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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建议

一、目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覆盖面窄,未涵盖所有劳动者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失业保险将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纳入了参保范围。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在现有国情下,失业保险的发展仍严重滞后于城镇就业格局及就业方式的重大变化。现阶段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就业的主渠道,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事实上已经成为许多劳动者的选择。对于这种灵活就业人员,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还无法将其纳入到保障范围中来。同时面临失业保险缺失的还有公务员这一群体。如果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能跟上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就会造成劳动者享受社会福利机会的不平等。

2.失业保险费率“一刀切”,参保单位之间没有缴费差别

失业保险实行统一费率,无法体现参保单位失业率和其失业保险费缴纳之间的关系。对于事业单位和效益好而失业率低的企业来说,因其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职工领取失业金,所以这些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反观对于效益差、失业率高的企业来说,恒定不变的费率对其没有任何制度激励,反而因为有失业保险的保护,减少了失业职工扭住企业不放、反复纠缠就业的可能,助长了企业的懒惰与依赖思想,使其解雇员工更成了一种很随便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将矛盾推向了社会。

3.失业保险保障水平低,且享受标准只跟缴费期限挂钩,与缴费多少无关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工资比例制”来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即失业救济金与失业者原工资收入挂钩,按失业前原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荷兰为原工资的70%,日本为原工资的60%-80%。而在我国,如果将失业保险金与平均职工工资做比较的话,失业保险金只能替代25%左右的工资。以秦皇岛市为例,共分为三档地区:一类地区失业金标准为800-930元,二类地区770-900元,三类地区710-830元,其中一档地区最高失业金标准为930元,仅占2014年度秦皇岛市社会平均工资4375元的21%。据统计,在秦皇岛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一个人吃、穿、住、行的费用起码也要一个月1000左右,这还是在没有考虑失业者供养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如果失业者上有老下有小,本人又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失业者要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都困难,又如何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应有的保障生活功能和促进就业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且享受的失业金标准仅与缴费年限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参保单位总是想办法按较低的缴费标准缴费。如果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长期不对等,则不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4.失业保险制度对如何合理使用基金,合理确定基金使用的结构和比例,没有做明确规定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过于偏重于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而有明确规定的促进就业支出的范围过窄,并且对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缺乏明确定义。因而造成各地方执行政策时,不自觉地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明显弱化,不能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从业人员机构和层次的不断变化,相对于正规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应针对具体特点,合理确定标准和操作办法,要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确保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顺利参保失业保险。同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讨将公务员群体纳入到失业保险的具体办法。

2.根据失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

政府根据各行各业的情况,对失业率高的行业按高的费率来征收保险费,对失业率低的行业按低的费率来征收,并建立动态的费率浮动机制。对于具体单位,如果连续几年保持低失业率可向下浮动费率,而如果连续几年失业率高于一定水平则费率向上浮动。并且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有裁员需求,但通过采取调整工时、对职工进行转岗培训等措施,自身克服困难、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如果缴费情况良好,给予一定的补贴。总之就是要通过差别化费率和相应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参保单位积极缴费,努力减少失业的积极性。

3.适当提高失业金标准,调整计发办法

在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失业金水平,使失业保险既能够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又保持适度性以促进失业者积极再就业。另外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考虑,应建立有差别的支付制度,即建立与缴费数额、时间适当挂钩的多档次失业金支付制度。个人缴费的数量越多、时间越长,享受的失业待遇越高,也就是付出越多,回报越多。这样一是可以提高失业金的总体水平,二是可以更好地体现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三是督促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进行工资基数申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

4.合理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的利用效率,加强与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按照就业岗位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供快捷的就业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积极探索新的途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如经济下行或出现经济危机时为企业提供援企稳岗补贴,对未就业的大学生自谋职业和创业提供启动资金等。

三、结语

总之,失业保险是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失业保险制度也必须要与时俱进,进行深化改革。

作者:陈晶晶 倪鸿哲 单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