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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精选

救援救助方案

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就业援助政策,扎实开展就业援助对象清理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就业困难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对象清理专项行动,摸清就业困难群体具体情况,将符合政策要求、在就业和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将不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人员全部清理出就业援助范围,确保我县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健全、对象准确、管理有序、操作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

三、实施步骤

1、通告。县人社局和财政局从年元月起全面清退全县所有就业援助对象,停止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县就业援助对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上旬召开主要就业援助单位和社区负责人会议,并向所有就业援助单位和援助对象发出清退书面通知,同时向社会公告重新审批就业援助对象的有关事宜。

2、审核。原就业援助期限未满的人员和新申请就业援助的对象,在4月底以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社区居委会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社区居委会在5月中旬前对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对象说明理由,对受理的对象逐个上门入户调查核实。

3、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月下旬对经调查认定属实的就业援助申请对象,在社区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4、认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就业援助申请对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核发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为就业困难人员。

5、援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上旬安排好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6月中旬,各就业援助单位与援助对象签订好劳动合同,并由县就业培训中心组织对援助对象进行岗前培训。7月1日,援助对象全部上岗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就业援助对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对象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负责就业援助对象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及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就业援助对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实抓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

2、严格清理界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及各社区居委会要对提出申请的就业援助对象严格按政策要求,逐一进行清理审核。要明确界定援助对象范围,对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的人员,一律不再进行就业援助、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未满以及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就业援助申请对象,要逐个上门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才能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要妥善做好证书换发工作,从即日起停用原《省再就业优惠证》和《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从即日起至今年5月30日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第2篇

一、援助对象

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退役人员),即具有城镇常住户口,退役后尚未就业或从原安置单位下岗失业后尚未再就业的,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二、援助措施

(一)开设援助热线和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咨询活动,开设援助热线,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由劳动保障部门设立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介绍、事务、培训申请等援助服务窗口,组织专人为援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开展“明灯计划”技能培训,提供技能培训补贴。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结合“明灯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援助对象个人申请,由劳动保障部门或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能力。对组织退役人员进行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岗位补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调整、增加的公共交通协管、治安协管、环卫协管和社区组织开发的保安、保绿、保洁、家政服务以及企事业单位后勤、收发、门卫等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录用退役人员。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退役人员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业主招用退役人员,并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凡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退役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根据实际安置人数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新办贸易市场的经营摊位和社区新开办的店铺门面,安排给退役人员就业的,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提供税费减免。由区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对安置退役人员就业的以下两类企业提供税费减免政策,区退役人员援助办公室按季度从民政、税务部门收集数据资料。

1.对新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氧吧、网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达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对新办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达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五)扶持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加强创业指导,优化创业服务。

1.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由就业培训中心和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办公室负责,利用院校等各种资源,建立创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其提高创业能力,实现自主创业。

2.实行小额贷款扶持。由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加强部门联络,争取上级支持,年内成立楼区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机构,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援助对象提供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可以展期1年,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贷款条件和程序按《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执行。

3.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退役人员新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创业培训合格证和新办企业认定证明给予3年的创业扶持期。扶持期内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或现行标准的50%收取,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经地税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给予社保补贴。由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退役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1.给予用人单位的社保补贴。企业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退役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补贴缴费义务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所招退役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之和。

2.给予援助对象个人的社保补贴。对进行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退役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4050”以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12%,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6%;“4050”以下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3%。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至25日,由区人劳局牵头,组织各街道、社区分管就业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动员和政策、业务辅导。

(二)摸底调查。7月26至8月15日,由区人劳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各乡、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各辖区内的援助对象进行新一轮的摸底登记,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基础台帐。

(三)申报认定。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遵循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初审、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退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省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服务中心在申请人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审查后,签署初审意见,经街道劳动保障站核实,报区人劳局审批后,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栏目中予以注明。

(四)建立援助档案。由区人劳局负责,配备1—2名信息员,负责为已登记审核的退役人员建立援助档案,记录其个人、家庭情况、劳动就业经历、就业意愿等基本信息和享受援助政策的相关内容。

(五)实施动态管理。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由各社区劳动保障专干负责,对辖区内退役人员异动情况及时跟踪记录,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人员信息,凡经劳动保障站或区、市人力资源市场提供3次以上就业机会,本人拒绝应聘,或因本人原因导致所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连续2个月4次无法与其取得联络的退役人员,由区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栏目或在援助档案中予以注销援助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职责,量化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第3篇

一、活动时间

年9月1-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1、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3、凡是县内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都要作为援助对象;凡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不挑不拣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活动期间都要促进他们就业。

四、活动内容

1、进家入户,摸清底数。依托全县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居委会)等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居委会)联络员,开展进家入户走访活动,摸清辖区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含“4050”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失地农民)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2、建立台账,个性服务。建立乡镇、社区(居委会)两级就业困难人员台账,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愿望,为其量身定做就业服务,促进其就业。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3、落实政策,稳定就业。通过落实扶持政策,特别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在活动期间,凡符合条件且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要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4、广泛宣传、营造气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就业政策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关心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营造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摸底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精心组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精心组织好此次专项活动,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政策。

2、调查摸底。依托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居委会)等工作平台,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梳理,确定援助对象。

3、建立台账。对确定的援助对象进家入户,掌握其基本情况、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情况、面临的就业困难,在乡镇、社区(居委会)建立援助对象台账。

第二阶段:帮促就业和政策落实阶段(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5日)。主要以“四送”形式开展援助活动:

(一)送政策

1、组织开展专门的政策咨询活动,在人力资源市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大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等设立“困难群体帮扶就业窗口”、“培训推荐指导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等特色援助窗口,将近期中央、省、市、县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使他们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社区、居委会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开展上门政策咨询,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发放宣传单,向援助对象介绍就业和接续社会保险政策,解答他们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

3、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再就业优惠政策问答”形式,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内容。

(二)送岗位

1、依托乡镇、社区(居委会),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挖掘社区“三保”、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以及再就业岗位,挖掘用人单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困难群体再就业专项活动;采取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推介,社区、居委会上门推荐的办法,重点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推荐就业岗位。切实做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只要不挑不拣,确保一人上岗。

2、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积极开发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招聘大学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重点帮促“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

3、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见习活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商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确定一批见习基地,开发适合大学生的见习岗位。优先组织就业困难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通过职业见习,提高其职业技能,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送技能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在就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组织进行创业培训。就业部门要组织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采取订单式培训、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训、滚动式培训、职业技能与学历教育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模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提高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

(四)送补贴

1、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社区、居委会要对辖区内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申报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

2、岗位补贴政策。对公益性岗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要按政策规定落实岗位补贴。

3、帮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做好跟踪服务。不仅要做好活动期间促进就业的援助对象的跟综服务,而且要做好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的跟综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其就业。

2、做好稳定就业服务。对已经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家庭成员,要跟综落实就业政策,发挥就业政策的优势,帮助他们稳定就业。

3、做好活动总结。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县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明确这次活动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力量,集中时间,把活动搞好,达到预期目标。

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和其他需要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及今年因企业改制分流需重新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为构建和谐州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自年1月15日至年3月20日。

服务对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和其他需要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及今年因企业改制分流需重新就业人员。

三、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进社区,春风行动暖万家”

四、活动目的

1、加强与社区居民群众互动交流,同时传递政府促进就业与再业的政策、举措。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3、切实解决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

4、将“送政策、送创业项目、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温暖”六送活动落实到“四百”行动中,做到“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

五、活动内容

为使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对“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有较明确的了解,使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充分享受到再就业扶持政策,我街道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具体内容是:

1、开展专场招聘会。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拟定于2月中旬在中联商城广场与辖区内企业联合举办一次专场招聘会,使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通过面对面洽谈,现场双选,既能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与再就业又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岗位对接。

2、送政策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把各项惠民政策向居民群众宣传,发放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等各类宣传资料,并针对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活动期间上门为已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送《就业失业登记证》。

3、送创业项目活动。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送去小额贷款,为他们的创业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为申请中心城区廉租店铺的下岗失业人员送上创业项目。

4、送岗位活动。各社区通过入企业了解空岗信息,社区摸清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元月25日上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上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公益性岗位作好准备工作。

5、送技能服务。组织已申请了廉租店铺的创业人员和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6、送补贴活动。落实一批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上门为一批“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存折。

7、送温暖活动。通过摸底梳理,进社区走访特困家庭并送上春节的慰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社区将摸底情况,元月25日上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审核后,入户为困难家庭送上春节慰问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

2、确定对象。依托社区,通过上门摸底调查,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梳理,重点援助就业特困家庭,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救援救助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政府主导,企业配合,乡村联动,多轮驱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工任务,促进我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每一个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二)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个人实现就业。

(三)帮助已就业并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四)确保完成15名进园区就业用工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吴名、各村村长、各村会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内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输机工作。

(二)狠抓对内挖潜解决一批用工。确保完成15名市内园区招工任务。各村对照今年下达的各项招工任务,要找差距、求对策,作为今年下半年村级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千方百计完成各自的招工任务。

(三)压任务促招工。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把各村招工任务列入全年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任务与政绩挂钩,确保完成招工任务。

(四)抓奖励促招工。重奖招工有功单位和个人,鼓励各村、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一切资源招工。凡单位或个人每招一名员工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满一个月,给予元直接补贴,满三个月,追加40以上补贴。该项经费从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摸底阶段(时间9月5日至9月1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中要包括走访摸查、援助方式、岗位收集、统筹调度、政策落实、宣传理论等内容。

2、调查摸底。各村协管员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梳理,确定援助对象。

3、建立台账。对确定的援助对象进家入户,掌握其基本情况、就业情况、享受政策情况、面临的就业困难,乡村建立援助对象台账,并于9月15日前输入客户端。

第二阶段:帮促就业和政策落实阶段(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5日)。主要以“三送”形式开展援助活动。

1、送政策

组织开展专门的政策咨询活动,乡劳动保障所设立“困难群体帮扶就业窗口”,将近期中央、省、市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使他们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送岗位

加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开发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岗位,招聘大学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

3、送技能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提高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重点走好两项工作。

1、跟踪服务。不仅要扎实做好活动期间促进就业援助对象的跟踪服务,而且要做好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其就业。

2、稳定就业服务。对已经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要掌握其就业后的情况,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帮助他们稳定就业。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