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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残疾人教育及就业分析

贫困地区残疾人教育及就业分析

一、教育与就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由于残疾人自身障碍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加之贫困老区经济条件的制约,教育与就业仍滞后于我国教育和劳动就业的总体水平,低于全省残疾人教育与就业的平均水平。随着贫困老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残疾人教育与就业既出现了新的活力和机遇,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思想偏见影响教育和就业

贫困老区的残疾人大多数分布在农村。社会偏见和歧视是影响残疾人就业的思维和观念障碍。如笔者所在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新招收了一个聋哑班,其中有一个聋生只在学校学习了一个月就被家长极力要求退学,他认为孩子不应该来到这样一所学校读书,尽管他也看到了孩子在这一个月里的进步,尽管老师怎样千方百计为孩子求资助学,尽管孩子在普通学校学习成绩无法跟上,家长依然认为不能来特殊学校读书,那样说出去多难听,他们无法正视自己的孩子是个聋哑人。还有一些农村家庭,把“残疾”与“残废”等同,认为人残疾了,便无多大作用,送不送残疾子女读书无关紧要,书读得再多也不起多大作用,还不如留在家中看屋守家;更不愿意送到相关部门参加就业教育和培训。一些残疾人本身也有自卑心理,不愿迈出家门,走进校门学习知识。就业更是如此,尽管我省规定了各单位按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否则必须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仍有不少单位认为残疾人影响单位形象,既不交钱又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甚至个别单位还钻政策空子,接收一两个残疾人,但每月只发给少量的生活费,也不让残疾人来上班,因为这样比交残疾人保障金少掏钱。

(二)经济条件限制残疾人教育

许多残疾人家庭都比较困难,尤其是农村,一般收入难以维持家人生计,靠政府救济过日。不断上涨的高昂学杂费已让许许多多的残疾人望而止步;同时,一些残疾人家庭收入不高,使其自己健康的子女(部分也有残疾)也难以上学。尽管近年来实行了“两免一补”的教育优惠政策,但子女上学的必要开支也是残疾人家庭难以跨越的一道门槛。

(三)渠道窄岗位少影响就业

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占大比例的福利企业在贫困老区未形成气候,因多种原因难以充满生机。福利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老化而逐渐消亡,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力逐渐下降。一些乐意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国营、民营企业,往往是安置一两个残疾人,装装门面,而实质上是为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税费减免。个体就业的也不多,全县仅有400余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劳务输出已经成为贫困老区县域经济的一大支柱,自然也成了残疾人就业较大的一个通道。近几年,共向外输出残疾人务工者有324人,但是这种就业方式仅仅是靠县残联成建制地向外资企业或县外输出残疾人劳动力,显然有点单枪匹马,力不从心。

(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就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自主就业和福利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行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而实际上,税务、工商等部门往往没有彻底执行,导致安置企业和残疾人自主就业后失去了优惠政策应有的导向和吸引作用。由此看来,残疾人教育和劳动就业面临着许多压力、挑战和局限,需要进行彻底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方能扭转教育和就业的严峻局面。

二、教育与就业的解决措施

教育是残疾人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劳动就业是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最重要的途径,是残疾人获得经济收入实现真正自主、平等参与社会的基础,是充分发挥残疾人聪明才智和潜能,使之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的根本。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认真贯彻实施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教育和劳动就业,无论对社会、国家,还是推动贫困老区县域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战略意义。

(一)依法推进特殊教育随班就读

协同教育部门,对符合进特殊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应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管理,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中有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规定,对拒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要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规定要求。贫困地区根据生源状况及经济条件,适当扩大规模。增加经费投入,吸收更多的残疾人就近入学。以较大的力度宣传特殊教育,办好特殊教育,让全社会关心、关注残疾人教育。残联、教育、宣传、计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共识,将进入特殊学校或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一个不漏地纳入“两免一补”对象,在教育设施等方面给予特殊配制,确保他们正常入学,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

(二)扶持农村残疾人,鼓励参加生产劳动

贫困老区农村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绝大部分。政府和社会各界一方面要组织农村适合劳动的残疾人对外输出;另一方面要立足本地开办一些适合他们劳动的生产项目。民政、残联等部门在资金投入、生活救助等方面进行帮扶,继续完善政府各部门包片、领导包户的帮扶政策,帮助他们解决温饱,摆脱贫困,逐步致富,达到就业目标。(三)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做好社会保障创办福利企业,开通集中就业通道。集中就业历来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手段。县残联、社区和有关部门合资或独资创办福利企业。政府运用就业保

障金进行原始资本注入,开办一些适销对路的适合

手工操作的企业。工商、税务、国土、建设等部门,应将有关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用足用够,让福利企业真正为残疾人谋福利。对学有专长的残疾人,采取“税费减免,手续简便,场地优先”等优惠政策,自主就业。残联、民政局及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与城管、建设等部门一道打造残疾人就业一条街,引导更多的农村残疾人就业。其他各单位严格执行按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则免交“就业保障金”,否则,要依法征收“就业保障金”的政策,为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起到鼓励和导向作用。

(四)搞好优质服务,倾情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要在残疾人就业的“前、中、后”期进行贴心服务,把工作做到点子上,温暖送到心坎上。一是残联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搞好技能培训,定期就业信息,经常联系接收单位。二是残联随时追踪残疾人已就业情况,随时了解他们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三是残联与县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将工资兑现、人身安全、养老和医疗保险纳入维权的重要内容,进行监控。我深信随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随着社会对扶残助残的氛围进一步浓烈,残疾人的教育与就业问题可以更好的解决。我期待,不让一个残疾孩子因贫困而缀学,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可以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