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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现状及对策研究

农村小额信贷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状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起源于九十年展至今,主要由一些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来提供业务,当前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农业银行办理的扶贫贷款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办理的小额贷款和扶贫基金等三种类型。作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小额信贷对支持“三农”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供求缺口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加大农业生产投入提高收入水平的意识增强,而当前农业银行乡镇网点减少,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农村小额信贷的投放主体仍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相对较弱。同时,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一部分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也随之流失,信贷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更加严重,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二)缺乏健全法律环境与政策扶持

农村地区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极易滋生诈骗、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信贷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环境都有不利影响。同时,农村小额信贷起步晚,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和管理,部分地区小额信贷组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有待核查认可,且此类机构筹资能力十分有限,其信贷业务发展存在很大阻力。

(三)支农信贷投放与农户需求不符

一是贷款限额制约,农村小额贷款实行额度“一刀切”,仅适合小规模的传统农业。二是贷款周期设置不合理,农村信用社在信贷发放上仍按照“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方法,目前贷款周期通常小于一年。然而,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村开始加大对机械的投入,所以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大、期限长,上述贷款模式显然与现代化农业的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四)行政干预严重,缺乏保障机制

首先,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缓慢,多与小额信贷的“福利主义”观念关系密切,大部分农户依然认为小额信贷是政府的一种扶持手段,具有行政性。其次,现行小额信贷抵押担保有限或方式灵活,由于缺乏先进技术,很多地区的农业并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经营,靠天吃饭的现象还十分普遍,一旦遭遇“天灾”影响,投入项目往往难获成功,从而使得部分贷款无法及时偿还,其授信额度也因此下降,如此恶性循环,一方面小额信贷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导致农村信用社等银行机构信贷风险增大。

三、推动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对策

(一)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资金供应为缓解

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失衡,应该实施多元化筹资战略,增加资金来源。比如,可以借助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来补充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给;积极引导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小额信贷领域,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培育小额信贷组织,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条件成熟时还可通过发行票据的形式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一是健全农村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为其规范化和合法性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信贷业务的管理监督,制定合理、严格的信贷市场准入机制,其中对商业性和福利性的小额信贷组织要进行区别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规范条例。三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银行、社会、个人诚信水平,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营造重信誉、讲信用、守承诺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制定满足农户需求的信贷模式

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农户的不同需求,推广种类灵活、期限合理的信贷产品。比如遇本年度气候不利导致农民的收入减少时,应合情合理的放宽还款期限;对投入较大的高效设施农业提供额度较大的项目贷款。积极协调有关农技部门向农户提供技术和经验指导,降低农户投资风险,进而降低小额信贷风险。针对民间存在的部分正规性和合法性有待考量的小额信贷组织,可采取改造、调整等方式进行合法扶持,使之规范化、合法化。同时出台相关配套指导政策,鼓励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和商业银行为农村信提供金融服务。

(四)构建农村金融组织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由于农业生产经常受到资源和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亟待构建完善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其中包括农业保险体系、代表农户利益的中介机构以及创新金融产品等。同时,还要注重巩固金融部门的风险分担能力,稳定相关金融机构行为、免征利息税,通过降低借款利率来减少农户的信贷成本,鼓励农户购买保险,不断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建立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市场利率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担信贷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在当下及未来的稳步发展中,定能进一步完善并得到更多的认可,在给农村服务对象生产和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对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褚小慧 单位:江苏省大丰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