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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讲话

消防安全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学校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学校安全

近年来,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分别针对中小学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今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广大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引以为戒,切勿放松警惕;必须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谁主管、谁负责,绝不能等闲视之,做到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警钟长鸣,时刻心系学校安全,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各乡镇(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本乡镇(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好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城管、卫生、文体广电、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构建起学校和派出所、社区、家长的学校安全联防体系,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当前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各种必备的安全器械和设施,搞好校舍D级危房排查拆除工作,切实做好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尤其是易发案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校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对侵害师生生命安全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和打击力度。要合理规划和设置学校周边公路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辆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排查,严禁无牌、无证、无照和报废车辆运送学生。

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的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施的完好,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组织学生进行自护和自救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疏散或自救。

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查找和治理校园内外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的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依法监管校舍建筑质量,及时排查和鉴定校舍危房,特别是要加强对校舍D级危房的排查力度,一但发现D级危房,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合教育部门及时拆除。

工商部门和城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各种违章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的流动商贩,规范校园周边商业网点。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对学校食堂的卫生、膳食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文体广电部门要依法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财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学校安全工作之需。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筑牢学校安全防线。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高度警惕、警钟长鸣。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以全国各地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的讲习为切入点,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能力的演练和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增强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校车、学生食堂和宿舍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食品安全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卫生、公安、工商、质监、教育、经贸、粮食、农业、畜牧、文体广电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确保食品安全。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要严格市场准入,增加抽查范围和频率,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督促整改。

二是保障信息沟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旦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大型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普及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一定后果的违规食品企业和人员,要通过媒体揭露、曝光并追踪报道。同时,要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研,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关于公共卫生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县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共同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检查,加强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做好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品储备及监测工作;畜牧部门要做好动物的检验检疫,尤其要做好犬类的规范管理;城管部门要做好对各种违章饮食摊点的查处工作,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流动商贩;工商部门要做好食品流通环节规范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参与、配合搞好各项工作。

同志们,学校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把各种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为创建“平安习水”、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