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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城乡规划制度创新探讨

市场经济下城乡规划制度创新探讨

摘要:城乡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全球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需要统筹城乡发展,才能够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保障城乡规划的效果,进而提升城乡规划的质量,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文章主要针对市场经济下城乡规划制度创新思考展开分析。

关键词:市场经济;城乡规划;制度创新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突出,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创新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市场经济下的城乡规划需要以创新为导向,在此基础上不断统筹城乡发展,总而言之,城乡规划制度创新是一项重要工作,有助于推动我国城乡规划的发展。

1城乡规划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规模逐渐扩大,推动了经济、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并且对于我国综合实力有一定的积极效益。但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环保、节能、交通、治安、产业机构优化等方面的压力也随之增长,此外城乡发展不协调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1.1市场经济转型

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这也是影响城乡规划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导致城乡规划发展出现了较大的变革。财政税收制度的变化主要是由于现代城乡规划呈市场化趋势,由过去的被动规划转变为主动规划。投资融资体制的变革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来筹集资金,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群众成为了多元化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并且随着土地出让方式的转变以及城乡发展的转型,市场在城乡规划及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对城乡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土地出让方式的变化使得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升。随着现代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住房结构的变化,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升了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1.2二元土地市场及模糊产权的出现

在我国现有土地制度中,仍存在“政府划拨”与“有偿出让”双轨并行的土地供应制度,虽然有偿出让在近些年来的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比重有所提高,但仍以政府划拨用地为主;土地出让制度的创新也推动了我国土地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正处于初级阶段,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制度尚未完善,城乡规划用地仍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政府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过度干预导致市场配置作用受到了影响。国家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使用权限和价格方面的不同,导致了我国二元土地市场的形成。我国产权正处于不断变化的阶段,因此,导致模糊产权的出现,而这正是土地交易成本增高的主要原因,不确定因素造成了交易等风险性,市场机制也受到影响,导致土地资源无法实现合理配置,导致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若产前规划不完善,部分有价值的资源被置于公共区域内,成为各利益主体争抢的目标。二元土地市场及模糊产权的出现对城乡规划制度创新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城乡规划制度创新的相关策略规划

学科在许多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有助于提高我国综合实力。信息化城乡规划是立足于城乡规划的现代化基础上,利用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城市规划设备以及仪器的创新,能够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在网络环境中为使用者提供各项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在城乡规划学科中的实现,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对城乡规划技术进步的需求。

2.1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提升规划制度的科学性

通过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突破传统城乡规划中存在的“规划打架”、“多规演义”的现象,结合城乡规划之间的差异,从编制主体、编制技术、编制方法以及编制目标等方面出发,统筹城乡总体规划与项目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之间的目标,提升规划的有效性,能够有效发挥城乡规划调整控制的效果。在过去,城乡规划受到计划经济体制思想的束缚,城乡规划编制政策意义低于技术意义,造成城乡规划无法有序开展。因此,需要通过创新城乡规划的编制方法,提升编制结果的可操作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策略和计划,逐步完善城乡编制制度,提升规划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并最终实现城乡规划统筹。传统的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往往需要通过大量的申报、讨论和审批,流程繁琐且花费时间较长,导致规划的时效性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可以通过优化编制流程,提升城乡规划的有效性,保障规划的时效性。

2.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在目前的城乡规划制度中,政府规划部门既是规划的制定者、审批者,同时也是规划的实施者,这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相违背,并且各方参与和监督机制的尚未完善,无法规范城乡规划的编制,从而导致规划的实施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城乡规划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该制度的推行有助于提升规划判断和决策的有效性,进而提升决策的民主性。但是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委员会仅作为审议机构,其权利有限,无法影响最终决策结果。因此,政府需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独立性,完善城乡规划制度,明确规划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政府与民众的“委托-”关系。政府通过完善民众参与制度,收集民众意愿,进而了解民众对城乡规划的意向,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利益。

2.3完善规划监督机制

行政监督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主要方法,但其有效性不高。城乡规划监督机制主要是对人进行监督,而对政府自身行为缺乏相应的监督,且仍采用传统的自上而下监督方式,对规划实施的有效性造成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完善规划监督机制,提高行政内部监督检查力量,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各单位的行为,起到较好的管理作用,并结合当地特点,对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提升城乡规划的有效性。

2.4利用现代化技术

城乡规划的建立需要现代化技术的支持,提升了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同时对规划制度的创新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城乡规划的建设对城市、乡镇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城市规划部门需要明确城市规划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方案,积极与城乡规划建设相关部门展开交流与讨论。规划在多个领域、多种学科以及多项技术中都有广泛应用,并逐步向信息化规划发展,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已经得到普及,加速了在各领域的推广进度。随着城乡规划的不断完善以及发展,为了满足现代社会以及居民对空间地理位置的需求,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政府要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力度,推动城乡规划的发展。

3结束语

目前我国城乡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协调城乡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要想协调城乡统筹,就必须创新城乡规划制度,采用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解决城乡规划不协调的问题。文章首先针对城乡规划不协调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城乡规划制度创新的相关策略,有助于提高我国城乡统筹发展,旨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民,程遥,汪军等.为市场经济下的城乡用地规划和管理提供有效工具——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导引[J].城市规划学刊,2011,23(6):4-11.

[2]官卫华,叶斌,周一鸣等.国家战略实施背景下跨界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创新——以南京都市圈城乡规划协同工作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5,14(5):57-67.

作者:董焕 单位: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