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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保险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问题

摘要: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到现在农业保险发展已逾10年。在农业保险的探索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起步较晚,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现在我国农业保险正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农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很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我国农业保险的基本状况出发,对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业保险;问题;对策

一、引言

自古以来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就占据着重要地位,农业相比于其他产业来说生产过程、劳动力和资产都更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危肋。我国农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当中处于“弱质”,我国又是人口大国,土地有限,每个农户的土地相对较少,经营也比较分散,不易进行了大规模作业,我国农业的风险机制更具有脆弱性,农民的收益和我国的农业经济的不确定性更大一些。因此我们更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做到分散风险和分摊损失,而农业保险更好可以符合我们的要求。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完善对于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保障农业经济的平稳以及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大的意义。

二、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的基本状况

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到现在农业保险发展已逾10年。我们国家一直很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中央一再强调“三农”问题,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也非常重视。中央一号文件2004年到2017年连续十四年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2004年到2010年,都在文件中提到了有关农业保险发展的确问题。有了政府的支持,我国的农业保险有了很大的进步,发展迅速。2016年我国的农业保险的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的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及棉花、畜产品等,承保的主要农作物超过14.5亿亩,稻子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承保率超过了70%。同时财政对农民的保费补贴接近4/5,其中中央财政的补贴最高可达到一半。保险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承保农户近2亿户次。但是,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的漫长时期中,农业保险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务,农业保险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三、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民收入太低,剩余收入微乎其微,保险消费受阻

农民在我国的收入分配中多年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近十年间连续增长幅度都不超过5%。2014年我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万,这只是平均可支配收入,以农业为主,尤其是内陆山区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少。虽然近几年我国正在逐渐关注农民收入问题,但农产品价格因为供求关系,导致价格增长缓慢,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减少,尤其是完全依靠农业收入的农民的收入增长更加困难。收入低,仅能够满足一般的温饱生活需要,也就没有剩余的收入用于农业生产保险消费。

2.尚未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受天灾影响大,需要用一些金融工具来降低市场风险。“当前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水平其实比较低,比如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每亩保障水平是300元左右,但实际上平均成本是400多元,另外,粮食作物的投保率约为50%,其中三大粮食作物平均投保率为65%,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提高空间。”目前我们国家的农民保险也没有建立一个大灾的风险分散机制,对于农业的保障和整体的覆盖率也需要提高,怎样去建立一个中央与地方的风险分担机制,地方政府由于其与农民的密切联系性也要求增加政府保险补贴,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3.法律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

农业保险虽然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但是我们缺乏农业保险方面的专业的立法,有关农业保险的部分我们只在《保险法》、《农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我国政府更没有把农业保险划分到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农业保险的立法一直处于无法可依,有关问题一直处于法律真空状态。农业保险因为享受不到政策性保险的优惠,商业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的业务,收益及市场都不及普通的商业保险业务,若农业保险业务发生了亏损,只能从商业保险的其他业务来弥补这种损失。因此从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的角度来看,这些企业不会愿意从事这种保险业务,他们代办国家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农业保险业务久而久之会越来越少。

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首先在保险当中充分体现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的性质,给农业保险大量补贴,补贴应占到全部保费的一半至3/5。同时为商业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提供再保险。还应建立巨灾风险储备基金,解决像冰雹、严重旱灾这样的巨灾风险。政府提供了补贴及税收方面的优惠,保险公司的营利的空间相对也大,会更有积极性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在政府的主导下也应将农业保险与其他业务区别对待,单独核算。

2.发展农业保险,立法先行

因为农业保险缺乏法律支撑,没有法律保障,导致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因此政府应尽快颁布有关农业保险的专业法律,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易受到灾害的农业种类和行业用立法确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由政府对其提供保费补贴、业务费用和免税支持,并配套经营规则,如日本的《农业灾害补偿法》、美国的《联邦作物保险法》等。

3.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意识

国家继续实施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农业利用绿色农业及科技农业节约劳动力,提高产出,使现农业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保护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收入。同时加大对保险在农村的宣传力量,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度,让农民自身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提高自动投保的比率。

五、结语

“三农”问题是我国目前的重要问题,农业保险是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业,稳定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农业保险已经起步,发展迅速,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及政策措施,依照我国实际,建立我国的保险制度,促进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尹培培.我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发展情况分析[J].每日经济新闻,2014(9).

[2]什锦倪.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毕业论文网,2014(5).

[3]王和,皮立波.论发展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策略[J].金融研究,2004(2).

[4]刘京生.中国农村保险制度论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作者:杨杨 单位:山东英才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