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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监管分析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监管分析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监管模式

(一)国际投资银行业监管模式的出现投资银行最早出现在欧洲,后来被美国赶超,公认的美国投资银行创始人是撒尼尔•普顿姆,他在华尔街开创了一家投资银行,并打入证券交易领域,投资银行业在华尔街的声望和地位就是从撒尼尔•普顿姆开始的。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担保发行并公开交易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的先例,90年代后,美国资产证券化开始扩散到世界,国内资本市场也开始走向国家资本市场,国内市场监管也开始扩展到离岸市场。由此可见,美国的投资银行是在与证券业的互动发展中壮大起来的。现阶段的我国证券公司就属于这类投资银行。国际投资银行业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不存在法制监管,基本上是在自由的环境中获得发展的。1929年的经济危机使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出现了转折,美国政府开始了对金融业的立法监管,投资银行业也开始有了监管模式。20世纪后期,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集体化的背景下,各国普遍又放松了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导致此次金融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政府放松了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二)美国投资银行业监管模式的缺陷此次危机爆发前,美国投资银行实行集中型监管模式,即设立全国性的监管机构来实现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与此同时,各州也相应设立监管机构,这样就加强了监管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性,这种监管模式不仅增加了资本流动性,起到了很好的防范危险的作用,还提高了金融的活力,推动了美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这种监管模式并没有及时跟进,最终又失去了控制风险扩张的作用。美国金融监管结构没能跟上现代金融市场的变化,很多大型的跨国公司处于脱离监管的灰色地带,在放松监管的整体氛围下,投资银行在利益驱使下迅速膨胀,风险的隐患也越来越大,本次金融危机就是次贷危机蔓延的结果,而次贷危机的产生又是信用链拉长的结果,投资银行又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对次债进行了分割组合,在此过程中,投资银行违背了“让客户充分了解风险”的原则,为金融市场埋下了隐患,最终酿成了这场危机。

二、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一)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现状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分为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三种,而我国投资银行正在向这三种发展模式靠拢,并没有形成主流发展模式。与美国银行投资业相比,美国投资银行业的问题是金融创新过度,我国投资银行业的问题是创新不足。我国证券业的监管主要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这与美国的集中性模式类似,投资银行过分依赖政府进行风险管理,自身缺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意识。此外,我国投资银行业监管模式还存在着行政色彩过浓、监管范围不清、监管配合不到位等问题。我国投资银行市场主要由政府主导,虽然是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相结合,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政监督的控制力明显强于自律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律监督并不具备独立性。近年来,针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有所松动,很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也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已初具规模,其中,利益冲突和津贴外溢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二)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趋势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如何吸取华尔街的教训,是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所要正视的首要问题。和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并没有显现出明显的优势,现阶段华尔街投资银行的转型正说明了这一点,根据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信用状况,中国投资银行可以在分业模式下探讨符合自身发展的金融控股模式,在综合经营中,应加强对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切不可放松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美国金融危机还暴漏出来了投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问题,这对我国投资银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当前,我国投资银行业创新不足,但是绝不能因为鼓励创新就对金融创新活动放松监管,投资银行金融创新行为的规范必须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为重点,防止潜在风险通过金融创新从表里转移到表外。同时,在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还应加强对跨区域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建立对外国投资银行在国内业务的监管机制,放宽国内投资银行参与国际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投资银行国际化进程中的扶持作用,推动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结论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监管不力所造成的,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加强对我国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得投资银行业务健康、稳定、高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监管部门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曲乐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