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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专业考试体系变革的研究论文

高职法律专业考试体系变革的研究论文

摘要:考试作为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导向性。目前高职院校考试模式没有自己应有的特点和突破,不利于高职人才的培养,亦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笔者通过法律专业教学中的体会,对高职法律专业考试考核的特点、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提高教学质量,使培养出的学生真正做到“有知识、有技能、会动脑、会动手、善分析、勇创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关键词:高职教育考试模式人才培养法律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针对这样的教学类型,更应强调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更应强调和重视学习的过程,更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真正掌握和理解运用的比重,这就要求教师积极探索,通过教学过程的改革带动考试模式的改革。特别是法律专业,传统的笔试一统天下、死记硬背就能考高分的考试模式已经不利于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总理曾经提到:

“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的大学”。故,笔者通过进行法律专业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的教学,尝试着对考试方法、考试内容等进行改革,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对学生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使学生真正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能够切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多采用笔试方式,绝大多数的课程闭卷考试,题型多以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这就形成了学生笔试一统天下的思想,使得学生不重视日常教学,寄希望予期末的复习课,要求教师考前划重点等等。形成了平时上课不认真,甚至迟到、早退、无故旷课,期末复习课学生到的齐,一再要求教师缩小考试范围,甚至出现个别学生在考场打小抄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学生学习重结果轻过程,对知识的掌握不求甚解,老师要考什么就囫囵吞枣、断章取义的背记什么,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被动的,没有把“要我学”及时转变为“我要学”,没有发挥独立思维能力,一门课程后能真正掌握的知识所剩无几,达不到教学应有的效果。这种传统的考试模式根本不利于高职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2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应具有的特点

在教育教学上,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征是理论必须够用为度,重点突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因此考试考核的特点也应该和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相匹配。考试形式的多样化是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应具有的特点。

针对法律专业的特点可以采取笔试为主、口试为辅的考试模式。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口试主要考核学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辨能力等。

可以采取题库考试。题库可以由学生自主设题,一方面迫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全面的复习,设问时尽量设计精品试题;另一方面集合所有学生的试题作为题库,考试时从中抽取,摒弃了学生考前划范围的思想,复习比较全面,每位同学所设的题目均有可能抽到,能够做到公平。

可以采取一页开卷考试模式。所谓“一页开卷”,是指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发放带有教务处戳记的16开白纸,考前发给学生,学生将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或分析案例可能会用的重点法条记录下来,如同记录数学公式一样,记录多少内容、具体记录什么内容,学校不加以限制。考试时允许学生带入考场,考试结束时,记录内容的纸张也同时回收。这种方式也同样可以摒弃学生要求教师考前划范围,复习比较全面,对于某些知识也不再死记硬背,而真正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教师则更应揣摩出题的知识面、灵活性,出出更多的经典试题。目前部分学校已经采取了这种一页开卷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改革的对策

要改革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模式应当从教学模式改革入手,使学生重视学习的过程,领会真知识,学到真本领。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的五E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所谓五E即吸引(Engagement)、探索(Exploration)、解释(Explanation)、加工(Elaboration)、评价(Evaluation)。吸引即将学生吸引到学习任务上来;探索是学生进行观念的重建,教师向学生提出需要仔细探讨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解释学生通过自己或互相交流解释所学的概念和释义;加工是通过质疑、比较、实践等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评价是鼓励学生评价自己的理解力同时为教师提供评价教学效果的机会。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从教学的开始阶段就要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将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汲取,边学习边自己释疑解惑,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对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总结和加工运用,给出正确的评价。

教学过程的细化可以扭转高职生学习的态度,改变一些高职生不良的生活习惯,重平时的日常教学。笔者在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教学中,第一节课就开宗明义告诉同学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是宏伟法律大厦的奠基石,是神圣法律殿堂的金钥匙。本课程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学生法律视角的观察能力、法律思维的判断能力和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中理解法律精义,在理解中解决法律问题,在解决中培养法律精神。以课堂讲授为主,理论实践结合,知识点配合案例分析理解,开展课前五分钟、辩论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期末考试不划范围,以教师出的章节练习题、教材后附习题为题库进行考试。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的取得在基础分数的情况下采取加分法,即基础分数是考勤分、作业分等,而参与课前五分钟、辩论赛、社会实践的同学,上课时积极思考回答问题的同学则可以获得平时成绩的加分。如某次课某位同学因故迟到,考勤分应受到相应的影响给予减分,那么他可以通过积极答问将失去的分数加回来,以其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对日常教学的重视。

在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的课堂,课前五分钟是让学生自己搜集时效性强的案例进行讲解与分析,让学生走到台前,讲明案件的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适用到的法律及处理。而后学生可以稍加讨论,最后教师加以总结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针对课程中法律与道德的重点问题开展了以“法律与道德谁更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辩论赛,赛前学生们以学号尾号的单双号进行区分,分别作业论述“法律更能促进社会和谐”和“道德更能促进社会和谐”两个方面,而后以大专辩论赛的模式为模板由学生自行组织辩论赛,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章节习题中也重视题目的灵活性,每次习题后教师都进行讲解,让学生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这些教学过程从思想上端正高职生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自然在考核的评价中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超级秘书网

笔者教授的班级共127名学生,期末考试的总评成绩100~90分的有18人,90~80分的有23人,80~70分的有32人,70~60分的有20人。及格率73.2%。信度、区分度均较好,80~100分数段的41名学生应该说对该课程的掌握还是比较扎实全面的。这些同学重视日常教学,作业认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知识掌握扎实全面,达到了教学效果,比以往考前划范围的方式和效果要好。

对学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全面,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在日常教学中考核学生,通过采取背法条大赛、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案例专题讨论、模拟法庭、辩论、东升培黎八家地区法律服务室承接案件实例讨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切实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在期末考核时重视知识的连贯性、综合性,真正发挥考试的功能。

考试是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执教者必须认识到当前高职法律教育考试模式的弊端和改革的紧迫性,不断探索和改革考试内容,创新多元化的考试模式,让学生学有所长,发挥考试科学的评价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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