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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财务管理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摘要:目前,我国正值农村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新时期。农民开始关注的“村级转移支付、农村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为了防止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套取、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问题,本人结合自身经验工作,提出以下看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

1主要问题

一是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一些村社干部在春季清理越冬垃圾,栽花、修道、卫生保洁,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年终时都需要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报销,由于村部没有计划,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会造成村级欠账的现象发生;二是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上,有些施工单位利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建设的项目,不按照实施规划、预算、招投标的要求施工、工程监理不到位,有时延期完工。报账时,收取资料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三是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管理上,时常出现漏报、虚报的现象,有时还会出现被村社干部抵顶农户欠款的现象。因此项工作的漏洞造成农户上访;四是在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管理上,由于当时村级没有制定一套完整可行的制度,有的村把上级下拨的用来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放给相关单位,因经营不善造成资金沉淀,还有些村怕资金沉淀一直把资金存在账户里,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五是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上,由于镇村级建设项目的议事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使项目延期、跨年度完工。

2可行性建议

2.1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

根据《吉林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磐石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磐石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按此办法执行。该办法共分六章十四条。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主要用途、村社干部报酬标准、报账程序、经费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解释。

2.2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方面

磐石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工作。一是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及时申报并将项目内容、实施规划、预算及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及预决算资料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镇、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政府确保在经省、市政府批复后所规定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三是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四是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严格审核支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对实行财政报账制的项目资金,要严格报账手续,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材料;五是完善资金支出方式,必须通过转账方式及时足额直补到农户;六是针对涉农惠民项目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及单位实行重点监控整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在农户粮食直补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等发放管理上,为了方便农户的领取,保证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按照磐石市政府、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操作;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方面。为了更好地掌握和监督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操作,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4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以壮大转型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实现强村富村为最终目的,优先于先期申报的转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增值保值的固定资产生产和经营性设施,也可用于其他必须的生产或经营性设备、生产资料;二是使用时应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股份合作经营三种形式为主。可在适宜的情况下,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三是村委会主任作为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担保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所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滞拨、挤占、挪用,出现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法律从严处理;四是由于村委会换届或其他原因村委会主任变动时,由上一届村委会主任将扶持资金或由资金扶持的产业、收益等如数交给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并附有交接书上交给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存档备查;五是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专户,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立项、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必须向全体受益村民公开。村级要设立临时集体经济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管,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设有专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2.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工作程序、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几个方面。同时要不断加强监督管理,镇政府对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议事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拨付情况实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并制定项目运行的常态化,使项目发挥效益,村民真正受益;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步伐,有力地解决广大群众交通的便捷,提升文化大院建设标准,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提高村级办公条件,方便农民的办事条件。

作者:高修良 单位:磐石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