和外语、政治的综合分数上不达标。这种考试设计流露出的潜台词是:在所有科目的考试分数中,每门考试中每1分的权重都是等同的。于是,假如你的专业比我高2分,而我的外语比你高1分,政治比你高2分,我就会凭借1分的优势更加接近或者更加符合进入复试的总分要求。但是实际上,专业中的1分和外语中的1分并不能等同。在专业上的2分之差,其实是很大的差距,有时专业第一名和第十名之间也差不了一两分。但外语、政治的分数差距却说明不了太大问题。这样来看,在目前的评判体系中将专业和外语、政治的成绩等同看待,这看似是对综合成绩和文化素质的看重,实际上却是对音乐艺术专业水平与能力考查的忽略和轻视。艺术院校选拔的是专业性极强的音乐艺术人才,他们的专业本身也是文化。因此,在研究生和本科招生中需要思考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报考全国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必须要具备相同的知识基础和文化素质?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已经有5年时间了,它最终能够得到专家的肯定而得以独立,恰恰说明其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艺术教育工作者亟须构想和考量:艺术学科的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知识结构?哪些知识必须掌握?哪些知识应该掌握?哪些知识可以掌握?哪些知识不必掌握?只有建立起一种更加合理,且符合艺术人才培养独特规律的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才有可能更加准确地选拔出那些最具才华和潜质的学生,使他们能够更加顺畅地进入艺术院校的选择视野。以上这些纠缠在音乐艺术人才选拔中的复杂关系,很多同行感同身受。客观来说,看到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不难,而处理和解决起来则会遇到很多困难。实际上,笔者本人也拿不出可以完美替换和取代目前招生方式的“灵丹妙药”。在此,笔者仅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发艺术教育工作者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深度思考。(注:本文为笔者2016年12月1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上的即席发言,根据录音整理成文,有些地方有增删)

参考文献:

[1]罗宇佳,田建荣.我国高等艺术院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改革探索[J].民族艺术研究,2010(3).

[2]平丽华.音乐专业招生考试现状与改革思路探索[J].才智,2013(32).

[3]齐雅荣.浅论对当今艺考的反思[J].大众文艺,2015(8).

[4]谭佳佳,王熠.论艺术类招考制度的弊端与变革[J].中国教育学刊,2015(9).

[5]袁蓓.当前艺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探讨[J].学术论坛,2016(9).

[6]张斐然.理性思索回归本位——逐渐降温的“艺考”热[J].艺术教育,2014(6).

[7]郭晓.“艺考”变色记[J].艺术教育,2012(3)

作者:靳学东 单位:天津音乐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