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摘要: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村土地产权抵押模式。我国部分地区也进行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本文在大冶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基础上,从加大政策扶持、提高风险容忍度、增强社会保障等方面就进一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一、国外农村土地产权抵押模式比较

目前,德、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土地产权抵押模式,可为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下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供有意义的借鉴和启示。

(一)西方国家农地抵押模式德国模式:成立农业地产抵押银行,以联邦政府的农业土地税作为资本金,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补充资金,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提供长期贷款,并且享受联邦政府的信用担保,不需要缴纳经营所得税和工商税。美国模式:联邦政府注资成立12个联邦土地银行,由农业信用管理局管理,通过政府拨款、发行土地债券等方式补充资本,发放农地抵押贷款。日本模式:日本成立农业协同组合(农协)、农林中央金库,农民通过农协以不动产为抵押向农林中央金库贷款。

(二)西方国家农地抵押融资共同点及启示一是重视立法。各国对农地抵押融资均有立法,且法律体系齐全,机构完备,从法律层面和组织机构上保障了农地抵押融资规范运行。二是重视政府保障。各国普遍采取了优惠的财政政策,通过政府担保、发债、注资、补贴等不同方式促进农地抵押贷款发展。三是重视合作金融。由于农业合作金融与农民的天然联系,成为了各国农地抵押融资的普遍选择,可最大限度整合农民、政府、金融机构的资源。四是重视土地评估。农地价值评估直接影响到融资额度,因此各国通过市场竞争、政府主导等方式严格保障评估科学公正。

二、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现状

(一)贷款进展方面总体来看,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232个试点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34亿元,同比增长25.9%。分省份看,黑龙江农地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的一半以上(71.8亿元,53.6%),其次分别为内蒙古(14.5亿元)、新疆(5.6亿元)、山东(5.3亿元)和吉林(5.1亿元),五省合计占全国的76.3%。分县域看,大多数试点县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国232个农地试点县中,185个县(市、区)试点以来有发放农地抵押贷款,占全部试点县的80%。从贷款属性来看,农地抵押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农房抵押贷款主要用于非农业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均以一年以内为主。按承贷主体分,“两权”抵押贷款对象均以个人为主,农地抵押贷款中个人贷款占比达82%。抵押贷款不良率整体较低1.26%。从产品创新来看,各金融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推出了“两权+第三方担保”、农村多产权组合抵押等多种信贷产品。

(二)保障措施方面从确权登记颁证情况看,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有近一半的试点县农地确权率在95%以上(117个),七成以上试点县(175个)农地确权率在50%以上,四分之一的试点县(60个)农地颁证率在95%以上。颁证率较高的试点县主要集中在重庆、山东、江西、安徽、北京、湖北等省份。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来看,截至2016年6月末,有189个农地试点县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占全部试点县的比例达81.5%。从贷款风险补偿情况来看,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地方政府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性农业担保公司等方式分担“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目前,五成以上试点县(127个)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基金规模达11.8亿元,一半试点县(110个)成立了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大冶市农地抵押贷款实践

2015年12月27日,湖北省大冶市获批国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下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试点。人行黄石中支以大冶全国农地抵押贷款试点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创立风控、评估机制等措施,推动土地资源向资本转化。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市累放农地抵押贷款2.03亿元,居湖北省前列,工作经验被国务院作为全省唯一典型经验及全国金融类唯一典型经验通报表扬。

(一)创设交易平台,破解“抵押难”农地抵押贷款基础在确权颁证,关键在交易流转。推动大冶市成立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为农权登记管理、流转交易提供平台。2016年9月末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权证颁发到户率100%。

(二)创新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分类主办。按土地流转面积大小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不同金融机构主办,使不同主体贷款需求与金融机构放贷能力、风控能力相适应。一户一品。按农地评估价值与贷款需求创新信贷模式,对评估价值与贷款需求相当,仅以农地经营权抵押。对于融资需求大于其土地评估价值,采取组合抵押物方式或经营权抵押加道义保证或加担保等形式。一档一价。贷款利率按贷款主体信用评级由高至低依次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档次基准利率的50%。据统计,大冶市农地抵押贷款一年期平均利率为5.5%,扣除贴息后贷款实际平均利率为3.38%,比同期贷款平均利率低3.5个百分点。

(三)创立风控机制,破解“风控难”大冶市财政划拨8000万设立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农地抵押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和风险补偿,银行按基金5—10倍放贷。农地抵押贷款出现不良时,经法定程序追偿后的贷款损失,由风险补偿金和贷款行按6:4分担。当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代偿率达到5%,各行可暂停抵押贷款,确保风险可控。当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三农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再流转方式或协议流转方式,面向全省处置抵押资产。

(四)创立评估机制,破解“评估难”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引进一批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了农地专项评估体系,并吸纳当地农业部门、村委会、金融机构人员成立评估专家库,进行简便免费评估。中心基于日常流转交易,交易指导价格,为借贷主体评估提供参考。

(五)创立保障机制,破解“保障难”市财政对农地抵押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费用买单;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免费对抵押价值不足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及过桥资金,有效解决农村“贷款贵”问题。

四、问题与建议

(一)加大农地抵押贷款扶持力度政策层面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农地抵押试点与国家优惠政策挂钩,探索在产权二次流转交易、有效处置抵押物方面给予更多政策配套,对积极参与试点的银行机构,应加大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倾斜力度。应建立激励机制,对“两权”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税收减免,对贷款增加较多、风险控制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二)提高农地抵押贷款风险容忍度农业生产面临自然灾害、政策、市场等诸多风险,加上土地远离银行、地上附着物管理难度大,导致农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建议监管部门和银行给予一定风险容忍度。政府和监管部门应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保护参与行积极性。各银行要建立与农地抵押贷款特点相适应的贷款管理制度,对信贷人员实行尽职免责。

(三)提高农地抵押贷款保障程度由于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较大,建议政府进一步出台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直接挂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优惠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丰富保险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和保障程度。

参考文献:

[1]滕卫双.国外农村土地确权改革经验比较研究[J].世界农业,2014年第5期.

[2]高勇.我国农村“两权”抵押融资试点经验与启示[J].河北金融,2015年第8期.

[3]韩立达,彭迎.国外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经验借鉴及启示[J].安徽农业科学,2009(36).

作者:祝婕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