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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试制度的方针改革分析

大学考试制度的方针改革分析

考试这一教学环节在教学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有时甚至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对学生来说,通过考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促进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成为主动参与者及积极探索者,实现对知识由“学会”转变成“会学”、进而“会用”。对教师来说,是检查教学效果、因材施教的重要手段,促使教师在进行教学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高校教育中普遍存在着“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造,重理论、轻操作”的考试模式。由于高校的许多专业课程都是闭卷考试的模式,考试内容书本化,创新实践能力考核不足等,造成一些学生平时不看书,课后也没有复习的习惯,还存在着课程结束由教师圈定重点,学生背思考题,临时突击,应付考试的现象。这样,就忽略了学生对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核,教师及管理人员也忽视了对科学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考核,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学生高分低能现象。因此,必须对考试模式进行改革,充分发挥考试在教学中的作用,调动学生参加考试的主动性,提高学生在考试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个体才能和潜能的发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及创新能力。

一、高校考试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考试形式单一,难以客观、全面地评价教学效果。现行考试方式大都以闭卷考试为主,而对于开卷、半开半闭卷、口试、操作考试、演示考试及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考试形式采用较少,注重笔试,理论考核内容多,实践能力考核内容少,缺乏对学习过程的考核。即使有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个部分,考试成绩一般也占总成绩的70%以上,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以下,造成了学生中普遍存在“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现象。这种现象,不利于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素质的提高,不利于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形成,还有可能滋长投机心理和浮躁作风。同时,仅仅通过一张试卷很难涵盖全部教学内容,考试知识覆盖面窄,考察点代表性差。因此,以这样的成绩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是不科学、不公正的,也很难据此评价教学效果。

(二)考试内容片面,疏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在考试的内容上,当前高等教育考试大多侧重于学生识记方面的考核,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而素质教育要求考试内容应全面覆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整体素质,有利于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评价,体现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现行考试内容多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综合考察,记忆性成分所占比重过大,造成普遍存在的“划范围、圈重点”。考试题型中,客观性试题比例大,综合性思考题、分析论述题少,使得考试成为对死记硬背的一种鼓励,很不利于学生思维、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这样的考试同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促进我国教育现代化是格格不入的。

(三)考试管理落后,考试中充斥着许多不公平现象。目前,虽然高等院校都在不断加强考试管理,但考试管理的受重视程度仍不够,管理随意性较大,缺乏统一有效的制度。即使制定了一定的制度也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导致有制度也难以得到贯彻和实施。比如,很多课程任课教师从出题、阅卷到登录分数包干,或者是虽推行了教考分离,但制度落实不到位,这就严重降低了考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另外,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补考、缓考制度的管理也不够严格。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考试功能的正常发挥和教育目的的完全实现,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良好的学风、校风的建设,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教学质量。

二、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建议

(一)要坚持考试形式的多样性。在考试形式上,要摒弃过去一刀切的考试模式,应该结合不同课程的性质、特点,采用多样性的考试形式。可以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笔试、小论文、小设计、读书报告、调查报告、文献综述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进而避免学生的单纯记忆,提高学生对考试的兴趣。这样既能引导师生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同时又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形式,要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以及对基础知识的要求和应用程度来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比如,公共基础课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要求比较高,就可以采取以闭卷为主的考核方式,因为这些课程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修养,学习要求的重点在于掌握这些课程的基础知识;对于专业基础课,往往对于实践应用能力要求较高,理工科类可以采用实验、研究报告等考试形式,文科类的课程可以采取撰写论文、口试等形式。总之,考试形式应根据课程性质来确定,绝对不能采取统一形式。

(二)要坚持考试内容的灵活性。考试内容要突出本课程的重点、难点与发展趋势。不应只考一些有着标准答案的题目,还应有一些“活”题,即没有标准答案的题目,鼓励学生动脑创新。教师在教学中不仅仅要教授本课程的基本体系和基本知识,还要注意本课程目前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并在考试中予以体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主动收集资料,而不是仅仅依靠教材上的知识或局限在老师的课堂讲授。另外,在考试试卷的评阅上,也应该考虑学生对试卷解答的理解。对于客观题的批阅,试题答案一般是唯一的,可以称之为标准答案。而对于主观题,应该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发展的眼光评判学生的答案,鼓励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而不局限于抄笔记和背笔记。因此,主观题的答案至多也只能称之为参考答案,相反,对学生所做解答新颖独到的还应给以高分。

主要参考文献:

[1]祝遵宏.我国高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建议[J].经济师,2005.10.

[2]周伟国,丁金昌.高校考试改革:致力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J].高等农业教育,2003.3.

[3]卫绍元.论高校考试方法改革与人才的能力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