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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论文:新法对劳资关系的支持及运用

劳资关系论文:新法对劳资关系的支持及运用

本文作者:杨秋梅李南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新设劳务派遣制度规则

劳务派遣的基本立法精神是,限制性允许使用劳务派遣;确保使用劳动派遣的成本与其他用工形式大体持平;加强对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我国的工业经济的发展基本是靠低成本的劳动力来维持,而不是靠技术和质量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在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培养出新一代的技术工人和高科技人员,如果任由劳动派遣不加限制地发展,下层劳动者会在这个制度下挤压的派来派去很难发展出终生技术和职业,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机制的培养,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使用。

和谐劳资关系背景下的《劳动合同法》运用

首先,劳动者需要了解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现实中,很多劳动者迫于生计和法律知识的匮乏无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劳动者个体无法对抗强大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将在双方权利义务上实现平衡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基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立法宗旨,其价值取向是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这就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竞争意识,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加强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其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和保护用人单位上具有一致性,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利益实际上保护了劳动力资源,保护了企业利润的源泉。《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对企业用工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法》的指导下,自觉遵守劳动法规进一步发挥其社会责任。同时,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的企业内部文化,增强劳动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