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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建设长效化问题研究

党的作风建设长效化问题研究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把握党的作风建设规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作风建设是管党治党的永恒主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体现,毫不动摇的加强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优势。十八大以来,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创新举措,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关键举措。经过这次活动,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有了更明显的好转,尤其是“四风”积弊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活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纠正了的不良作风还有可能反弹,新情况新问题还在不断出现,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目前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又出现了坚冰消融的迹象,甚至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

二、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活动为全党改进作风提供了一个良好开端,指出“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这表明了党中央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的愿望和决心。活动过后“四风”问题得到明显整顿,这次活动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弘扬优良传统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探索新的路子积累了新的经验。

2.当前形势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八大过后,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转变,机关效能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作风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陋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思想作风方面,仍然贪图政绩、不顾现实条件违反客观规律办事,提出的目标不切合实际;学风问题方面,在工作中仍得过且过,不主动夯实业务本领,不及时补充新知识新理论,不用心思考新问题,缺乏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工作作风问题方面,对上级精神和外地经验仍生搬硬套,不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消化吸收,仍习惯于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缺乏有效的落实举措;领导作风问题方面,仍缺少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只愿意坐在办公室做理论文章,即使下基层仍是走马观花,缺乏对群众意愿和基层工作的了解。

3.当前形势下影响作风建设的根本原因剖析。

“四风”是当前作风问题的集中表现,具体到每个党员干部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其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党内制度尚不健全,教育实践活动过后,一些作风问题的“反复”,说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缺乏抓作风问题的韧劲和耐心,不能以创新的思路制定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另一方面,监督管理缺乏常态,作风建设的考核标准很难细化和量化,考核只能做出笼统的评价结果,难以权衡比较,大幅度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同时,当前作风建设的制度,要求干部自律的内容多,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措施少,从根本上难以适应当前形势。

三、新形势下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的根本措施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奖惩机制。

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惩戒问责体系,通过制定统一的问责规范,明确问责的基本原则、问责事项、问责程序等,突出作风监督问责的职责,逐步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问责一个,惊醒一片,突出问责实效,建立健全有效的惩戒问责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坚持“赏罚”并重,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因作风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党纪法规严肃查处、追究到底,毫不手软;同时,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要及时表彰并广泛宣传,行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力,释放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带动效果。

2.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方面,增强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多次引用古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名言警句,并强调:“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另一方面,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有松懈的情况,作风陋习有回溯的情况,腐败案件有抬头的情况,说明部分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执行力下降,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根据《决定》提出的“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要保障人民根本权益,在法治的执行过程中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逐渐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以“办事”要严格符合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责任压力倒逼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化;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建设法治实施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执行责任,严惩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以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良好氛围倒逼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化。

作者:张劼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