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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摘要: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股利政策既能为公司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也能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每年派现的数量很少,易失去现金股利政策良好的信息传递作用和市场吸引力。本文就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现状及原因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现状

1.1现金股利发放呈现阶段性特征

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4年到1999年,此阶段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数量不断减少,而不发放现金股利、不转增股本的公司数量不断上升。此时证券市场各种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因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比较随意。第二阶段为2000年开始,此阶段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数量猛增,占总公司数的比例维持在50%左右。

1.2现金股利发放不连续

国外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有长期稳定的股利政策,而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波动性很大,少分配或不分配情况严重,现金股利政策表现出很大的不连续。

1.3现金股利支付率低

派现公司数量增加反而引起了公司派现数额的降低.甚至有些公司的派现额刚够投资者缴纳现金股利和送红股的个人所得税。

1.4派现与再融资并行

许多上市公司派现的同时,却又表现出对再融资的极大渴望。如2004年进行大比例派现的新兴铸管(000778),每10股派10元,同时拟增发不超过1.2亿股A股。同时,一些公司通过分配现金股利以期达到扩股条件而并非真正地回报投资者。

2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原因分析

2.1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股权过于集中,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尚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不同股东利益关注点不统一,导致股利分配政策缺乏共同利益的指导。而上市公司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严重阻碍了资金的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导致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原因。并且国有股股东的虚设、缺位,使得国有股股份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上市公司管理层手中。管理层为了占有尽可能多的公司资源,也不惜侵占股东的权益,在没有很好的投资机会的时候将利润留存而不愿分配股利。

2.2政策原因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受政策影响比较大,现金股利政策也因此受到影响。在重大派现事宜上,应明确引入流通股股东类别表决机制,使中小流通股股东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对那些为了达到再融资目的而进行”恶性分红”的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此外,红利税的存在使得现金分红越多,投资者的隐形亏损越大,取消红利税也将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2.3投资者自身原因

我国缺少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相对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而对企业有任何约束作用。同时,中小投资者的素质比较差,投资缺乏理性,加上企业所发放的现金股利十分有限,与资本利得相比,现金分红所得显得微不足道。并且多数投资者热衷投机,企图以投机来获得资本利得。这进一步促进企业不重视现金股利。

3规范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建议

3.1调整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

加快国有股流通,合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平等分配现金股利,保护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权益。自2005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工作开展以来,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有了明显改善。已经实施股改的公司带头给投资者丰厚的回报。现阶段我们应该加快股改的步伐,使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尽快完全流通起来,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其次强化公司治理,引导上市公司树立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内部的治理机制,合理融资,密切关注其投资的可行性及其执行情况。把现金分红的数量及质量与公司管层的业绩、薪酬相关联,促使其对投资者利益的重视。

3.2加强证券市场法律环境建设

借鉴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派现的做法,迫使公司“善待股东”,消除留存盈利过多的现象。同时制定明晰最低现金分红率,加强对低派现或不派现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引导公司逐步实现股利政策的理性化。

3.3培育机构投资者,树立中小投资者正确的投资意识

机构投资者往往有较长远的投资目标,并对现金股利有一定需求,更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机构投资者利用其股权对企业的影响力较大,对企业有较强的监控作用。因此,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要树立其正确的投资意识,投资是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正确分析,而不是热衷于投机炒作企图去获取资本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