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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一、商业银行的角色与投行业务的作用

从商业银行视角看开展投行业务的必要性,目前基本形成了共识:中国商业银行有必要发展投行等新兴中间业务,以应对金融脱媒、国际竞争的挑战,并通过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进一步提高银行盈利能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一)金融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从历史和现状看,中国金融体系存在薄弱环节。根据可获得的数据和研究,金融体系的资金分配可以认为是无效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05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我国的投资资源的分配并没有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CSIS,PetersonInst.,2008;OECD,2005;邵一华、马庆国,2001)。金融系统资金分配无效,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重要原因,是系统内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方式比重过高、角色定位单一,权益类投资主体作用偏低甚至缺失。

(二)传统商业银行角色难以弥补薄弱环节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间接融资长期以来处于主导地位,但其难以有效解决小企业融资等难题,难以有效弥补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商业银行基于资产负债表管理下提供债务性融资,这决定了其必须遵循稳健的经营理念、较低的风险偏好和严格的风控标准。向高风险、高成长性的企业等提供债务融资方面,并不是传统商业银行的长项,为这类企业提供资金的另有其人。企业从创设到稳定经营,一般经历创业期(Start-up)、成长期(InitialGrowth)、稳定扩张期(SustainedGrowth)三个阶段。一般只有到达扩张期以后的企业,才更多地以债务融资方式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或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金融体系完善需要商业银行角色转变

健全而有效的金融体系,需要量大面广、实力雄厚、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而不仅仅是“一家独大”的商业银行。我国金融市场经过多年发展,目前VC、PE、企业设立的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等各类主体逐渐完善,但是其年投资额仍远小于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余额,且在客户资源积累、人力资源配置、网点分布等方面,与商业银行相差甚远。因此从完善金融体系角度看,也需要商业银行在传统角色基础上,通过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进一步丰富角色定位,发挥自身客户资源优势、资金优势,为强化薄弱环节提供支持。

二、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约束

(一)外部监管对经营范围的约束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证券期货业务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展开,原则上有条件地放开了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但在实际运作中缺乏相关的具体法规制度,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只是从事投行业务价值链上的几个环节,商业银行难以真正获得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不能直接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交易等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财务顾问类业务,债券承销类业务(主要限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承销及创设顾问业务),以及类信贷业务(包括银团贷款业务,重组并购业务,项目融资业务等)。资产管理业务在国内外商业银行中,一般为与投行业务平行的独立业务类型。

(二)市场制度不完善对投行业务拓展的制约

市场制度不完善、市场规制不规范,往往使得投行业务的价值无法得到真实展示,导致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优势无法得到充分体现,相关业务拓展受到制约。具体而言,企业上市顾问是商业银行替代证券承销的投行产品,但实践中受环境的影响,一直未得到充分发展。商业银行因信贷等业务的联系,对拟上市企业有更全面的了解,理论上有助于提高承销商的“价值鉴证(Valuecertification)”质量,但由于中国承销商声誉机制欠缺(梁琪、余峰燕,2014),商业银行介入证券承销行业并不具有执业质量优势。

(三)商业银行业务体系对投行业务发展的影响

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最初大都脱胎于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以下简称商行业务)。商行业务体系对投行业务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商行业务为起步阶段的投行业务提供了客户资源、风控体系等方面的有力支持,特别是在类信贷投行业务领域;另一方面,随着投行业务快速发展、业务品种的不断丰富,为商行业务设计的资源配置方式、风险控制体系、组织架构方式等,已在一定程度上对投行发展形成了制约。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发展投行业务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商行业务与投行业务的关系定位的指导思想。应对商行业务的市场竞争、适应客户的全方位金融需求,是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等投行业务,在实践中与商行业务形成了良性互动,为商行业务特别是其中的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如果过于强调投行业务对商行业务的支持协助作用,而忽略投行业务发展本身就是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重要组成,容易将手段(投行、商行业务联动整合)与目标(发展投行业务)相互混淆,导致投行业务商行化、投行业务公司业务化。二是商行业务风险管理文化对投行业务风险控制的影响。投行业务脱胎于商行业务,其风险管理理念、控制手段等,不可避免受商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影响,特别是类信贷投行业务。但从根本上看,商行业务与投行业务运作机制不同,面对的风险因素各异。如果过于强调甚至简单照搬商行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容易导致投行业务信贷化,不利于培育和强化证券承销、证券创设等投行业务能力。三是商行业务资源配置方式对投行业务发展基础的影响。投行业务在人员、编制等资源配置方面一般直接沿用母行原有体系,也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业务线“条条”弱、分行层级“块块”强的地区事业部制架构,不利于组建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团队,不利于实现有效的总分行联动、跨部门联动,这也是导致基层行出现“高端投行业务财务顾问化,财务顾问业务息转费化”的重要原因。此外,投行业务在资源配置的量方面相对商行业务存在明显不足,用工机制、薪酬机制向商行业务看齐,与投行业务特点脱节,难以为投行业务发展提供扎实基础。

三、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的策略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在确定将其打造成商业银行新的业务板块、金融体系内权益类融资主要参与者的目标下,应充分重视外部环境给予的机会、形成的约束,充分尊重结合商业银行内部传统因素的影响,确定有取舍、分步骤的明确策略。从商业银行内部环境看,将原有运作模式、风控体系等等彻底推倒重来,既不现实也不经济。应该在承认中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路径依赖的基础上,依托商业银行在客户资源、客户评估、贷后管理等优势,建立与其他业务协同发展的策略:加强与传统商行业务联动,获取范围经济;加强与资产管理业务联动,发挥资金优势。

(一)依托传统商行业务,找准产品创新点,推动类信贷投行业务稳健发展

一是以项目融资业务为基础,积极研发并参与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PPP项目,与传统信贷业务各展所能服务实体经济;二是以并购重组顾问业务为基础,积极研发并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企业资产重组项目。

(二)发挥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债券投资方面的优势,做大做强债券创设和债券承销业务

除传统的债务融资工具外,应重点研发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并分步推进相关业务的发展:初期,建议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重点,为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和收益的标准化投资品,为银行信贷资产的主动管理提供新手段,同时做好资产证券化管理系统改造、专业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中期,研发推广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创设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充分利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做好存续期资产的管理,建立商业银行在资产支持证券创设、承销领域的市场声誉;远期,建立以资产证券化专业能力为基础的流量运营模式,即以债券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反向设计寻找并建立合适资产池,随后将资产池打包并证券化,最后将券销售给不同的投资者。传统信贷业务以持有到期为主,属于高资本占用、重资产经营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流量经营模式以交易为主:发放贷款购买资产——资产打包证券化——卖出资产支持证券,属于资本节约、轻资产经营模式。但在客户关系维护、信贷管理能力建设、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此类业务与信贷业务并无二致。资产证券化的流量经营,不仅促进商业银行资产经营模式建立和发展,而且通过抓住基础客户、抓住基础资产、抓住信贷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传统重资产经营模式的核心能力,有利于银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者:邵一华 单位:清华大学科技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