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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相关部门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重视不足当前,大学生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法律知识。在这门课中,法律知识仅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并且仅有的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从法律精神、法制观念、法律制度、宪法等方面做的简要介绍,可谓面广而不深。

(二)师资力量薄弱,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高校实施法制教育的教师力量薄弱,相关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因为大学生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理论和法律基础》这门课接受法律知识的,而这门课主要是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担任,但这部分教师成分相对比较复杂,一般是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出身的教师组成,参杂有高校辅导员、院系党务工作者等兼课教师。他们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更没有法律实践经验,缺乏法律思维,法律素养薄弱,因此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偏向于理论灌输,照本宣科,这样就很难达到强化学生法律意识的教学目的。

(三)法制教育内容宽泛,教学手段单一由于目前高校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这部教材的法律基础部分涉及的基本面比较宽泛,大多内容都属于点到为止。同时,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手段过于单一化,大多仅局限于课本内容,所涉及的案例分析也仅仅是围绕法律条文的简单解析,难以提起学生对法律的兴趣,仅仅停留在普法层面,很难达到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层面。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直线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据统计,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5%,2005年到2007年大学生犯罪增长率在18%以上。因此,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毫无疑问,大学生违法犯罪对社会,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危害力都是极大的,因此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无疑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手段之一。(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增强适应时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变革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应将法制教育放置于与道德教育同等高度,加大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力度。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法律基础知识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独立出来,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实施的法制教育进行监管,通过规定课时、学分以及师资力量等方式督促高校的法制教育正规化。

(二)高校应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高校作为国家接班人的培养基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高校应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其与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英语等公共必修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关的法律选修课,如此才能使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学生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其次,高校在开设一系列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应该注重教学内容,在公共基础课的内容设置上主要偏向于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学生宪政理念,使学生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有基本的认识;而在相关专业的法律选修课的内容设置上,要注意结合专业特点为学生开始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为其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三)学生社团应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努力创设法制的校园环境,将法制教育由课堂推行的课外,由校内推行到校外,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机会推动学生下基层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对于学生社团推行的这一系列活动,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以学生社团牵头,创办各种实践活动以开辟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作者:张丽丽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