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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童蒙教育思想探析

朱熹童蒙教育思想探析

1.教育内容:“洒扫应对”

朱熹童蒙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对儿童进行“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的教育。朱熹把人的一生,粗略地划分为l5岁以前受小学教育和15岁以后受大学教育两个阶段。他认为小学是大学的根基,因此在童蒙时期要及时地施以道德教育。他说:“古之为教育,有小子之学,有大人之学。”f-】(《经筵讲义》)他认为,“圣人”、“醇儒”的培养应从人的童稚时代开始,他指出:“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欲其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而无扦格不胜之患也。”[-】(《小学题书》)他把儿童看成是“圣贤坯璞”,小学阶段的道德教育和德育训练就类似于“打坯模”的工作,就是培养“圣贤坯璞”,为国家培养人才打基础。他说:“古者小学已自养得4,JL子,这里已自是圣贤坯璞了。”[31(卷七)“古者小学已自然养成了,到长来已自在圣贤坯模,只就上面加光饰。”[2】(卷七)他强调儿童时期要打好基础,否则长大就会违背伦理纲常,再要弥补就极为困难了。“而今自小失了,要填补实是难”[2J(卷七)。朱熹把“打坯模”的小学阶段的德育实施规定为“教以事”,“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3(《大学章句•序》)这里提到的“小学”教育内容,无论是“洒扫应对进退之节”,还是“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都是为了教育儿童“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的初步知识,遗传他们的良好道德习惯。朱熹认为,由于儿童的认识、辨别能力差,接受能力有限,所以,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只是说个义理大概或洒扫应对之类的内容就可以了。朱熹的这类“洒扫应对”的德育内容,实际上意在把封建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规则贯穿在儿童时代的It常生活中,通过日常教养,以培育对封建德育要求的感性认识。在此“洒扫应对”的基础上,在大学阶段再使他们进行德育观念的理性认识,再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使其成为合格的人才。

2.教育原则:“禁于未发”

朱熹主张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必须坚持“禁于未发”的原则,把不良的道德习惯消灭于萌芽状态。“蒙”字本意一是指尚不懂事的孩子,二是指事情的未发状态,对不良的道德行为,要防微杜渐,禁于未发。朱熹提出,为了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习惯,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须针对幼童及早实施正面教育,把不良的道德习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这样,往往可使之长而性美,习与德成,否则,一旦恶习染成,再实施道德教育,往往积习难改,收效甚微。他认为,道德教育不外乎做两个方面的工作,用他的话说,就是“存天理”和“灭人欲”。“存天理”,是指从积极的方面培养优良的品德;“灭人欲”是指从消极的方面纠正不良的品德。就这两方面而言,朱熹继承了前人尤其是二程“禁于未发”的德育思想,认为学生的不良品德一旦形成,就会“发然后禁则扦格而不胜”。也就是说,帮助学生纠正不良的品德远比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要费力得多和困难得多。因此,在道德教育中,朱熹特别重视“禁于未发”的德育原则,他曾在《中庸章句》中明确地提出:“存天理之本然”,“遏人欲于将萌。”[3】(《中庸章句•第一章注》)朱熹认为有两种情况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是“将发之际”,二是“念虑之始萌”。指出“念虑之萌,固不可以不谨;言行之著,亦安得而不察。”【1](《性理精义》)作为教育者,必须时时提防,时时警惕,将学生一切不合“理”的念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然,这里所说的强调“禁于未发”的德育原则,并不等于说朱熹不重视正面教育,而是强调将德育的着眼点放在防患于未然而已。

3.教育方法:“各因其材”

“各因其材”即依据受教育者资质、年龄、个性等方面的差异,分别施以不同的道德教育,这是朱熹提出的一种重要的因材施教的德育方法。朱熹对于前人的因材施教的德育方法极为赞赏,他曾说:“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成小,大以成大,无弃人也。”(《孟子集注》卷十三)他主张在对儿童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针对儿童不同的性格特征、不同的兴趣、爱好等进行个性化的道德教育,他提出:“德性者,潜心体道,默契于中,笃志力行,不言而信者也;言语者,善为辞令者也;政事者,达于为国治民之事者也;文学者,学于《诗》、《书》、L》、《乐》之文,而能言其意者也。盖夫子教人,使各因其所长以入于道。”因此,朱熹认为,根据道德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有针对性的因材施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深切地体会到:“教人之至难,必尽人之材,乃不误人。”《近思录•教学》)对于如何做到“各因其材”,朱熹提出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儿童资质的高低来实施道德教育。朱熹从他的人性理论出发,认为:“人物并生于天地之间,本同一理,而禀气有异焉。”(《孟子或问》卷一)并指出:“气禀之殊,其类不•今天有聪明,事事晓者,其气清矣。”(《中庸或问》卷三)正是因为每个人“气禀有异”,因而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各因其材”:对于那些具备“圣人”资质的儿童,不必花大力气去教,只要稍微加以指点即可成材;而对于那些具备“贤人”资质的儿童,则应该加以适当的引导,对他们进行分别教育,加强他们的自觉性;对于那些具备中人资质的儿童,则需要加强督促,使他们时时注意用功,令其有所克制。

4.教育实践:制订规范

从实践上看,为了实施童蒙教育,朱熹在继承前人德育思想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制定儿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一方面,广泛地从经传史籍以及其他论著中采集有关忠君、孝亲、事长、守节及治家的格言、训诫、故事等,亲自编定了儿童德育教科书:《小学》、《童蒙须知》和《训蒙斋诫》等,详细地规定了儿童的衣服冠履、言语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文、杂细事宜等方面的道德规范和行为细则,内容涉及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举广泛,又非常切近,朱熹称这些为“饬身”之要。如在生活礼节方面,要求儿童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在,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堂室必洁等。这些规定似乎过于繁琐,但对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朱熹还提出用“铭”、“箴”之类的道德训诫、短语,制成条幅悬挂或雕刻在书斋、门户、盘盂等日用器具上,使儿童经常看到,又经常得到警戒劝化,从而不至于忘记行为规范和道德信条。朱熹认为通过这些德育方法的训练,儿童可以学到“做人的样子”,学到“事君事父事兄等事”,从而培养成“圣贤坯模”。少年儿童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他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也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关键期,可塑性强,易于接受外界的影响,正所谓“嫩枝易弯也易直”,所以朱熹提出的童蒙教育思想,是符合德育规律的,对我们今天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极富借鉴意义。鲁迅先生指出,实施儿童教育时“禁”和“任”都是错误的方法,认为正确的方法来源于教育者对儿童心理的了解,并能够根据儿童的特点教育儿童,最后做到真正的“完全解放孩子”。所以,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正确的方法:一是正确研究儿童;二是正确理解儿童;三是正确指导儿童;四是解放孩子。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把幼儿道德教育看作是建国的重要根本,提出了“知情意合一”、“智仁勇合一”、“真善美合一”等具体的道德教育途径和方法。陈鹤琴则提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可以采用比赛的方法、比较教育的方法。这些思想是很有见地的。学校、家庭、社会都要肩负起培育“四有”新人的历史使命,净化和优化育人环境,为少年儿童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