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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概念分析

民族教育概念分析

一、中文中“民族教育”一词的能指

在中文中,“民族教育”可以用来指“中华民族教育”、“全中国人的教育”等。这里的“民族”一词和西文里的“nation”相对应,有“国家”的含义。所谓“民族一国家”就是指“民族”和“同家”同构。当国家领导人全国性讲话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时.有类似于“民族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师”的话时,完全可以用“民族教育”来指“中华民族教育”。特别是在对外关系上。当我们言说“民族利益”、“民族主义”等话语时.这里的“民族”都是和“国家”同构的“nation”在更多的时候,“民族教育”还可以朋来指“少数民族教育”..这里的民族一词和西文里的“ethnic”或“ethni~:group”相对应。实际上,这里的“民族教育”足“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表达上的习惯。在中文语境里,“民族问题”就是指“少数民族问题”。官方机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实际足“国家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并不负责主流民族的事务这是从“民族”一}司的角度来看“民族教育”~例的能指,我们再来从“教育”一同的角度看“民族教育”的能指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既有已经发生的,义有正在发生的。也就是说既有历史上的教育,义有正存进行的教育。当我们说“中华民族教育源远流长”时,这里显然是指一种历史的教育。同样,当我们说“每个少数民族都有丰富的教育传统”时,这也是指一种过上的教育。也就是说“民族教育”一凋nJ.以HJ来指已纷过去的教育活动.当我们说“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业是民族振必的必由之路”时,或“少数民族教育是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这里的教育是发生着的教育实践活动也就是说“民族教育”一词也以JH来指在发生着的教育实践。大致说来,“民族教育”一涮,舰州以指“中华K族教育”的过去和现存,义H】-以指“少数民族教育”的过去现存。

二、中文具体语境中“民族教育”一词的所指

由于“民族教育”一词的能指很多,在具体谢境rf】不严格界定其所指,在学术交流或日常使川中会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和混乱。如有人“少数民族教育”简称的意义上使用“民族教育”---同时。竟然沈称“汉族”也是一个民族,“民族教育”也应该包括汉族教育。这明显的是概念混乱。即使是在“中华民族教育”的意义上使川“族教育”一词,也不能理解为“民族教育”是包括汉族的56个民族的教育之和。为“巾华民族”之民族(nati•)足一个政治概念,是一个政治同体,组成足一个个等的围民或公民,不是以一个个民族(ethnicZEethnicgroup)为单位,类似的概念混乱现象还柯多,极不利于常的交流这一切都源于“民族教育”一洲的能指很多,『ni具体使,{j时又不明确其所指。在“中华民族教育”的意义上他用“民族教f『”一测时,有两个所指。一一个所指是在发生的现代民族一家的国民教育。主要指正式学制框架内的学校教育(如“民族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帅”);另一个所指是现代民族一家产生之前的历史巾的教育传统(“中华民族教育源远流长”)。在“少数民族教育”简称的意义上二使川“民族教育”一•词时,也有两个所指一个所指足发生的现代族家对国内非主流族群实施的民教育。主要指正式学制框架内的学校教育(如“少数民族教育足陶民教育的雨要组成部分”):另一个所指足现代族一阳家产生之的行少数民族历史巾的教育传统。由此可见,使厅】“民族教育”一词时,其能指和所指之间关系的错综复杂,可避免会产生歧义和交流障碍。况且在多数情况下,使川者本人多种意义上混合使川“民族教育”一词时而不自知。

三、关于“民族教育”概念的思考

我们能否找到一种办法术由专限度地避免“民族教育”一词的歧义和使川混乱?一个Ir能的办法是减少“民族教育”一词的能指和限定“民族教育”一词的所指。在这样做的同时,要有足够的理由说服使用者。首先.我们先来减少“民族教育”一词的能指。前面我们提到,“民族”一词的对应西文是“nation”,具有“国家”的含义。当我们谈到“民族主义”、“民族精神”时,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民族”一词的。那么,我们何不就把“民族教育”的能指减少为只用来指“中华民族教育”?当它用来指正在发生的教育实践时,大致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国民教育:当它用来指已经发生的教育历史时,就是指我们中国历史上的教育遗产。那么,被我们减掉的“少数民族教育”的含义可以用另外一个词来表达,就是“族群教育”。“民族”和“族群”,一字之差,含义截然不同。“民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基本和“国家”同构;“族群”是一个文化概念,标示着人群之间的文化差异。国内已经有学者建议将国内的56个“民族”改称为56个“族群”,⋯这一区分意义重大。近代以来.“民族主义”直接诉求一个现代国家.“民族”与“国家”浑然一体。如果我们“民族”、“族群”不分,将56个“族群”翻译成56个“nations”.国际上会认为是56个国家,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况且,国内的民族学者确实将建国以后的“民族识别”翻译成“identificationofnational—ities”E22。“少数族群”过去一直被称为“少数民族”实际是不恰当的。当然,当时我国和国际学术界相对隔绝,再加上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并不是十分清楚.采用“少数民族”这一称呼有其历史的因素。但是,在倡导学术创新和实事求是的今天,当我们继续使用“少数民族”这一概念不太方便的时候,改称“少数族群”倒是适宜的。相应地.用来指称“少数民族教育”的“民族教育”一词也改为“族群教育”。即使这样,我们在使用“族群教育”一词时,其所指也要加以限定。“族群教育”可以有两个所指,一个所指是正在发生的现代民族国家对族群成员实施的国民教育,另一个所指是族群在现代民族国家成立之前的历史上的教育传统。为了使这两个所指区分明确,建议将前者限定在教育学科当中使用,将后者限定在历史学科或族群文化学当中使用。这样做的理由是,现代教育学的学科对象主要是现代民族一国家内的学校教育,基本等于国民教育。教育史学严格说来应该归于专门史的范畴如此说来,在教育学科当中思考“族群教育”问题.必须在现代民族一国家的框架内来进行。实际上,“族群”问题本身就是在现代民族一国家的政制架构中产生的。在前现代的封建王朝国家中,所有人都是“天子”的“子民”.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正是此意。以“族群”为单位的政治问题根本不是传统王朝国家的治理内容。按照一般的现代民族一国家建构,“族群”问题也不是其政治构架中考虑的因素.现代民族一国家是“自由人的联合”.其基本构成单位是一个个平等独立的自由公民。但是,我国的现代建构有独特的历史际遇和特殊的建国指南。“族群”问题一开始就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国家建构因素。所以,在中国,“族群”问题是随现代民族一国家的建构而产生的。正是这样,“族群教育”必须在现代民族一国家的框架中予以思考。“族群教育”在现代民族一国家框架内思考的含义是.“族群教育”必须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现代民族一国家的一个根本任务是对其国民实施基本的义务教育。族群成员首先是作为一个现代民族一国家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族群是一个文化上的特殊群体,不是一个政治上的特权群体。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既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但是,“族群教育”又不同于一般的国民教育。在少数族群成员当中实施国民教育必须考虑少数族群独特的历史文化,考虑少数族群成员的文化适应问题。其实,所有人类的前现代文化都或多或少地阻碍了现代化的进程。现代化比较成功的国家往往是实现传统文化转型较早、较彻底的国家。我国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族群的前现代文化都有不适应现代化的成分。所以,促进族群文化的现代转型成为“族群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将“族群教育”简单地理解为传承族群文化是不适宜的。其实.在现代民族一国家内,丰富多彩的传统族群文化大多不是靠学校教育传承的,而是依赖于各个族群成员的日常生活。近年来。国内学者大量引进西方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来比附我国的“族群教育”。但是,由于我国的族群问题和西方国家的族群问题在性质、产生根源、现状、解决目标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并不适宜简单借用西方国家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来处理我国的“族群教育”问题。思考和正确处理我国的“族群教育”问题需要学术创新.更需要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