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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政策

国外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政策

一、国外发展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政策

(一)德国金融扶持政策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1.金融机构的构成。德国是欧洲农业信用合作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国家。德国的金融合作组织与日本的农协有着相似之处,二者都有自上而下提供服务融通资金、自下而上逐级入股上存资金的合作金融机构。从这个结构的构成来看,主要有中央合作银行,地方合作银行和地区合作银行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中央合作银行,主要负责开发各类金融产品,提供资金融通、系统内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第二层次是地方合作银行,社员本身就是存款者,采取了民主管理方式自主管理;第三层次是地区合作银行,主要为基层银行提供短期再融资、资金支付和结算的服务。

2.金融机构的特征。合作银行组织层次分明,体系完整,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政府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加强立法保障,给予财税支持,甚至直接参股等形式的政策措施,以保障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行。二是在运行管理方面都有严密的行业审计监管体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行业自律体系。三是在风险控制方面,每个基层合作银行都要按年度用它风险资产的一定比例存入特别专项基金作为贷款担保基金,万一成员出现大的危机,无法独自承担,由该基金全数补偿。四是在层次关系方面,各级合作银行都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上级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下级机构提供各类服务。

(二)日本科技技术政策鼓励农业发展进步

日本能够跻身世界经济强国,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在二战后日本企业通过引进技术,不断实施再创新,形成了新的自主技术,走在了其他人的前端。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政策激励科技创新。

1.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日本政府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就扩展了竞争性研究开发资金的规模,在第二、第三期的计划过程中又进一步扩张了竞争性研究资金开发的规模。同时,为保障重点领域和基础研究的开发,日本政府以纳米材料、生命科学、信息通信和环境保护四大技术为核心,兼顾边缘科学、社会基础设施、制造业和能源方面的关键技术,有效配置科技经费,切实地推进基础研究和研究开发,重点突出实施科技创新。

2.科技体制改革。日本政府加大营造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和人才培养的社会环境。在农业经济组织的运营中,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生产环境。日本政府以及地方各个部门还搞活农业经济组织的经济发展,完善地方创新体系,推进有效的科技竞争,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消除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障碍,全面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共同开展开发研究。3.增强科技振兴的社会基础。日本政府有重点有计划的改善农业经济组织科技振兴的基础设施,改善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的基础条件,促进科研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只是产权的保护、利用和创造。

(三)英国人才培养政策推动农业发展进程

1.出台政策促进职业培训和教育的发展。英国培养技能型人才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二是建立长期的政策调研制度,为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经济手段的调节机制。主要措施有:奖励技能竞赛优胜者、要求农业经济组织对技能等级提高者和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在薪资与晋级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立法规定带薪培训、发放培训津贴、设立培训项目基金、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

2.注意处理好社会与农业经济组织、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英国培养技能型人才注重政府主导的多元协作,以完善的职业培训和教育的法律体系作为合作的基础,以政府为中心,政府和地区、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市场的最大经济利益为根本。这与当前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方式截然不同。为保障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高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英国采取分开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与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和透明的评审制度。培训机构、政府和行业组织在培训与考核体制中分担明确的职能。

3.注重技能培训后的就业导向。英国政府在制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合作社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文化的差异,更加注重人员技能的终身发展,即更加重视培养关键技能。这种技能不光满足目前的岗位技能的需要,而且还以目前岗位能力为基础,适应技术、经济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能力。

二、国外促进农业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借鉴

(一)全面的财政补贴

世界各国对农户购置农业机械基本上都是给予财政补贴,使其成为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补贴的方式。充分利用世贸组织中的相关条款,制定适于自身发展的农业机械化道路,其主要成员国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财政支持上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在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时期,政府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是利用财政补贴、投资、信贷、税收等。由于原有农业经济发展的特征和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差异,也有一些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推广过程中,在施行补贴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效地利用行政组织运行机制来保证有效地实施补贴政策。二是大多数国家在乌拉圭农业协议达成以后,国内支持农业的政策就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倾斜,采取向农民提供直接的支持。之前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过程中,多数国家采取直接资金支持的形式,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较为明显的收益。如今,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补贴已经重点转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我国发展基本机械化的阶段,按照国际惯例,这是政府支持农业器具和机械设备及其普及化发展的重点阶段。政府应该提供主要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信贷、财政等政策措施上,解决这一时期农村家庭居民户投资能力不足、农业经营规模较小等突出问题,以达到提高农村劳动力土地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目的。

(二)高效的金融政策

1.继续加强政府对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政策支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主要为贫困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其主要目的是为贫困人士提供第一桶金,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因此,我国在进行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同时,要给与政策上的必要支持,建立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从外力上支持其发展壮大,这是推动农村金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从农业问题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上决定的。

2.用股份合作制形式构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从德国的经验上得出,基层合作银行不光是地区性合作银行的股东还是它的客户,同时两者还都是中央合作银行的客户和股东,各级合作金融机构都是独立法人实体,盈亏自负。我国应该借鉴这种以资产为联合的现代产权制度和股份合作制。3.完善风险防范和法律法规机制、增强对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银行弥补损失,德国还建立了信贷风险基金制度。我国也应该尽快完善各类失信惩戒、风险防范和守信激励等机制,并尽快建立可以互助救援的农村存款保险公司或基金,加强农村合作金融的防范风险水平。

(三)有效的科技政策

我国学者在研究世界各地农业经济组织的科技创新计划之后,发现西方的科技政策需要变通。要想加快国内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要利用其科技创新力和资源,更好地整合各个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在实践过程中,要积极强调科学技术对于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提倡全社会重新看待科学,重新树立科技在人们心中的威望,加大对科技的重视程度。政府应该制定政策促进科学界和民间的积极互动,促进科技同大众的相互认同。我国的国家政策包含着科技政策的演变,因为计划经济是全社会共同分配资源,不存在特殊利益一说。科技政策的重点是主要针对具体产业发展的科技问题,比如机械行业科技攻关重点等。近几年来,国家科技政策积极关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开展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试点、发展高新技术园区、推出西部开发科技活动、出台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意见等工作。同时也大量研究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科技发展工作。

(四)合理的人才培养

培养技能型人才,需要依据农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实际需要,通过教育培训的资源整合,实现优化组合、资源共享。从这个方面来看,学校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合作从本质上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农业发展的结合。发达国家普遍采取职业教育与经济组织的合作形式,这种合作对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快农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发达国家之所以可以两者合作,首先要归功于国家的政策扶持。在协调学校与经济组织的过程中,政府依据本地区职业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指导学校和经济组织选择恰当的合作方式。其次,通过引导、协调、评估等多种方式主导两者的运行机制。两者合作时,应首先发挥合作社的主体作用。我国之前的中专和技工教育制度,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形成的,为基础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如今要通过政策、法律等形式,引导合作社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举办职业教育,对接雇主的要求与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格,加强技能培养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作者:刘鸿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