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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分析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高校教育成本按经济内容分类;高校教育成本按经济用途分类,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分析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为了科学地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与管理,正确计算各种成本和费用,需要对种类繁多的费用进行合理分类。费用分类是费用成本核算的前提和基础,费用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其中最基本的是按费用的经济内容和经济用途的分类、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第五条规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资是教育成本中最大、最主要的项目,指学校支付给教师和为教学服务的行政、后勤人员的工资费用,包括各项工资性费用,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其它人员支出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收费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敏感问题之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就被突显出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基础和前提是对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本文按高校教育成本费用的经济内容和经济用途的不同进行了分类,以适合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之所需。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成本分类成本核算

教育成本核算的问题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就已提出,至今也未有突破性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高校的社会定位属于非盈利组织,传统上不计算盈亏,不核算成本,使得核算教育成本的必要性大大降低。非盈利组织的特征决定了不需要计算利润,高校没有核算教育成本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财政投入不足与招生规模扩大对教育经费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引入了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学生承担了部分教育成本,高校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敏感问题之一,因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这一问题就突显出来。而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和应用又相对比较薄弱,这就使得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具有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教育成本”的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西方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提出来的。早在1958年,教育经济学学者约翰·维泽便在其专著《教育成本》中进行过论述。1963年美国现代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首次在《教育的经济价值》中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把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划分为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和学生上学时间的机会成本。1979年科恩又在《教育的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把教育成本分为直接教育成本和间接教育成本,直接教育成本包含学校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以及学生上学的个人支出成本,间接教育成本包含学生上学的机会成本和学校将公共资金用于教育而损失的收益,即学校机会成本。另外,1982年世界著名经济学家盖浙生在《教育经济学》中又提出了把教育成本分为教育生产者的成本和教育消费者的成本,即学校教育成本和个人教育成本。

我国教育成本的研究起步较晚。阎达五、王耕在《教育成本研究》(1989)一文中指出,教育成本是指教育过程中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形式总和,是培养每一名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形成本,也叫直接成本,是直接用于培养学生可以用货币计量和表现的劳动耗费;另一部分是无形成本,即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还有袁连生、曾满超、林文达等知名学者均从不同角度对教育成本这一概念进行过相关论述。不同学者对教育成本的内涵也基本存在共识,认为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资源的价值,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而未用于其它方面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前者为教育的实际成本,后者为教育的机会成本。

教育成本具有阶段性,受教育者因接受教育的阶段不同而形成不同阶段的教育成本。同时,又因为成本费用承担的主体不同而形成不同内涵的教育成本。

高等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组成部分,是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从成本主体角度讲,高等教育成本包括三方面:一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耗费的应由学校承担的教育资源价值,即高校教育成本,它属于会计学的概念范畴;二是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维持生理需要所支付的食宿等生活消费,以及书本等学习性消费,即个人成本;三是学校公共资源用于教育而损失的收益,以及接受教育者由于将时间用于求学而放弃就业所损失的就业收入,即机会成本。教育机会成本具有社会性和个人性的双重特征,对社会而言,是教育占用了公共资源和劳动力而失去了给社会带来的收入,即社会性机会成本;对学生个人而言,是学生因在学校学习而放弃个人的就业收入,即个人性机会成本。教育的个人成本和机会成本是教育总成本的组成部分,只有从社会的角度考核高等教育成本时才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对高校来说,这部分成本不需要支付,所以可不必深究。

因此,高校教育成本就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个高校学生,国家、家庭和社会所耗费的全部费用,它包括上述三部分,属于完全成本。狭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它仅包括上述第一部分内容,是会计范畴的以货币实际支付的成本,属于不完全成本。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站在高校的角度,来核算其所发生的教育成本部分。

而本文所述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在培养、教育和管理学生过程中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和管理时所发生的、能用货币计量的资源消耗,即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

为了科学地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与管理,正确计算各种成本和费用,需要对种类繁多的费用进行合理分类。费用分类是费用成本核算的前提和基础,费用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其中最基本的是按费用的经济内容和经济用途的分类。

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高校支出的范围规定:高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项目。其中事业支出按用途分包括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项目,按内容分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等11项。

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财预[2006]13号)及据此文件制定的《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高校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体系,进行会计明细核算。对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符合高校会计核算要求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构成高校教育成本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科研支出等六部分。

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第五条规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其中人员费用包括: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招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其它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补贴和其他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

教育作为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社会经济行为,其支出、费用、成本的概念并非完全等同。就高校的支出而言,其成本要素应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划分:一是按照支出用途来划分,可分为事业支出(包括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结转自筹基建等:二是按支出内容划分,可分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我国高校从1998年以来按此两类支出划分高等院校各类支出,但以上高校支出并非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而只有那些用于提供教育服务,与高校教学有关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才可以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总体而言,支出大于费用,费用大于成本。因此,必须对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进行科学的界定,才能准确地核算高校的教育成本。

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应依据合法性、一致性、实际成本、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相关性、配比、重要性等原则,剔除与高校教育成本无关的支出项目,列入与培养学生有关的费用,来正确划定其核算范围,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准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结合企业成本项目的划分,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笔者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进行如下分类。

一、高校教育成本按经济内容分类

按照经济内容分类,便于各种要素费用依照其发生的核算对象和用途进行归类,将其中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部分,分配计入各核算对象的成本。

1.人员费用。工资是教育成本中最大、最主要的项目,指学校支付给教师和为教学服务的行政、后勤人员的工资费用,包括各项工资性费用,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其它人员支出等。基本工资是学校支付给教职工报酬的主要形式,包含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地区生活补贴等项目;津贴是对教职工的补助,包含教龄津贴、辅导员津贴、取暖补贴、水电补贴等;职工福利费是用于职工福利待遇,解决职工及其家属生、老、病、死等问题所支付的费用,包含工会经费、公费医疗费、病休教职工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统筹金等。

2.学生事务费用。它是指高校在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学生事务管理有关的费用,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费、学籍管理费、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3.教学教务教辅费用。它是指高校为完成教学业务购置教学用材料的费用和支出费用,以及教学辅助费用。教学教务费用包括教学和实验用材料物资等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军训费、实习费、资料版面费、教学差旅费、教材编审费、业务资料印刷费、教学设备维修费、专业阅览室的报刊杂志费等项费用。教辅费用是指学校的图书馆、电教中心、计算机中心、实验中心、体育中心等部门为支持教学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各部门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维护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费用。

4.行政后勤费用。它是指为培养高等教育对象所发生的日常运行及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招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安保费、绿化费、其它公用支出等。

5.固定资产折旧费。高校教育用固定资产耗费的价值,是教育成本的重要项目。高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应以折旧的形式在使用年限内摊销,按一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计入相应期间的教育成本。

6.其它费用。不包括在上述五种费用而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之中的费用,比如人力资源成本、无形资产摊销、科研支出、财务费用等。人力资源成本是为了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取得成本、使用成本、开发成本和离职成本,比如人才引进费、人才安家费、特殊人才津贴、教职工教育经费等。无形资产是指高校为提高学校声誉、扩大学校影响所花费的宣传费用及研究开发、购入无形资产的投入和支出。高校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声誉、土地使用权等。将这些资产可计入“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它长期资产”科目,按一定的比例摊销,计入相应期间的教育成本。

二、高校教育成本按经济用途分类

按照经济用途分类,便于将其中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费用,分配计入各教育成本的核算对象中,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

(一)高校教学成本

1.教学直接材料。它是指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直接用于教学的材料和动力费用。包括教学和实验用材料购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实习费、资料版面费、教材编审费、业务资料印刷费、教学设备维修费等项费用。

2.教学直接人工。它是指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直接参加教学、实验、实习活动的教师和其它人员的人员费用。

3.教学费用。教学费用是指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教学活动,但不便于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以及间接用于教学活动的各项费用,它包括教学管理人员的人员费用、教辅费用、教学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有关教学的公用费用、有关教学的其它费用等。教辅费用是指学校的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实验中心、体育中心等部门为支持教学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各部门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维护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费用。

(二)高校教育费用

1.教育业务费用。它是指除教学成本之外,与培养、教育、服务学生有关的费用。包括辅导员的人员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心理咨询费、招生费、军训费、学生第二课堂经费、文体活动费、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以及其它有关的费用。

2.教育管理费用。它是指高校为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人员费用、有关的公用费用、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3.教育其它费用。不包括在上述费用中,但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其它费用,比如财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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