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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劳动合同书

装饰公司劳动合同书

1.合同期限

1.1双方同意订立年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1.2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作内容

2.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应完成的工作标准在《岗位聘用协议书》中约定。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必要工作设备,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场所。

3.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4.1甲方根据行业特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2乙方执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3乙方从事现场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4乙方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相关制度执行。乙方工资元/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执行工资标准。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4.5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属企业机密,乙方须严格保密。

5.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批评、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6.1对乙方进行法规、安全规程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6.2对乙方进行岗位知识与技能培训。

6.3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乙方义务

7.1服从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任务。

7.2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安排的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7.3乙方在工作时间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资料及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项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资料、专利和著作权等)归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还受聘期间有关甲方经营活动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形象的活动。

7.6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或废止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合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岗位聘用期满或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而须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5)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在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要求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违法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应得工资外,须加付乙方工资的25%作为违约金。

9.2乙方擅自离职,须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给甲方经营活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调解无效时,仲裁机构为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务:

甲方: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直属分公司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