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业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农业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一、我国农业小额信贷的现状及已取得的成绩

(一)农业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数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为了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发展,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逐步的建立起了完整性的农业金融体系,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放贷主体,小额信贷公司和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良好形势。近几年我国更是逐步放开了小额信贷相关的金融业务,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截止2014年年末已有近4000家新型金融机构,近8万个营业网点和超过80万的相关从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小额信贷的金融服务工作。当前我国的农业小额信贷发展是前所未有的,众多的小额信贷机构正在为农业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无限的动力。正是由于银行固有的农业小额信贷业务协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小额信贷业务的齐力发展,才使得我国的小额信贷真正走进农村,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

(二)农业小额信贷已取得的的成绩

在我国农业小额信贷发展的近30年的过程中,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首先,农业小额信贷有效地弥补了农村金融市场,为大部分农户的生产性资金需求提供了帮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次,随着每年农业小额信贷金额的不断增加,为帮助农户生产、解决农村贫困户脱贫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做出巨大贡献;最后,与传统的信贷所不同的是,农业小额信贷的审批手续相对简便,放款时间短,解决了那些急需短期资金的农户的贷款需求。虽然实践证明我国的农业小额信贷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其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依旧困难重重,实践中依旧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实际阻碍着农业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农业小额信贷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一)资金规模小,还款期限短,贷款需求大

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体对农业小额贷款的需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地区现行的农业小额信贷的放款对象主要是养殖业和种植业,贷款的结构单一。贷款额度小并且贷款的还款期限短,这样就难以满足农民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度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小额信贷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多数都倾向于越来越短的还贷期限,虽然这样可以降低小额信贷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但是却不利于农户贷款目的的实现。例如,山东潍坊地区农村信用社对果农发放的葡萄树种植贷款还贷期限是一年,但葡萄树从栽种到成长收取果实大概需要2~3年的时间。葡萄树的种植户不能快速的在果树投资中获益,又必须按时偿还贷款,这对农户的压力过大,可能致使一部分小额信贷变为不良贷款。由此导致不少的农户失去对农业小额信贷的热情,也不利于农业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二)贷款程序多,运行效率低

一线信贷服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纵使与传统金融信贷相比,农业小额信贷的贷款程序、发放时间已有很大的提高,但这却远远不够。由于现有的程序和手续相对较多,绝大多数的农民文化水平又有限,很难明白这些复杂程序。这就可能使得一部分农户放弃正规小额信贷机构而转向一些具有危险性的放款机构。还有一部分急需资金的农户,却因为复杂的贷款程序,被贷款机构拒绝而错过机会;并且一线的小额信贷人员业务水平较低,也是阻碍农业小额信贷发展的一个屏障。以山东济宁李营镇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为例:一线的管理人员多是在当地招聘,平均文化水平低,专业水平不足。而一线的信贷人员多是当地的农民兼任。这样的人员配置,使得他们不可能从专业的金融角度认识问题的本质,不能发现问题,更提不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三)小额信贷机构持续发展能力有待加强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政府推动下的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目前开展的农业小额信贷一方面是迫于中央银行和各地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则又难以摆脱对央行资金支持的依赖。在国家金融政策进一步放宽的情况上,一些农业小额信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产生,为“三农”提供金融融资服务。他们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融资难的问题,又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也暴露了诸多的问题,例如:因为这类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有限,导致它的后续资金不足,而政府也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正因如此,此类的贷款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较弱,极易发生严重的金融和社会问题。

三、农业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多渠道组织和扩大资金来源

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如果农业小额信贷想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把融资渠道打开,稳定农业信贷的资金来源。就现在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对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吸收公共资金,同样不允许通过发行证券和集资等活动获得资金。但是为了我国农业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规定始终是不会长久的,为了多渠道组织和扩大资金来源,金融监管当局可以通过严格的把关,对那些拥有实力资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允许它们吸收公共存款,对那些已经获得认可的、具有较大规模的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在吸收公共存款的基础上,允许它们发行证券获得资金,但是这些都必须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下进行。

(二)加速农业小额信贷人才培养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将需要大量的农业信贷人员。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农业小额信贷队伍,已成为农业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农业小额信贷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引进专业人才,由于信贷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力投入和智力支持。二要建立培训机制,主要针对一线信贷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其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当然,要坚决淘汰小额信贷服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建立起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的人员退出机制。

(三)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随着我国农业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其贷款规模迅速增长,有力地支持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信贷风险也是日益显现。形成我国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信贷人员偏少。由于管理户数多、涉及地域广,信贷监管很难到位,清收难度大;二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信用环境欠佳,依法催收难。为了有效减轻农业小额的风险,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一是规范信贷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贷款规章制度,如农户户主实名制制度、主任签批和借款人双签制度、信贷主管审查把关制度、贷后检查和责任移交制度等,同时依托现有贷款管理系统,对手续不全、资料不真实的贷款坚决抵制;二是实现农业小额信贷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对农户信用的等级评估,加大信贷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步伐。加快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步伐,促进农村金融有序竞争和持续发展。

(四)加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促进农业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通过不同的产品覆盖不同的客户群体,才能在农村真正的服务到需要金融支持的农民。对于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政府要继续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试点工作;明确各类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职能,强化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二是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结合各个地区的地理环境、生产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选择最适合当地的信贷模式,根据当地客户的实际需求灵活设计信贷产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小额信贷。三是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加大金融立法力度,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增加有关普惠金融的条款;在已进入立法程序的法律法规中增加有关普惠金融的内容并开展立法调研,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作者:杨玉娟 刘炜玮 王丹 单位:佳木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