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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利用范文精选

废物利用范文第1篇

关键词:危险废物;无害化;环境保护;废物利用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水平逐渐得到了提升和发展,导致危险废物逐渐累积。危险废物,也就是工业生产形成的对自然环境和人体造成一定危害及污染的废物。我国在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利用方面起步较晚,因此与危险废物处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设施都不健全。本文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研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危险废物主要指的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通过一定的方法辨别其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废物。其特点主要是具有较强的毒性、腐蚀性和传染性等。如果此类废物处理利用不当,将可能对人体与自然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总量、城市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人民的消费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由此而产生的废物量也在不断增加,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弃物等。其中,危险废物包含的主要种类有医院临床废物,其中含有有机溶剂废物、医药废物;废矿物油;工业处理污泥,其中包含含重金属废物等。而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渣也可能对环境存在危害,如一些漆皮、过期化学试剂、废矿物油等,如果一直在仓库中堆放着而不加以处理,将会对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医疗废物中常常含有大量的大肠杆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等病原体,这些病原体将会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人体中,从而产生较大的毒性影响,而且此种污染的传染期较长,拥有相当广的传播面,因此危害性更大。如果对这些有害的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不进行及时的集中处理,就会对人体、环境都造成相当严重的污染,直接威胁到人体的健康。目前,全球危险废物的年产量大于4×108t,我国危废年产量的平均增速高达36.1%.同时,由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水平有限,导致大量危险废物引发各种污染环境事件,产生一系列环境及社会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的重视程度,将会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

1现存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1企业对危险废物认识不足

多数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时认为完成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即是环保的做法,却忽视了危险废物对环境的破坏力。相当多的企业缺乏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安全管理,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也没有危险废物的处理,因此企业生产出的大量危险废物出现堆积的情况,对自然环境和人体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有些危险废物被再次销售

一些工业企业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废物不仅没有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进行申报、处理,反而作为副产品进行再次销售,使得危险废物流入市场。

1.1.2将危险废物视作一般废物

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经济,很多企业忽视危险废物处理的重要性,将危险废物看作是一般的废弃物进行处理。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危险废物的大量贮存,在占用土地资源的同时,成为了环境污染的潜在隐患。比如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我国只有很少数城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绝大多数城市的医疗废物由各地区的医院进行分散处置,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率非常低。

1.1.3企业将危险废物交给处置单位

企业在进行实际生产中,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一般是先进行打包处理,而后统一交给处置单位。这些处置单位可能缺乏相关资格,处理手法不当,这将会导致对危险废物的非法填埋,影响环境。

1.2环保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危险废物处理和利用与废水废气的处理有着明显不同,因此进行监管时也应该根据其自身特点开展监管工作。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时的监管,就需要监管人员进行面广、量大的环境监管,在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的全过程中监管人员都要做到全程监管,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出现一些威胁到自然环境和人身安全的问题。就目前的危险废物处理情况来看,在危险废物转移和运输过程中,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较大漏洞,全程监管仍然没有落到实处。

1.3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市场发展不平衡

地方政府不重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选址难以及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阻碍了相当一部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进度。此外,在危险废物贮存、再利用以及处置等方面设施建设不完善,进一步导致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市场的不平衡发展,总体较为缓慢。

1.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不高,技术和运行管理水平较低,特别是一些处置设施污染环境,部分省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能力不足,利用处置设施标准不高,因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体水平有待发展。

1.5利用处置能力区域不平衡、结构不合理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行业繁多、市场和技术的变化相对不确定性,以及缺乏科学有效引导,导致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出现区域不平衡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一些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加剧了其无害化利用以及处置区域的不平衡发展。

2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问题对策研究

工业的发展导致了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越来越多,对危险废物做到有效的监管、利用和处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和环保职能部门而言,应该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利用,提高对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的重视程度。

2.1提升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知程度

由于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不合理,导致企业在发展中出现了危险废物流向市场的现象。因此,提升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知程度至关重要。应该在全市以及全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理工作的开展,组织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以及危险废物相应法律法规与管理方面进行学习,明确危险废物的重要性。通过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等带来的重要风险进行讲解,明确带来的重要危害,使得企业意识到在工业发展中对危险废物有效处理的重要性。面对互联网和电视媒体的发展,应该借助相应平台完成危险废物危险性的宣传工作,通过身边群众的具体监督,形成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2.2培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人才

随着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力度的加大,必然引起市场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强烈需求。但是在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中,有效运行的处理设施的数量少,缺乏兼具丰富理论知识和深厚运营经验的技术性专业人才。因此,建议对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和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机构进行轮训,同时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或机构中,施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2.3促进危险废物服务行业发展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及时推广一些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不要过于限制——既要将其看成是特殊的监管单位,又要将其看成经济市场的正常企业。之后,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带动危险废物服务业的发展。

3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危险废物数量逐渐增加,对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理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然而仍然有一大部分企业不重视对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理,任由其污染环境。对此,国家和社会都应该采取各方面措施提高对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理,例如提升企业对危险废物认知程度,培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人才,促进危险废物服务行业发展等。

参考文献

[1]邹永利,金晶.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现状分析[J].中国环保产业,2013(09).

废物利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固体废物产业;综合利用;对策建议

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进步,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绿色转型,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行业发展总体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偏低、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施策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仍然存在。

1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现状

1.1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积极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口径尚不明确,并未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统计工作。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相关统计数据主要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包含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也包括废水资源化及海水淡化产业等。“十三五”以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显著,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了约26%,预计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将达到5万亿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划定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两大行业。本文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分析主要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依据该分类,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2017年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694.9亿元,是2007年的20倍,年均增长率35%。2007~2017年,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9%,是我国同期工业企业总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的近2倍(见图1)。2019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5015.7亿元,占GDP的0.51%,同比增长23%,远高于同期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1.7%)[1]。由此可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对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取得一定进展

随着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相关企业投入研究经费的逐年增加,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创新体系逐渐形成,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2]。截至2019年年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利授权总数为6.8万件,2014~2019年年均增加6904件(见图2)。以“复杂难处理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纳米复合电刷镀再制造技术”“废弃钴镍材料循环再造技术”为代表的众多技术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部级工业大奖;以“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20万吨/年示范项目”“3000吨废旧服装再生切片生产线”“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迅速实现产业化。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体系将逐渐完善。

1.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行力度加强,为适应形势变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加快升级步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回收利用企业脱颖而出。一些企业依托良好的运营管理机制,通过跨行业、跨市场合作,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解决回收成本高、补贴依赖度高等行业痛点。一些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互联网企业进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3],加快了行业转型步伐。闲鱼、爱回收等互联网平台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实现智能回收,有效提高了回收效率。格林美通过产业链延伸和管理升级,创新电子废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实现企业现金流平衡,摆脱了对回收拆解基金补贴的依赖。格力电器投资数十亿建设多个再生资源基地,从事无害化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汽车。

1.4促进政策陆续出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无废城市”建设、大宗固体废物集聚区建设[4]、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等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快释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需求。落地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5]、垃圾处理收费等价格政策;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资源循环利用列入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等金融政策,激发了资金、技术、人才等市场要素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国家从产业布局、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有力引导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的有序发展。

2固体废物利用行业存在的问题

2.1行业总体规模偏小,集中度有待提高

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超过80%从事综合利用的企业为规模以下的小型工业企业。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模以上企业1710家,企业总数、销售产值、利润总额均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0.4%左右;从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24358家[6],90%以上未达到规模企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企业3000余家,经营规模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有率仅为6.8%[7]。2.2综合利用路径单一,产品附加值偏低我国固体废物低值利用的瓶颈仍未突破。建材行业仍是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行业。再生资源尚未形成回收、仓储、物流、再利用的高效产业链。我国每年50%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制备水泥、混凝土等各类建材产品,另有约30%用于填充采空区[8]。大规模单一利用模式导致资源浪费和低端产能过剩。我国从尾矿中回收的有价组分仅占尾矿利用总量的3%,仍有大量有价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2.3技术创新投入不够,研发应用动力不足

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领域,我国约10%的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约35%的技术处于跟跑、并跑水平;约55%的技术属于落后水平[9]。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机制缺乏,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不够,制约了产业创新发展。

2.4施策力度有待加强,亟需建立长效机制

固体废物治理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中均有原则性规定,但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处理责任强调不够,对综合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的认可不够,对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没有发挥实际效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待完善和强化[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支出不平衡,补贴缺口逐年增大,企业补贴不及时,行业发展出现困境[11]。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认定依据尚不明确,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较难落实。

3发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对策建议

3.1增强规制力度,释放行业需求

在固体废物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加强对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要求。从国家层面出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开展规划实施考核。有关部门应严格明确产废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违法倾倒和无害化处置行为的违法成本,促进形成专业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12]。相关主管部门应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细化落实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等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制度适用范围。有关部门应要求各地严格限制黏土、砂石资源开采,严格落实禁止烧制、使用黏土砖的政策,并进行严格追责,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替代品的经济价值。

3.2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转化

加大科技研发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及资源型地区加大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科技研发投入,加强规模化利用固体废物关键技术的突破,加强高值化利用固体废物的技术攻关。支持科研院所和技术研发中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成果转让、产品技术商业化推广、缩短成果转化周期。推动多种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全产业链协同利用、跨行业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13]。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纳入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完善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促进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建设“互联网+”的回收服务体系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合理配置利用处置资源市场,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14]。

3.3强化激励扶持,助力行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将现阶段市场化无法变现的正环境外部效益以补贴或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企业,提升固体废物利用企业的利润水平,变成本劣势为成本优势,实现社会资金的引流,撬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和消费引导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企业,为现阶段微利或亏损企业提供支持。国家、地方或行业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在制定中,应吸纳具有研发能力和生产基础的先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参与,加快推广应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鼓励优势企业采用企业并购、项目注资等方式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行业龙头,提升产业集中度。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0.

[2]陈蔚丽.基于Innography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专利情报分析[J].现代情报,2014,34(8):100-104+111.

[3]何利,沈镭,陶建格,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综述[J].资源与产业,2019,21(4):60-67.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EB/OL].(2019-01-09)[2020-06-02].

[5]郭姣,米锋,张勤.中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现行电价补贴效果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2020,40(2):155-164.

[6]工业固废网.2018—2019年度中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报告[R].北京:北京固废网,2019.

废物利用范文第3篇

 我国是世界上资源消耗大国,同时也是固体废物产生大国,面临着自然资源的日益短缺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我国现有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既污染了环境,又浪费了资源,与人们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固体废物资源化和高值化利用,是解决我国资源困境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渣、粉尘、半固体废物及其它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粉煤灰、煤矸石、高炉渣、钢渣、赤泥、脱硫石膏、有色金属渣、煤渣、硫酸渣、磷石膏、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源危险废物(废酸、废碱、电镀污泥、冶炼烟灰、废盐等)。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呈逐年递增的势头,工业固体废物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化工、钢铁、煤电、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发展,工业固废产生量持续攀升,年产生量近 40 亿 t ,堆存量净增 100 亿 t,截至 2019 年总堆存量已达 600 亿 t。《2018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331592 万 t,综合利用量为 181187 万 t,处置量为 79798 万 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有 78397 万 t,还有 73.04 万 t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被倾倒丢弃。根据《2016-2019 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公报》的数据,2016-2019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上升,由2016 年 37.1 亿 t,上升为 2019 年 44.1 亿 t,上升 18.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处置量总体上升, 2016 年分别为 21.1、8.5 亿 t, 2019 年分别为 23.2、11.0 亿 t。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贮存、处置占地多,已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主要来自于金属采选、煤炭选洗、金属冶炼、燃煤发电、脱硫除尘等过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成分复杂、波动大,利用难度大、利用成本高。同时,我国重点产废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聚集分布,例如,我国煤炭企业主要集中在“晋蒙陕甘宁”地区,钢铁企业主要集中于华北地区,化工企业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火电企业主要分布在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和沿海地区,矿山企业主要分布于“晋冀鲁豫皖”和“滇黔桂”等区域。故而,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还具有分布不均衡、区域差异大的特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处置量均逐年上升,由2016 年 5219.5、4317.2 万 t,上升为 2019 年 8126.0、7539.3万 t,分别上升 55.7%、74.6%。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理量间存在很大的缺口。2018 年,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高达 1.18 亿 t。从处理角度分析,危险废物的处理率约80%,而实际估测的处理率仅约 40%,全国还有很大一部分危险废物采用不规范的渠道进行处置。近年来,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部分固废在直接利用、制备建材等领域的资源化利用日趋成熟。例如,尾矿可用于回采后进行再选、制作建材、井下充填、制作肥料、尾矿复垦等;冶金渣的利用率约为 72%,可用作水泥掺合料、道路材料、回填材料,制作砖和砌块等建筑产品,少量用作冶金原料;煤矸石主要应用于电力、建材、化工材料、农业肥料及矿产资源等;粉煤灰主要用于建材制备、有价元素提取、土壤改良剂和环保领域等;工业副产石膏主要用于砖、砌块、板材等建材制备。但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综合利用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当前国内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高,每年贮存的废物产量高达 5 亿 t,而每年丢弃、填埋、倾倒的工业固废超过60 万 t。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18 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 53.58%,虽然较 2017 年出现增长,但仍存在巨大压力。当前,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经济发达地区对资源进行了更充分的利用,西部对固体废物的利用不如东部地区充分。内蒙古、贵州、广西、山西、四川等地是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产地,这些地区没有对固废进行充分的二次利用或者利用率很低,造成固体废物的大量堆存以及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江浙、上海、广州等沿海地区普遍经济较发达,大宗工业固废的产生量相对较小,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有些区域利用率甚至达到 95%。  

 二、固废综合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制度和标准规范来解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过程中的问题,引导和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规范化发展,对于解决制约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行业瓶颈问题,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固废资源化利用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 年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布 11 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为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2020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四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九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在标准制定方面,本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意义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也是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体现。由于固废对环境污染的曲折性、迟缓性和隐蔽性,人们对早期固废排放重视程度不足。然而,在目前社会发展水平和日益加快的城市进程下,固废堆存量和排放量逐年增加、排放种类复杂化,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逐渐凸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是协同推动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抓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废综合利用产品不同于原生产品,工艺、组分、性能等都存在较大差异,亟需统一标准由于固废原料化学成分、微观结构和特性等不尽相同,导致综合利用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相比原生产品,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在使用性能、成分组成及含量、使用场合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其在利用时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和质量风险,需制定相关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促进综合利用产品的规范化。  

 2、固体废物通常含有一定的毒害物质,综合利用需要对其环境风险进行控制和规范工业固废来源复杂,存在污染环境的潜在风险。首先,工业固废的污染流动性和扩散性较差,具有呆滞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很容易持续破坏和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可能会出现复合污染和二次污染。其次,工业固废的污染存在一定程度的间接性,通常不会直接污染自然环境,而是通过生物、化学、物理等途径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其表现形式通常为重复污染和二次污染。最后,受到间接性特征的影响,工业固废的污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工业固废的污染会通过其他污染形式表现,同时,产生污染和破坏的条件不确定,不容易被察觉。工业固废的以上特性给其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因素:工业固废污染隐蔽性常导致人们忽视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危害,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的滞后。使人们很难对固体废物污染像对大气污染、水污染那样进行定量分析,并建立完整的污染控制标准体系,从而给防治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在确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量、技术难度和投资额度等各方面增加了难度。另外,相比于城市生活垃圾,单个行业自身的工业固体废物成分通常较为简单。当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分类处理处置后,其对环境的危害通常在特定地区表现出特定类别的污染危害,有别于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混合污染。同时,相较于城市生活垃圾及农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由于来源于工业生产,其组分中有毒有害的成分相比于城市生活垃圾浓度通常更高,污染物也更集中,因此一旦造成污染危害,其程度更加严重。通过制定相应的检验检测标准,对固废污染实现定量分析,提高标准和要求,从而降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环境风险。 

 3、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在质量性能方面也需要规范,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受行业特性限制,利用工业固废作为原料制备高端产品的难度很大,虽然一些烟尘灰、冶金渣能提炼出稀贵金属或其他有价元素,但其缓解环境污染的作用极其有限。相反,水泥、混凝土等建材行业这些可以大量消纳固废的重点行业近几年受产能过剩影响,利用的固废量与前几年相比并未增加,而且随着建材标准的提升,为保证产品性能,固废的掺加比例都不高。因此,寻求既可高值化又可规模化利用的技术,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选之路。固废综合利用产品是否能够有效替代原生产品,质量性能是否合格,需要用标准来规范。  

废物利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钢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在钢铁工业固体废弃物实际的处理加工过程中,通过不断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针对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制定切实有效的利用途径,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深加工处理,最大限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利用附加值。从我国钢铁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现状来看,钢铁工业固体废的综合利用可以实现环境保护与钢铁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双赢。

1钢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1循环经济下的钢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钢铁工业要想实现经济的循环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全面认识到钢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性,钢铁工业从业人员要树立起良好的资源循环利用观念,努力将固体废物转化为新的能源和资源,缓解社会能源和资源消耗的压力,促进社会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1]。循环经济下的钢铁工业,要致力于实现钢铁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以及减量化,要积极改善钢铁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首先在源头上降低废物的排放量,要注重钢铁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减轻环境的污染,利用过程中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钢铁行业要积极建立起和谐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体系,有效将钢铁固体废物资源化,使固体废物作为二次资源和能源重新投入到钢铁产品生产中,形成物质流动的良性生产链条[2]。通过将钢铁固体废物的综合循环利用,使其成为新的能源和资源,这样既能减轻社会对各项资源的消耗,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又能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共同发展进步。

1.2节能减排下的钢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要想实现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就必须努力开展钢铁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断持续改进工艺技术,强化生产组织管理,采取无费、低费等清洁生产方案,降低原燃、辅料消耗,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从源头减少各类钢铁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在对于各类钢铁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理利用上,钢铁企业要注重处理加工过程的能源消耗,减轻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例如,在我国鞍钢首创的钢渣微粉工艺技术项目,已经完全实现了钢渣的“零排放”放,有效避免了污染物的排放。

1.3钢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现状

在当前我国的钢铁行业中,存在着众多种类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了高炉渣、钢渣、铁矿废石、含铁尘泥以及化铁炉渣等[3]。对于它们的综合利用现状是能够有效处理加工的固体废物进行循环利用,无法进行加工利用的,就必须对其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在处置过程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占用地的使用。在我国钢铁产品生产实践过程中,对于高炉渣的综合利用,我国的技术较为成熟完善,大量的高炉矿渣被加工处理成道渣,投入到道路建设工程中。同时还被应用到农业领域以及玻璃制造领域中,不断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钢渣的综合利用上,我国各项处理加工技术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甚至在其中某些方面领先于其他发达国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冶炼渣的综合利用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2钢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

2.1高炉渣的综合利用

钢铁工业在高炉渣的综合利用上,可以通过应用水淬技术进行加工处理,从而有效生产出矿渣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可以作为公路、铁路以及机场上道渣进行铺设作业。与此同时,也可以生产为具备隔音和隔热等功能的矿渣棉,合理运用在铁路道路铺设上,降低噪音、减轻震动。高炉渣当前的综合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矿渣水泥生产。通过将高炉渣制备成水渣,然后以石灰、石膏以及水泥熟料等作为激发剂,成功的生产出不同性能的水泥。同时,通过将高炉渣处理成粉状混入水泥中,能进一步提升水泥的性能,保持水泥原有的强度。在我国五大品种水泥生产过程中,有两类水泥都需要应用到高炉矿渣这种活性混合材料。(2)筑路工程铺设。将高炉矿渣粉碎后成为道渣,能够合理的铺设在各个道路工程上,同时也能用作于沥青的生产应用。众所周知,铁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消音和减轻振动工作,通过将高炉矿渣制成的道渣铺设在铁路上,能最大化的吸收噪音,减轻振动。同时,采用高炉矿渣作为主要原料铺成的沥青路,能有效防止在雨天路面过于湿滑,提高了道路的耐磨性。

2.2钢渣的综合利用

在当前的钢铁工业中,钢渣普遍经过破碎、磁选等工艺实现对钢铁废物的回收利用,钢渣在加工处理后可以有效成为化铁炉、转炉以及高炉等的烧结溶剂,利用渣中有益成分,节省石灰石、白云石、萤石等的消耗,从而重新投入到钢铁生产领域。钢渣的综合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作钢渣水泥。由于在钢渣中富含硅酸二钙、铁酸钙等矿物质,这部分活性矿物质作为硅酸盐水泥熟料的重要成分。钢渣水泥的主要原料为粒化高炉渣和钢渣,钢渣水泥能有效降低社会石灰石资源的消耗,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在生产钢渣水泥过程中,通过混入不同的掺和料制作出不同强度的钢渣水泥。(2)补充土壤肥力,改善农业土壤环境。由于钢渣富含了大量硅、钙以及其他微量元素,这些化学物质能有效改良土壤,还能不断补充农田土壤的肥力,改善农作物的生产环境。钢渣中含有P,Si,Ca,Mg等具有肥效价值的化学元素,可以生产磷肥、硅肥、钙镁磷肥以及酸性土壤改良剂等。钢渣因其含有的CaO和酸性土壤的中和反应,能在很长时期内缓慢进行,且钢渣自身含有肥效元素,所以钢渣作为土壤改良剂比传统的石灰改良土壤效果更好。

2.3含铁尘泥的利用

含铁尘泥其全铁含量(TFe)一般在30%~70%。当前我国钢铁工业中对含铁尘泥利用最普遍的方法为烧结法,它通过将含铁尘泥用管道泵打到烧结混合料中进行混合,从而实现了含铁尘泥的循环利用。其次,可采用磁选、浮选、重选、反浮选等物理方法或化学方法对尘泥中的铁、碳、有色金属等有用物质进行回收,有效地回收二次资源与能源,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4除尘灰的利用

在钢铁固体废物除灰尘的利用上,为了有效解决在运输过程造成的污染问题,可以通过将其直接返回烧结原料厂进行循环利用。同时,除灰尘可作为冷压球团的原料,烘烤后送入转炉高位料仓,可作为转炉炼钢的冷却剂,加入膨润土和粘结剂、弯头脱水器,混合后制成球团。还可以通过两级磁选、浮选等工艺来对除尘灰进行“去锌提铁提碳”处理,最后剩余的除尘灰尾泥作为建筑材料使用。

3结语

钢铁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固体废物,已经严重威胁到社会大众的生活环境。钢铁行业只有充分认识到固废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性,综合利用高炉渣、钢渣、含铁尘泥、除尘灰,对钢铁固体废物实现资源节约与高效的循环处置利用,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排放,不断推动着整个行业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瑞,程芳琴.冶金工业固体废物钢渣的综合利用[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0(11).

[2]朱桂林,郝以党,孙树杉.钢铁渣“零排放”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J].2010年全国能源环保生产技术会议文集[C].2010.

废物利用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文章在阐述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的危害性的基础上,分析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以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部分非营利组织会计实施中的非理性行为越来越多,普遍存在重视资金筹集,忽视费用核算与管理的问题。如有些非营利组织虽然从事筹资活动,但是其筹资费用却为零;有些组织只有管理费用却没有业务支出等等。为了使非营利组织能更好地完成组织使命,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吸引更多的资源投入,提高组织的决策能力及组织成员的服务效率,应加强对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的治理,满足国家、社会、消费者等各方面的需求。

一、非盈利组织费用误报的危害

(一)危害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生存和发展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之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所谓不以营利为目标,是指非营利组织在活动过程中所获取的收入,必然服务于组织的基本使命,向社会提供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服务,以保证组织长期健康发展。但如果非营利组织不考虑经济效果、低效高耗,将使非营利组织长期入不敷出,组织原有的规模和服务能力萎缩,影响出资人的信心,社会公信力的下降,使其难以从外部获得充足资金来改变现状,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难以维系。

(二)导致社会资源误分配

非营利组织不具有营利性特征,但其披露的财务信息却具有经济后果和财富分配效应,是引导资财提供者做出捐助决策时的最主要信息,对相关比率的操纵可能导致捐赠者费用的误分配。

(三)降低非营利组织的决策能力

会计信息是投资决策的基础,非营利组织的费用误报及其对财务报告的操纵将不能正确反映组织开展的各种项目利用资源的效益情况,可能导致其资源不能被有效利用,不利于组织活动和管理的改善,难以找到提高效益和竞争力的关键点和进行正确的决策。

(四)无法全面公允地考核非营利组织员工的工作绩效

合理的费用核算能提高组织成员有效利用有限资源的意识,发挥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服务的效率。费用误报将导致非营利组织无法全面公允地考核组织成员的工作业绩,难以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的原因分析

我国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与组织的人员素质、道德观念以及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有关。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非营利组织的问题

委托-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授权另一个人(即人)代表他们的利益来从事某些活动,人则通过完成委托人指定的活动而获取应得的报酬。由于契约不可能无成本的签订和实施,所以无论所有权结构如何,大多数组织都面临问题。在营利组织中,负责经营决策的管理者与委托人具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函数,且有追求自身效用函数最大化的倾向,在过程中存在着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于是产生了问题。

经济学家认为在非营利组织内,由于不存在享有转让净现金权利的人,因而不存在剩余索取权。剩余索取权的缺失避免了资源提供者和剩余索取者之间的问题。然而,剩余索取权的缺失却没有消除其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且与营利组织相比,非营利组织的委托-问题比营利组织更为严重。管理者可能会有各种理由来消耗比有效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资源更多的资源,从而产生成本。如果管理者不能被捐赠者有效监督,成本可能会加大。捐赠者认为根据业务支出比率对管理者进行管理补偿是实现捐赠者和管理者目标一致的一种途径,当管理者的效用最大化时捐赠者的效用也达到最大化,从而降低了成本。当会计信息被用来作为确定管理者薪金和捐赠者的决策依据时,管理者是很乐意披露能够表明非营利组织是有效运行的会计信息的。许多关于营利组织的研究表明:当根据财务指标来确定管理者的奖金时,管理者有为了提高薪金而操纵盈余的经济动机。国外研究表明在非营利组织中管理者为了提高薪酬在财务报告中有费用误报现象,将发生的一些费用从筹资费用转入业务支出。

(二)评估制度不健全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取决于资财提供者的捐助。为实现筹资目的,非营利组织有内在动力向潜在的资财提供者提供能反映其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财务报告。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非营利组织向使用者提供反映组织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等方面的财务信息,但是并没有一个评估机构能够提供科学的、可操作的资金使用效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资财提供者捐赠决策的依据。资财提供者,包括政府、企业、国际性机构、私人等,他们一般都远离非营利组织的日常运作及项目开展,在他们决定是否对某一非营利组织进行捐助时,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是其决策时的主要信息依据。许多研究表明,捐赠者使用会计指标(业务支出比率和筹资费用率)来监督非营利组织的效率,以确保捐赠资源的服务关系和帮助他们进行捐赠资源的分配决策,捐赠额随着业务支出比率的提高而增加,随着筹资费用率的下降而增加。评估制度不健全为非营利组织披露虚假不完全的财务信息提供了条件。

(三)会计准则中关于费用确认的规定比较笼统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六十二条规定:费用按照功能可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多项业务活动或者属于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共同发生的,而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上述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提供具体指导和分配方法,在费用分配上只是要求分配方法必须合理、系统并且要符合一致性要求,但没有要求或建议使用某一特定的分配方法。而且非营利组织活动的协作性较强,各类资源的共享程度高,各项投入具有综合性,致使非营利组织的间接费用较多,直接费用较少,共同性费用多,无论是共同费用水平的改变还是分配标准的改变都会改变业务支出比率。因此这一规定难以起到充分制约的作用。

(四)非营利组织关于财务信息披露决策的权衡性

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质量与其管理水平、资金运用能力、项目执行效果等有如下关系:真实完全的财务报告揭示出该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较为成熟完善、资金运用能力较强、项目执行效果较好,反之则相反。目前各种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非营利组织提供反映财务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的信息,《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也要求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募捐活动的信息、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能够对非营利组织起到一定的监督制约作用。但是对应该如何公布、公布信息的详细程度、格式等方面的内容并未做出具体的规定。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同上市公司一样会利用谨慎性原则来管理财务报告结果。非营利组织可能出于以下目的而避免报告下降的业务支出比率:研究表明捐赠额与报告的业务支出比率是正相关关系;如果业务支出比率下降或较低,慈善机构很可能招致不利的压力和监督部门的关注,尤其是业务支出比率低于规定标准(Gold1993;Schuman1993;Barrett1999);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业务支出比率是正相关关系(Baber等2002)。非营利组织也有避免报告提高的业务支出比率的动机。LeeCassidy——一位非营利组织的执行理事——透露慈善机构避免报告提高了的业务支出比率至少有两方面因素:如果组织在以后不能维持这一比率,管理者将不得不向捐赠者和理事会解释原因;政策制定者干预的可能性可能会增加,政策制定者可能会怀疑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支出比率是否太高或者会自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支出比率;其他原因,如为了避免对其营利性项目缴纳税收而对其财务结果进行操纵等。非营利组织在选择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过程中会考虑以上因素。

(五)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管理理念缺乏

我国非营利组织人事行政化倾向严重,而且对内部最高管理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他们权力过大,任人唯亲,聘用的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理念。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沦丧,无原则,甚至串通作弊,丧失法律观念。

三、非营利组织费用误报的治理对策

为促使非营利组织披露真实完全的财务信息,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吸引资财提供者做出稳定而持久的捐助,推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内部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信息不对称加大了非营利组织的委托人准确地判断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使得人的财务行为可能偏离社会公益最大化的组织宗旨。为了最大限度地规范人的财务行为,委托人必须设置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人,即建议在非营利组织中引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竞争机制,以加强组织内部的分权与制衡,从而降低成本,使管理者能够以社会公益最大化作为活动原则,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经济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利益需求。

(二)完善外部评估制度

外部评估包括政府评估与独立第三方评估。由于政府是惟一具有法律权威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监督与评估的部门,所以应加强政府评估。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政府评估机构与制度,可以考虑在民政部门中设立一个专门进行非营利组织评估的机构。由于政府监督的能力有限,而且当政府管制过大时容易限制遵纪守法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鼓励成立类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客观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适合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评估框架,即建立一套包括对非营利组织问责、绩效和组织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估的评估机制,用以检验所有非营利组织,定期公布结果,让社会大众了解各非营利组织的资金运作能力,为资财提供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又可促进非营利组织公平竞争。

(三)健全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非营利组织活动成本确认方面的规则,对非营利组织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分配共同成本提供更多的定义方法和指导,以及当共同活动不满足分配一部分成本给项目时,那么跟共同活动相关的所有的成本都必须被确认为筹资费用,以降低费用误报的可能性。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强化领导者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制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四)健全非营利组织对公众的报告制度

理论界有大量关于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有学者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战略信息、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考虑到非营利组织的特性及相关法规以及便于监督,笔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审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四个方面的内容。根据这些信息,利益相关者就能够比较容易判断一个非营利组织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经营行为,其管理者是否在遵循组织的宗旨,进而决定自己的捐赠行为。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专职会计人员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具有很大的作用。首先应聘用具有深厚专业知识、高超技能且有高度责任感的会计人员来承担促进非营利组织会计健康发展的责任。当然非营利组织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聘用外部会计人员来实现对组织的监督,外部会计人员独立于组织,能为组织出具真实的会计信息,形成出资者与企业,出资者与会计人员两组平行的委托关系,使投资者能有效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要加强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手段,熟悉财经法规,增强法制意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朱珊珊.论非营利组织诚信缺失的治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1).

2、周美方.论非营利组织治理理论与我国非营利组织治理的方向[J].经济纵横,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