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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问题及对策

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问题及对策

1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1.1征地范围太广,大面积质量好的耕地都被占用

因为我国的征地中“公共利益”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无法区分经营建设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导致耕地被随意占领的情况频繁发生。目前,我国耕地面积正在随着每年0.20%~0.25%的速度减少。

1.2耕地转作他用所需代价过低,助长了乱占用耕地的气焰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每667m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用前3a平均产值的30倍(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都按低限补偿),所以真正到了农民手中只有几千元,越来越多的农民不但没有耕地、职业,而且失去了保障,但是耕地在转为非耕地后,出让价要超出补偿价的几十倍,所以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出让价与土地补偿价之间的差额而疯狂的出卖耕地,这也是耕地被占用的一个主要原因。

1.3缺乏有效地农村合作社,耕地分布散乱

当前,很多农村合作社都只局限于简单的种植养殖,并没有达到规模经济和商品垄断的地步,无法促进家庭经营制度功能的发挥。所以,农民和国家都无法获得较大的利益。同时,耕地分布零散,无法实现大规模种植,阻碍了农业绩效的持续提高,所以不得不放弃一些较为零散的耕地来保证基本的农业收益。

1.4未能实现对土地的精细化利用

目前,很多城市都在逐渐向外扩张,快速扩张意味着占据大量的土地,但是却没有做好对于旧城区的改建,所以很多土地的利用效率很低。而且因为之前没有进行合理的布局,所以很多土地被工业占用并且从此闲置;此外重复建设了很多小城镇,为此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但是并没有真正起到集中人口的目的;而且很多农村的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在建设的时候圈了太多的土地,导致耕地被浪费。

2寻找加强耕地保护的措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2.1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约束机制,达到避免耕地被乱征用的目的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制定和完善,这样才能够保障耕地保护制度可以得到坚决的执行。所以需要国家号召,大力推行耕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土地的深入利用,避免更多的耕地被占用;同时,各地政府应当确保自身的土地利用计划不超出国家对于土地利用的规划范围;加强征用土地的合法性调查、审批和监督程序管理,确保耕地被滥征的情况不会发生;在土地审核的过程中增加听证环节,让国土部门直接了解到土地所有者对于土地被征用的态度,在保障群众权益的同时也保护的耕地。

2.2将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明细化,避免借公益性建设项目滥征耕地的行为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法律上对公共利益用地做出了明确的分类,所以我国对此也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完善,这样才能保障公益性建设用地的征地权;同时,也可以避免假借公益性建设进行征地的情况出现。对于经营型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市场机制以诸如拍卖、用地招标等模式进行。

2.3通过上升征地补偿标准让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不仅让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还可以很好地控制征地的规模。因为土地是农民群众的立身之本,离开了土地,等于农民群众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支持,所以在设定征地补偿的时候,应当将补偿标准与农民将失去的收入之间相宜。目前,单纯按照土地农业产值估计并且限定赔偿倍数的方式进行补偿,是无法实现对农民的合理补偿的,农民群众未来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在重新计算补偿标准的时候,应当将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以及社会保险等费用都归入其中,最终的补偿金额应接近土地的市场价格;在征用了农民的土地后,除了补偿农民,还应当妥善安置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采取废弃地复垦等方式让失地农民重新获得土地,并对农民进行各种职业培训,促使农民自主创业,若部分农民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应当直接对其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

2.4通过集约和节约用地,达到减少耕地占用的目的

通过土地市场化,让土地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同时,让越来越多的国有土地使用有偿化,并且重点储备闲置和利用效率低的土地;对征地计划进行重新规划,通过合理地规划用地达到节约耕地的目的;加强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对农村土地进行独立整理;对土地集约和节约使用标准进行完善,并且坚决执行,注重土地的定额管理。

2.5通过对耕地保护要求进行明确,完善相关措施,促进耕地质量的建设和管理

对于耕地质量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内容以及需求要深入明确;对于土地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要进行明确,将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的固定比例应用到耕地质量建设中去,并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在耕地被占用的同时,不断对原有的闲置土地以及低效率土地进行质量改造,使其成为符合标准的新的耕地,将单纯的耕地占用转变为补充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

3结语

耕地除了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之外,更是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国家早早开始的耕地和相关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所以目前我国的耕地滥用情况依然时有发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除了要加强粮食生产,快速提高农民收入之外,还要求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尽量保护农村资源和生态平和,所以,需要尽快改革耕地保护制度并坚决执行。

作者:付万革 单位:吉林省舒兰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