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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绩效评估问题研究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问题研究

1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制度不完善

1.1绩效评估工作体系不完善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大致包括三个方面:评估的主体、评估的流程以及评估环境。首先,从评估的主体来说,现阶段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的非常单一,基本上就是上级行政部门对下级行政部门的评估。然而,政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民大众,人民大众与知晓政务信息的权利和义务;互联网是电子政务进行所依靠的平台,因此专门的信息技术工作人员也有进行评估的权利。由此看来仅仅依靠上级行政部门对下级行政部门的绩效评估是有缺陷的,不能完整的反映电子政务绩效的结果。其次,从评估的流程来讲,很多地方政府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操作步骤不是很清楚,仅仅将绩效评估看作是对以往工作的概括和总结。普遍的做法就是,根据已定的政绩考核周期,填表上交就行了。但是实际上,绩效评估工作也具有相对比较规范的步骤,并不仅仅是填表而已。一些地方政府仅仅是出于评估的目的而进行评估,敷衍了事。比如说,没有对绩效评估的时间进行提前通知,绩效评估的计划不足,没有对评估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等等,这些问题都使得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结果中掺杂较多的主观意见。第三,有些地方不能深刻地认识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真正目的和意义所在,仅仅是简单地照葫芦画瓢,盲目跟从当前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趋势。这种现象不会对政府工作的改进做出贡献,反而会导致政绩评估成为“走流程”的“政绩工程”。

1.2缺少与绩效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中一个基本的发展趋势就是绩效评估的机制体制建设的发展速度远远不如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具有保障性的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又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式和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电子政务在我国出现较晚,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要想制定出完备的法律法规,必须要有丰富的经验作为基础,然而兴起较晚的缺陷,使得和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来源和基础不足。以此同时,电子政务在国外政府管理中的应用也是依据其自身的管理理念,这和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府理念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因此,在绩效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中,坚决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的经验。现阶段,电子政务在我国政府的应用效果和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着一定的差距。然而,在电子政务的应用时,我国政府又忽视了对绩效的评估,更不必说制定出明确的和绩效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一直被轻视的状况,造成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苦难重重。比如说,因为政务信息开放制度的不完善,所以信息者就必然承担着很多的潜在风险:不同信息开放的程序、范围和责任等如何进行界定,哪种信息能够公布,哪种信息可以交换和共享,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明。由于这些规定没有做出提前说明和告知,所以信息的公布者常常是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违规了”。因此,为了规避风险,政务信息的人往往会采用谨慎的态度,而人民大众也慎重留言,呈现出一种不敢随意留言的局面,根本不能进行有效的互动。除此之外,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大众和政府都忧心忡忡,就更加减少了网络互动的活跃度。

1.3绩效评估缺少沟通和结果

改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作为政府管理中可操行的一个环节,它不仅仅是对当前工作结果的总结工具和考核方式,而且还应该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为后期绩效的改进提供帮助。但是,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缺少具有宏观性和全局性的评估理念,导致绩效评估工作只能流于形式,而不能对政府管理的改进带来积极的影响。第一,绩效评估缺乏沟通。无论是从绩效评估的设计与指标体系建设的伊始,还是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的反映和应用,都应该将绩效沟通纳入其中。人民大众,作为电子政务服务的对象更是绩效沟通的对象。绩效评估工作的结果如何,人民大众的评价才具有参考的价值。第二,缺乏合理的绩效改进措施。从目前的绩效管理的具体实现效果来看,必须将绩效评估和绩效的改进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实现绩效评估的意义和价值。但是目前对绩效评估的结果仍然采取排名的形式进行,有的甚至只显示优秀的绩效结果,而对于那些较差的网址甚至都不知道排名,更不知道该如何改进。

2绩效评估内容不全面

2.1缺少对绩效评估发展潜力的评估

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只重视结果,将政府的网站作为主要评估的对象,将政府网站公布信息的丰富性和及时性、人力资源构建程度、网站建设的信息化程度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尽管这些内容衡量起来相对较为容易,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反映电子政务绩效。电子政务作为一个十分具有潜力的平台,本应该得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但是现阶段这种只重视产出、忽视长远发展的做法,直接影响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改进和发展。

2.2缺少对公众参与程度的评估

我们之前谈到过,在绩效评估中过分重视政府网站的产出内容,而轻视了对电子政务方面的投入。这种现象必然会造成政府一味重视“面子工程”,对网站的设计进行大量投资,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忽略了与实际相联系更加有效地推进电子政务的推广和应用。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中把人民大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估的一项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重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在对满意度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过分依赖网站数据、留言人数以及信息分享等形形色色的量化指标。而大众的满意度最客观和基本的评估标准就是人民大众的参与度。只有做到社会大众愿意参与,并积极献言献策,才能从根本上说明电子政务的绩效成果。

2.3缺少对政府的服务意识的评估

当今社会,人们的思想意识不断进步,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提升,主要原因在于电子政务这个坚强的后盾。然而,在政府电子政务绩效的评估中,却忽视了对政府的服务人民的意识的评估,这就相当于将公众的积极性视若无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而服务型的政府必须尊重并重视公民的参政议政权,着重建立和谐的公民关系,始终坚持并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但是,在绩效评估中评估的标准以及权重标准方面,仍然将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作为重要部分,而对是否有利于人民,是否便民等关注度较少。

3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改进策略

3.1树立正确的合理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观

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完善和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合理的理论为依据。为了提升对电子政务绩效评的正确认识以及改变对其多雾的观念,应该更加重视对电子政务体系的构建,并且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制度的研究与开发输送更多的人才,与此同时,还要在社会大众、政府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中深入宣传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理论,使他们能够真正地理解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对政府管理的完善和进步的作用和重要意义,使他们谙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全部内容,并且对绩效评估的整体框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树立一个正确的科学的绩效评估观,从而给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带来坚实的思想基础以及科学的理论支撑。

3.2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内容

要想把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内容加以完善,首先要转变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关键放在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或是应用系统的不正确的行为,同时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加强对政府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设施建设以及电子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的评估。但是,也不是说所有政府单位都必须将这些内容包含在内,而是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选取一些内容进行评估。目前,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内容进行尽可能多的完善和改进也是必不可少的。

3.3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们要想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展开,摆脱当前发展速度慢的困境,就必须要健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逐渐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立法进程就要对现阶段的绩效评估的实践和理论体系进行充分的研究,从而为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坚实的理论来源,使形成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符,不会有水土不服的状况发生。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借鉴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投入使用的先进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吸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做到立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4健全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相应的激励和约束制度要想使绩效评估制度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就必须和一定的约束激励制度有机地联系起来,力争做到赏罚分明,否则极有可能出现形式主义的现象。政府机关的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有效实施。借助约束和激励政策能够有效监督和鼓励政府领导人员重视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工作,使得政府干部以及工作人员都能够积极地参与绩效评估的改进和完善工作,并且认真视察并分析绩效评估的结果,切实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应该通过绩效评估的标准和目标使领导人员和政府干部能够负责任,并且把工作落到实处。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子政务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事物,正处于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这必然对其相应的绩效评估体系有着极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指标,同时,政府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工作人员重视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和职业责任感,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一定会朝着一个积极的方向发展。

作者:杜林泽 单位:同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