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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公共管理关系

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公共管理关系

中国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的创新,决定了中国公共管理理论与西方国家的某些不同我国曾经推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全面萎缩,几乎不存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改革开放中,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已逐渐取代政府指令对社会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而政府则主要通过各种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直接和间接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不仅改变了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也推动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深化改革。但我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虽然也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但更主要地体现了中国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的创新,从而决定了中国公共管理理论与西方国家的某些不同。首先是关于市场的认知问题。在西方社会,市场规则首先是由“公平交易、平等买卖”体现的个人价值,它积淀下来的是“自由、平等、竞争”观念,这构成了资本主义精神的重要支柱。资本主义市场从人的本性解释了竞争中的逐利行为,从而奠定了最根本的伦理基础,进而确立了自私的合法性价值地位。我们要建立的却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所理解的市场是一种工具理性,市场本身不代表积极或消极的意识形态,只有被应用于实现具体目的时才具有道德评价的可能。也就是说,市场的价值源于它所服务的利益和目的。

我们把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利用市场机制刺激私有部门的经济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最终实现的是共同富裕。其次是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小政府即是好政府”的主张一直是西方公共管理的基本思路。作为西方保守主义代表人物的美国总统里根曾经说过:“政府不是问题的答案,而是问题的根源”。他们认为,政府的经济功能应该被限制在少数几个有限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是积极的,政府是消极的,因而政府的作用越小越好。政府与市场不是对立的,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基于不同的市场认知,中国公共管理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采取了与西方社会不同的立场。

政府与市场不是对立的,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策略中,市场依然是自利性的,引入市场机制是希望通过生产发展来服务于公共利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本质是在公共利益的导向下,由政府过滤市场机制中自发的盲目性或者其它消极因素。政府与市场统一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的领导。在我们看来,市场机制是要借助和利用的工具,也是需要监管的对象。市场如果总体上抵制了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盲目自由的市场将对经济运行和公共事务治理带来深重的危害。当前的金融危机让我们意识到“不受约束的市场是多么的可怕”,而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某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因迷信于“自由市场”而难有建树也说明偏颇的政府—市场关系对公共管理的影响何其深远。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的实现,我们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而公共管理的制度架构中也为发挥政府主动性留下了充足空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于市场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同时还有赖政府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提供宏观调控。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与市场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明确各自的职责。我们既不会追求小政府大市场,也不会以政府排挤或压制市场活力。政府的积极并不以排斥市场或社会的积极性为代价。公共事务的治理将有赖于整个社会中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