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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研究论文:女囚个体因素与获取支持的关联

女囚研究论文:女囚个体因素与获取支持的关联

本文作者:刘柳1崔永康2作者单位:1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2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

受访者基本情况

被访者的基本信息构成情况如下表(表1)。如上表可见,被访者的年龄基本上分布于18-50岁之间(占84.1%),其中30-40岁的受访者最多,占到总样本的33.7%。已婚的被访者占到全部样本的44.4%。且超过80%的被访者表示和家人的关系较好。总的来说,被访者的文化程度是偏低的,74%的受访者仅拥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拥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受访者仅占8.1%。从犯罪类型上看,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均占了相当的比例,此外,亦有相当多的被访者因涉及制造、运输、贩卖或非法持有或组织、容留而获罪。刑期方面则分布比较平均,由3年以下的短刑期直至无期死缓等长刑期的犯人都有参与本次研究。不过,大部分的被访者在狱中的日子并不长,服刑时间3年及以下的犯人占到了被访者总数的69.2%。

量表的实测信度与描述性统计信息

根据统计分析显示,本研究中使用到的四份量表及其分支维度的实测信度是基本令人满意的(见表2)。其中,只有罗森伯格自信心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salpha)指数偏低(<0.70),笔者翻看了一些问卷,发现很多被访者都出现两个相似的项目选择却完全不一样。笔者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出女犯的自信心不足,以至于缺乏完全肯定自己的底气和勇气,造成选择是摇摆不定,从而导致了统计上的内部一致性信度指数偏低。表3描述了量表所测得的各个因素的均值和方差。其中,女犯的自信心程度和对当前生活的满意度均处于较低的水平。而通过情绪量表测出的她们的正负面情绪表现亦没有十分突出的显示,统计结果表明女犯既没有很强烈的正向情绪表现,亦没有很严重的负面情绪问题。而从女犯获得的社会支持来看,她们普遍认为自己在狱中得到了来自于家庭、朋友以及其他重要他人的帮助,其中,来自家庭的帮助最被女犯所认可和接受。

女犯的个人背景及其获取社会支持之间的相关分析

笔者尝试用各种办法(如交叉分析、相关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等)分析了被访者的个人背景与其获取社会支持(即家庭支持,朋友支持和重要他人支持)之间的关系,发现只有被访者与家庭的关系这一项与其获取社会支持的意愿及行为有显著关系,其他的诸如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等与获取社会支持的关系都不显著。在问卷中,被访者与家庭的关系一项原本有五个选项,分别是:很好、良好、一般、不好和很不好。由于频数统计的结果显示(见表1),选择很好和良好的被访者占了绝大多数(分别为45.9%和36.3%),而选择后三项的被访者则较少,笔者在分析其与获取社会支持之间的关系时将后三个选项的选择人数进行了合并计算(即合并为很好、良好以及普通及不好三项)。表4则是合并之后的被访者的家庭关系与其获取社会支持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被访者家庭关系很好与良好的这两组与家庭关系普通或者不好的被访者在获取社会支持的意愿与行为上有较大差别,而这两组之间的差别则较为小。总的来说,被访者与家人的关系越好,她们获取各种类型的社会支持的意愿就越高,也越多尝试这样做。

女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获取社会支持之间的相关分析

在本研究中,女犯的心理健康状况由自信心、生活满意度以及情绪(又分正向情绪和负向情绪两个分支)这三个方面构成。表5即显示了这三个方面与女犯获取社会各个方面支持的关系状况。其中,女犯的自信心程度与其获取朋友支持以及重要他人的支持有显著关系,尤其是和获取重要他人的支持相关,但是和是否积极的获取来自家庭的支持则关系不大。被访者的生活满意度状况亦与获取各方面社会支持的关系甚密。而在情绪方面,统计显示,被访者的正向情绪和其获取社会支持有显著关系,而负向情绪怎没有特别显著的联系。总的来说,被访者的自信心程度越高,对目前生活的满意度越高,以及正向的情绪越显著,其获取各方面社会支持的意愿和行为也就越强烈。

讨论与思考

通过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到,女犯在监狱生活中获取社会支持的意愿与行为与其个体的差异性是有很大关系的,尤其是与其心理健康状况关系密切。这也印证了笔者之前的假设,影响女犯监狱生活和改造质量的两个因素(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是相辅相成的。我们知道,寻求和获得社会支持被认为是非常有利于犯人改造和适应监狱生活的。因此,增加社会支持在女犯生活中的地位是十分有益的。那么如何促进女犯获取社会支持的意愿与行为呢?通过之前的统计分析显示,我们可以预期,如果促进女犯个体因素的改善,会正向的导致其寻求社会支持的意愿与行为也跟着改善。首先,从女犯个人背景角度入手,帮助其改善与家人的关系。女性通常被认为对家庭的关注超过男性。因此,和家人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女犯在狱中的生活质量和心理状态。虽然调查显示,有逾八成的被访者表示其与家人的关系是比较好的,不过由于监狱的隔离使得其与家人无法生活在一起,甚至不能够经常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亲人间的疏离和冷漠。西方的研究者曾经强调要关注“在服刑的母亲”这一群体,指出应帮助这些女犯建立更紧密的亲子关系[17]。之前笔者进行的另一项研究中,亦发现很多女犯有着或多或少的担忧,担心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逐渐的抛弃自己。因此,在笔者看来,正确的引导女犯和家人的联系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鼓励女犯在和家人联系的时候(无论是通过接见、电话或者是信件任何一种方式)多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并且寻求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其次,帮助女犯建立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人格是更加有效的办法。统计显示,女犯的自信心程度越高,其获得朋友及重要他人的支持的意愿和行为越明显,而本次的调查显示被访者的自信心水平还普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被访者常常因为坐牢而认为自己是一个失败者,认为自己是毫无优点的,甚至一无是处。在此方面,西方有研究证明,女犯相对于男犯而言自信心明显处于偏低的状态[18]。笔者认为,针对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增加心理疏导服务让女犯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是有优点的,尽管之前做错了一些事情而导致身陷囹圄,但这并不代表其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笔者相信,通过鼓励女犯发掘自身的优点能够较好的激发其自信心,并且重新树立起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第三,增加女犯的生活满意度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虽然说女犯生活在监狱中,失去了自由,生活满意度一定不会很高(本次调查统计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让其在现有的状态下建立起好心态来面对坐牢这个事实还是有可能的。可以通过帮助女犯树立在监狱中生活和努力的目标(如学习某种技能,发展自己的某种兴趣爱好,或者是通过努力而早日回家等等)来让她们对监狱的生活有正确的规划,在她们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时能得到家里的鼓励和赞扬。这些都能够令她们以较好的心态来认识监狱生活。第四,帮助女犯调整情绪也是十分重要的。虽然统计表明,被访者的正向情绪(如坚强、自豪、兴奋、专注等)和其获取社会支持的关系较为显著,而负向情绪(如苦恼、害怕、恐惧、焦虑等)则表现的不那么明显;然而,正负向情绪状态有时候是相互作用的,正向情绪表现越多,负向的相对而言就会越少,反之亦然。因此,通过定期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帮助女犯消除负面情绪,鼓励其积极情绪是很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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