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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摘要:积极探索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新模式,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来源,也是提高新农村建设绩效的重要保障。结合我国农村存量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农村人力资源综合素质较低以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大力促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人力资源开发,应强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制保障、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基础上的多主体参与模式、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多层次教育体系、形成农村人力资源自由性流动机制、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性激励机制。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政策建议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体系下,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需求,通过对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重构和优化,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促进农村和农业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选择。随着科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发展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深化,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凸显:一方面,以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综合利用效率为驱动,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为驱动,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成为农业发展的新方向。这些变化既释放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对务农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需求。实践中,由于我国农村存量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农村人力资源综合素质较低以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相对滞后等问题导致农村人力资源的总量和质量严重滞后于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因此,深入分析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的现状以及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析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新农建设和农业发展水平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对新农村建设的价值分析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指的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的挖掘、培训及合理使用,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出实际所需的各层次人才基本过程[1]。积极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夯实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人才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对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重构和优化,是一项典型的复杂系统工程。有效开展新农村建设,人是关键因素。广大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主体,其知识的全面性、意识的先进性、建设的主动性直接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大力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能够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基础。

2、提高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质量效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形态转化升级的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农业现代化基础上的农业经济发展是关键。大力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有助于实现从传统作业型农民向现代智力型农民的转变,有助于实现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向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进而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3、保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可持续性。

新农村建设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工作,是多个建设对象共同组成的长期工作,相比传统发展模式下的项目牵引式农村投资和建设模式,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种投资相对较少、经济和社会附加值较高的实践活动,并且具有收益递增性特点[2],能够通过农村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形成新农村建设关键要素的长效保障机制,进而保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可持续性。

二、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及其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丰富,在制定顶层法律保障体系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层面配套法律体系的建设,并增强各法律体系之间的兼容性;第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缺乏长效投入机制,社会化主体在投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市场化激励不足,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的绩效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政府成为了农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资本投入主体、开发教育主体,受经济效益和市场激励制度的制约,企业、农业科协、高校等机构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参与程度不足,这种开发主体的单一性导致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内容等开发模式的单一性;第四,农村人力资源教育体系与农村人力资源教育需求缺乏协调性,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农业人才培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难以有效满足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多层次需求;第五,传统模式下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农村人口流动机制不利于农业人才的自由流动,也难以通过人才的流动发挥知识、技术、管理等农业发展要素的扩散效应和增值效应;第六,科技兴农战略成为现代农业以及新农村建设战略指向的背景下,面向科技型农村人力资源的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完善,限制了农业科技人才创业、农业科技成果价值实现。

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大力促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人力资源开发,结合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的现状以及影响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强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制保障、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基础上的多主体参与模式、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多层次教育体系、形成农村人力资源自由性流动机制、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性激励机制。

1、强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制保障。

纵观日本、韩国、德国等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备的法制体系建设是上述国家提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绩效的共同要素,因此,强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制保障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需要积极借鉴的宝贵经验:第一,从法制建设的高度规范和明确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各利益相关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在制定顶层法律保障体系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层面配套法律体系的建设,并增强各法律体系之间的兼容性。

2、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制。

人力资本投入具有典型的收益滞后性和溢出效应,完备的资金投入机制是有效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重要保障,应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规范化投入机制;其次,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大政府投入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杠杠效应;最后,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绩效的动态评估机制,从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的强度和结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政府引导基础上的多主体参与模式。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促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石,应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多主体参与机制:第一,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鼓励各级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行业协会、教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参与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从而发挥不同培育和开发主体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资源互补性;第二,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准入制度,实现开发主体的动态评价和调整制度;第三,转变财政支持模式,将财政拨款、发放补贴和优惠贷款等直接面向农民的支持模式向面向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主体的支持模式转变,从而形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

4、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多层次教育体系。

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从教育层次、教育内容、教育平台等方面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多层次教育体系:首先,在教育层次方面,积极构建农业专业学校、农业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农业专业大学等面向不同层次农业人力资源教育对象的教育层次体系,从而满足各层次农业人力资源教育的需求;其次,在教育内容方面,坚持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和农业经济管理知识教育双轨制体系,既提高农业人力资源的技术水平,也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型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管理知识的教育提高农业人力资源经营理念先进性;最后,在教育平台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模式下各种移动和智能终端为平台开展农村人力资源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灵活性和效率性。

5、形成农村人力资源自由性流动机制。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既是知识的创造主体,更是知识成果的重要载体,因此,建立人才的自由流动机制本身能够通过知识和技术的流动实现知识资源的增值,人力资源的流动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提升途径。形成农村人力资源自由性流动机制,一方面,应建立农村人力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农村人才需求和人才供给的交互平台,夯实农村人力资源流动的市场需求基础;另一方面,建立新型农村人力资源流动制度,例如可以大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身份证管理模式,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流动性。

6、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性激励机制。

农业科技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3],农业科技人才是关键。在我国农业科技水平总体不高、农业科技人才严重匮乏的现实背景下,应积极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性人才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财政补贴等形式强化对科技型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强化对农业科技型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科技人才创业、提高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通过农村科技创新性激励机制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参考文献

[1]李忠东,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服务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7625-17627.

[2]孙巧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2:72-74.

[3]岳杰勇,新农村建设中的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8,07:73-75.

[4]张晓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农业经济,2006,12:28-29.

作者:马红莉 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