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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范文第1篇

虽然目前法律没有给电子合同的做出明确定义,但网易和网民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电子合同"。这一点是我们进行讨论的前提,也是网易扣取网民信息费的前提。基于以上前提,我想引入"电子错误"的法律概念,并对事件的性质以及法律后果展开讨论。

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214条(a)款规定:"电子错误指如(商家)没有提供检测并纠正或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消费者在使用一个信息处理系统时产生的电子讯息中的错误"。这里的"信息处理系统"指的是交易的商家提供的交易平台,而不是指电脑终端用户自己的信息处理系统。构成"电子错误"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

电子错误是由于系统本身的程序缺陷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就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而言,我没有选择"非常男女"这个收费信息服务,但是系统认定我作出了这项选择,即便我立即取消了这项服务(前后间隔不超过30秒)。在我和系统之间,就产生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我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这种错误意思表示的原因不在于我,而是在于系统本身的程序设计。(为什么认定这是系统程序的原因而不是我的原因,下面论述。)

二、消费者出错的原因在于商家没有提供检测并纠正或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这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提供方在程序设计上的两点要求:

(一)

商家提供的程序必须包括消费者检测错误的合理方法。就我亲身经历而言,即便我由于错误选择了某收费项目,但程序应该提醒我,否则我无法知道我做了选择以及我的选择是否正确。说白了,网易应该在决定收取我的信息费之前,不管用什么方式一定要明确地告诉我,我选择了某项收费项目。而且,网易的通知不应是事先的通知,而是选择后的通知。对于网易的"你选择了下一步就视为同意"条款,这一条款姑且不论是否显失公平,由于该告知是选择前的告知,而非选择后的告知,因此不属于提供了消费者检测错误的方法。

(二)

商家的系统不仅要提供检测错误的方法,而且要提供纠正或避免错误的合理方法。就我亲身经历而言,即便我作出了错误选择,我选择了"非常男女",系统应当提供一次机会允许纠正我作出的错误选择。实际上,系统给了我取消"非常男女"的选择机会,但是我取消的效力产生在24小时之后。很显然,这个程序是存在明显的人为的设计缺陷。合理的设计应该是选择"非常男女"的效力产生时间一定要比取消该服务的效力产生时间短。正是由于网易这种设计上的缺陷,才产生了我没有享受任何服务,网易却收取了费用。

网易很可能抗辩说,你选择了这项服务,我们就可以提供这项服务,消费者在选择以后又取消的责任不在网易。这种讲法是一种强盗逻辑。网易可以提供这项服务,不等于网易提供了这项服务。任何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不允许"强买强卖"。

网易很可能抗辩说,这种程序本身的缺陷,不是网易的人为错误。虽我不精通电脑技术,但网易既然能够设计出取消的效力产生在24小时后,当然能够设计出选择的效力应当在明确提供网民,且征得网民的明确确认以后。这种"你选择了下一步就视为同意"的条款不应是网易设计能力的原因,只能解释为"有意为之"。

再举一例:我在杭州西湖法律书店订购一本书,在输入数字时错误将"1"本输入成了"11"本。如果按照网易的做法,那么我只能够支付11本的钱买同样一本书。而杭州西湖书店肯定给我一次看购物栏和确认支付的机会。

诚然,对于高科技企业,我们应该扶持她,让她尽快成长起来。这是我以及中国的网民对于中国互联网业的态度。但我们同样不允许"强取豪夺",不允许"坑蒙拐骗",不允许耍"小聪明"。对于电子交易,消费者应该有一次选择服务项目的机会,还有一次对自己信息确认的机会。这应该成为电子交易的商业习惯。

在网易事件中,消费者由于无意的操作而选择了相关收费短信服务,并因此遭受了扣除相应费用的损失。虽然消费者在发现自己选择了本来不愿意选择的项目后及时删除了相关服务,但相关费用已经被扣除。这里实际上存在消费者的抗辩权问题。本文试着讨论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退还相关费用的问题,笔者借用普通法系国家“衡平法”和“普通法”的不同理论基础进行分析。

普通法认为,“避免错误的发生不能成为废除合同的一项权利或理由”。网民点击相关收费项目并确认该选择,在商家没有欺诈的情况下,确认行为在到达商家的系统以后,在网民和商家之间就建立了电子合同关系,即所谓的“访问和同”。结合电子合同的相关判例,“访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商家提供的合同条款,消费者选择了“下一步”就视为对“上一步”的确认,这样一来,商家有权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扣除消费者的信息费。很显然,消费者在电子交易中的抗辩权无从得以体现。衡平法认为,如果一方当事人的错误对另一方还没有造成损害,且该方当事人还没有从另一方处获取利益,从公平的角度应当允许错误方改正其错误以避免错误方遭受不利的后果。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由于网易系先收取费用后提供服务,因此消费者无法引用上述规定获得法律保护。按照电子交易的特点,结合衡平法的理论,法律应当创设消费者的抗辩权。

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214条(英文本附后)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抗辩权:在自动交易中,对于消费者无意接受且由于电子错误产生的电子讯息,消费者有条件地享受抗辩权。消费者享有抗辩权基于如下两个条件:

一、消费者在发现错误的第一时间将错误通知另一方,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自己不使用或者可能使用商家提供的服务。

二、消费者没有开始使用该信息,且没有从该信息中获取任何利益,也没有让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享受该信息。

电子商务范文第2篇

一、电子商务对于现行税收体系的挑战与冲击

(一)对于税收原则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对税收公平原则造成冲击。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在国际互联网基础上的这种与传统的有形贸易完全不同的“虚拟”贸易形式,往往不能被现有的税制所涵盖,导致传统贸易主体与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税负不公,从而对税收公平原则造成冲击。2.对税收中性原则造成冲击。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的课税方式和税负水平不一致,因税负不公而导致对经济的扭曲,因而对税收中性原则产生冲击。3.对税收效率原则造成冲击。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可以直接免去中间人如人、批发商、零售商等,而直接将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中间人的消失,将使许多无经验的纳税人加入到电子商务中来,这将使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这无疑将影响到税收的效率原则。

(二)对于各税种的冲击

1.电子商务对增值税课税的影响。现行增值税通常是适用目的地原则征收的,对电子商务而言,销售者不知数字化商品用户的所在地,不知其服务是否输往国外,因而不知是否应申请增值税出口退税。同时,用户无法确知所收到的商品和服务是来源于国内或国外,也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应补缴增值税。另外,由于联机计算机的Ⅳ地址可以动态分配,同一台电脑可以同时拥有不同的网址,不同的电脑也可以拥有相同的网址,而且用户可利用WWW匿名电子信箱来掩藏身份。网上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银行的出现,使税务机关查清供货途径和货款来源更加困难,难以明确是征税还是免税,不仅导致按目的地原则征税难以判断,而且对税负公平原则造成极大影响。

2.电子商务对所得税课税的影响。现行所得税税制着眼于有形商品的交易,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及无形资产的使用都作了区分并且规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方可借助网络将有形商品以数字化形式传输与复制,使得传统的有形商品和服务难以界定。网上信息和数据销售业务,由于其具有易被复制和下载的特性,模糊了有形商品、无形资产及特许权之间的概念,使得税务机关难以通过现行税制确认一项所得究竟是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导致课税对象混乱和难以确认,不利于税务处理。

(三)对于税收征管的挑战

传统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税务登记,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基础之上的。这种面对面的操作模式在电子商务时代显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无形化、随意化、隐匿化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

1.无纸化操作对税收稽查方式提出了挑战。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得交易记录以电子形式出现,电子凭证可以轻易地被修改,而且不留下任何痕迹、线索,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证,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这样税务部门就得不到真实、可靠的信息。另外,无纸化操作产生的电子合同、交易票据实际上就是数据记录,电子帐本本身就是数据库,如果对它们继续征收印花税在法律上将不再适用,而且很难区分这些数据及数据库,哪些是用来交易的,哪些是用于单纯的企业内部管理目的的。

2.加密措施为税收征管加大了难度。数据信息加密技术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同时,也成为企业偷漏税行为的天然屏障,使得税务征管部门很难获得企业交易状况的有关资料。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3.电子货币影响传统的征税方法。电子货币的存在使供求双方的交易无需经过众多的中介环节,而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转帐结算。以往税务机关通常通过查阅银行帐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这样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电子货币的使用使这种监督机制几乎失去了作用。传统税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中介环节代扣代缴的,电子商务无疑会使征税过程复杂化,使原本只需向少数人征税转变为向广大消费者征税,从而加大了税收部门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成本。(四)对国际税收基本概念的冲击

1.常设机构概念受到挑战。在现有国际税收制度下,“常设机构”是收入来源国用来判断是否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的一项标准。但在电子商务中这一概念无法界定。因为电子商务是完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大多数产品或服务提供并不需要企业实际出现,而仅需一个网站和能够从事相关交易的软件,而且互联网上的网址、E-MAIL地址,身份(ID)等,与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无必然的联系,仅从这些信息无法判断其机构所在地。

2.国际税收管辖权的潜在冲突加剧。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的数字化、虚似化、隐匿化和支付方式的电子化使交易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地难以判断,以至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失效。而如果片面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则发展中国家作为电子商务商品和服务的输入国,其对来源于本国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管辖权,将被削弱或完全丧失,这显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因此,重新确认税收管辖权已成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重大问题。

(五)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问题

荷兰国家文献局对避税下的定义是:避税是指以合法手段减轻税收负担。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和隐匿性使得征税依据难以取得。企业可以通过变换在互联网上的站点,选择在低税率或免税国家设立站点,达到避税的目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促进了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功能的完善化和一体化,使得跨国公司操纵转让定价从事国际税收筹划更加容易。同时,由于电子商务信息加密系统、匿名式电子支付方式、无纸化操作及流动性等特点,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具体交易事实,相应地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以作出税务调整。

二、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对策

据统计,美国仅2000年的电子商务营业额已超过5400亿美元,而我国只有8亿人民币。从电子商务指数推算的结果看,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只有美国的0.23%。在我国访问电子商务网站的客户大约只有1%有购物行为,而国际上的平均比例在5%左右。我国的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尽早提出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

1.我国电子商务的征税原则。

(1)税收中性原则。它是指对电子商务达成交易与一般的有形交易在征税方面应一视同仁,反对开征任何形式的新税,以免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电子商务课税不应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与传统交易方式之间的经济选择,不应对高新技术发展构成阻力。

(2)以现行税收政策为基础的原则。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一定要对现行税收政策做根本性变革,而是尽可能让电子商务适应已有的税收政策。该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就是对电子商务征税要尽可能运用既有的税收法规。

(3)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原则。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将长期处于净进口国的地位。为此,我国应在借鉴其他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探索适合国情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在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方案时,既要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保护国家利益。

2.重新认定国际税收基本概念。

(1)常设机构原则的适应性。OECD税收范本第五条对常设机构定义的注释说明中提到:互联网网址本身并不构成常设机构,因为它是由软件和大量的信息构成的,软件和信息是无形的,不符合常设机构概念。而存储该网址的服务器(硬件、有形的)用于经营活动时,可以构成固定营业地点,从而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建立由软件和大量信息构成的网站来开展电子商务,无形的网站本身不能构成常设机构,但网站的物理依托是服务器,服务器是硬件,是有形的,它具备了构成常设机构的物理条件。这样,存放网站的服务器就是一个营业场所,如果它不被经常变换地点,就构成了“固定的营业场所”。所以,只要企业拥有一个网站/服务器,并通过它从事与其核心业务工作有关的活动,那么该网站/服务器应被看成常设机构,对它取得的营业利润征收所得税。

(2)强化居民税收管辖权。国际上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国家均是采用属人原则确定居民管辖权,发展中国家则广泛使用属地原则确立来源地管辖权。随着电子贸易的迅猛发展,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国际税收的要求,这就迫使发展中国家必须逐步适应居民管辖权原则,积极与发达国家进行磋商、协调,以便争取更多的利益。近期可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并存的方案,以后逐步向居民管辖权过渡,对通过网络从境外购进的商品和劳务,可参照欧盟国家的做法,由购买方代其缴纳流转税。

3.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体系。

电子商务不断发展,使传统的税收征管受到挑战,为此,要开发新的电子技术,开创新的征税手段,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1)加快税收部门自身的网络建设,尽早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网上用户、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连接,从支付体系入手解决网上交易是否实现及交易内容、数量的确认问题,实现真正的网上监控与稽查,并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的网上合作,防止税款流失,打击偷税、逃税现象。(2)积极组织技术力量与金融机构、网络技术部门及公证部门紧密配合,开发出统一、实用、高效的自动征税软件和稽核软件。(3)对开展电子商务的公司、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税收登记,使每个从事网上交易的纳税人都拥有专门的税务登记号,这样税务机关就可以对其申报的交易进行准确、及时地审查和稽核,对电子商务的流动性、隐匿性和无纸化交易给税务部门搜集纳税人资料造成的诸多不便就可以妥善解决了。

4.加强网上控制。

加快税务系统“电子征税”的进程。电子征税包括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纳。对纳税人而言,方便、省时、省钱;对税务机关来说,不仅减少了数据录入所需的庞大的人力、物力,还大幅度降低了输入、审核的错误率。另外,由于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申报、税票、税款支付等电子信息在纳税人、银行、国库间的传递,加快了票据的传递速度,缩短了税款在途滞留的环节和时间,从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5.加强对网络服务商(ISP)的管理。

上网目前有三种方式:拨号上网、虚拟主机形式上网和专线上网。这三种上网方式与网络服务商都是密不可分的,加强对网络服务商的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监控电子商务的全过程。

6.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要防止网上贸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只有通过我国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合作,运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国际情报交流,才能深入了解纳税人的信息,使税收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据。在国际情报交流中,尤其应注意有关企业在避税地开设网址及通过该网址进行交易的情报交流,防止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贸易进行避税。

7.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及时调整税制结构。

根据电子商务对税源结构的影响,实现增值税的转型,扩大增值税税目,简化税率和调整课征环节,加强对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扩大所得税收入比重,才能达到既保持税收收入又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目标。

电子商务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数据交换因特网国际贸易

原文

随着Internet快速发展,一些敏锐的商家发现了Internet在商业上的巨大应用价值,以及对商业结构、营销方式、市场格局的冲击,以全球为市场,把企业的售前服务到售后的支持的各个环节搬上网络,实现商业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商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应变能力和竞争实力。于是90年代初期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了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电子商务。

目录

目录

摘要

一、电子商务概述

二、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物流的前景

1.电子商务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发展电子商务物流的必要性

3.信息技术与物流技术的发展

三、中国发展电子商务的现状

四、中国电子商务出现的问题

五、走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1.《电子商务应用教程》主编:吴功宜编著:徐敬东、张建忠南开大学出版社

2.《走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作者:高新2000-10-3摘自赛迪网

3.《扫描中国电子商务之历程》作者:仝培杰2001-05-27摘自中国计算机报

4.《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物流的前景及对策》作者:傅宝玉2002-10-28摘自商贸经济

5.《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研究报告》作者:王汝林2001-07-10摘自中国营销传播网

电子商务范文第4篇

1.电子商务革命

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买卖双方之间依托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Internet).按照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各类商贸活动。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计算机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以及信息媒体技术真正得到蓬勃发展而产生的新事物,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电子商务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具有诱人的发展前景。1998年世界Internet用户已经超过1亿户,通过Internet实现的商业销售额达到418亿美元,比1997年的26亿美元增长316.08倍。近年来,中国网络产业迅猛发展,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G)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6月30日,我国内地上网用户已达1690万户,是继美国、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三大互联网用户国,这无疑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活力。据估计,到2005年,全球电子商务的交易量将猛增到8000~10000亿美元以上。电子商务完备的双向信息沟通、灵活的交易手段和快速的交货方式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它对人类社会进行着全方位的改造,在企业竞争、政府部门、公共研究机构、教育以及娱乐等方面改变着人类相互交往的方式,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璀璨的世界。

在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非常迅速,通过Internet进行交易已成为潮流。基于电子商务而推出的商品交易系统方案、金融电子化方案和信息安全等,已形成了多种新的产业,给信息技术带来许多新的机会,并逐渐成为国际信息技术市场竞争的焦点。那些登上(财富)杂志排行榜的500个公司,每周好象都在不约而同地朝着高度集中的目标做着同样的事情:电子商务。世界各主要IT厂商不敢落下电子商务这艘高速列车,都以超乎寻常的姿态和速度推出了自己公司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中国的电子商务活动也是方兴未艾,形势喜人。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相继实施了“金桥”、“金卡”、“金关”、“金税”、“金宏”、“金卫”等一系列“金字工程”,为电于商务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从1994年起,我国部分企业就开始涉足电子商务,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1998年3月6日,国内第一笔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交易成功,它是由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共同携手完成的。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已开始进入实用阶段,显示了中国人民在开拓电子商务市场过程中的勇气和智慧。

目前在我国1.5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50%连人了Internet,其中一些企业拥有了自己的HomePage和WWW服务器,一部分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能熟练进行国际电子商务,同时,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一大批高科技信息管理人才得到培养和锻炼。这一切都是中国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利条件和保证。

2.发展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开展电子商务是一种国际大趋势。信息技术与之相关的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在新的世纪进入世界的真正机遇。然而,在我国各行各业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的基础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必须克服种种障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步入攻坚阶段,传统的计划手段正在消隐,市场机制尚未健全。企业在进入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设施,安全保障手段比起其他国家还具有相当大的差距。电子商务涉及到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金融结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机构进行组织和协调。中国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远比一些发达国家多得多。一般来说,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亟待解决下列主要问题。

2.1安全问题目前,阻碍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最大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计算机安全技术本身的发展就存在一个时滞的问题。病毒感染、黑客的侵袭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网络上电子商务进行的安全性产生怀疑。Internet的诞生并不是因为商业目的,而是为了能方便地共享计算机资源,所以Internet的TCP/IP协议及源代码的开设与共享是合理的,是适合当时需要的,要在Internet上进行安全要求高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就显得勉为其难了。这种情况对电子商务的推行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使公众在电子商务前裹足不前。因此,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如防火墙、加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标准的形式把这些技术手段确定下来,包括制定必要的网络接人标准,允许采用不同的信息技术的用户间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实现商业标准化环境,尽快改革中国传统商业的手工作业方式,适应数字化经济的社会;组织有关企业、研究单位进行电子商务的标准制定,这些标准应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向目标通用标准靠拢。但是,即使有了用于安全交易的SET规范,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仍然还有问题值得各商家重视,如内部安全、恶意代码、可靠性差、技术人才短缺等。

2.2技术问题这里所说的技术方面的障碍主要包括网络的可靠性、数据传送的速度等。Internet上存在多种不可靠的因素:软件不可靠、线路不可靠和系统不可靠等。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支付与结算,这就应有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及其电子化的配合。金融电子化是电子商务实施的保证,金融电子化要实现跨行、跨地区联网贸易结算、资金划拨,真正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实时的金融服务,中国的金融业亟须适应全球一体化进程而加快变革步伐。

由于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通信的商务活动,为此需要建设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各种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信息传输设备的研制、信息技术的开发,还包括用于多媒体教学、远程教学、远程医疗保健等一系列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我国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质量也比较低,公众使用费用比较高。

要想实现真正实时的网上交易,需要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宽带,这必须由硬件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面现在大部分的网络速度都达不到实际的要求。WWW变成了“WorldwideWait”。虽然千兆位网络技术开始走向成熟,但要全面铺开还有待时日;ATM是理想的技术,但价格昂贵;千兆以太网在可升级和成本上有优势,但不能提供多媒体应用所需的服务质量。

另外,中国信息终端设备普及率不高,信息产品如高性能计算机的核心元件得依靠进口等因素都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2.3法律制度问题1998年11月18日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指出,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当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当各国政府、产业界和消费者冒着风险登上电子商务这个新平台时,他们期望着网络市场能够得到有力的保护,期望排除电子商务不必要的障碍。而随着Internet的普及,通过Internet盗窃软件将变得非常容易,关于软件、音乐、电影等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滞后于信息工业的发展。所以,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制定一些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防止诈骗等案件的发生),以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进行,增强用户对新技术的信心和信赖感。

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保障问题有:

a.从交易安全方面看,目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强数据保护,保证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保证用户具有对Internet上的信息进行控制的自主权,以解决电子商务上发生的各种纠纷,防止诈骗等案件的发生,保证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b.从电子支付方面看,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制定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同时还应出台关于电子支付数据的伪造、更改、涂销问题的处理办法。

c.还有一部分法律法规应根据电子商务的情况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如票据法如何适用于电子商务凭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保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权益,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如何保护网上知识产权,广告法如何管理控制网络广告等。

2.4经济与费用问题电子商务离不开经济基础这块生长的土壤。我国的经济基础众所周知,虽然国民生产总值已列入世界前10位,但人均产值、收入还很落后;电话、个人计算机,移动电话等信息终端的普及率还很低。要通过电子商务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客户规模,对于中国这么大的地域与市场,仅占不到本国总人口0.1%的Internet用户成不了什么气候,人不敷出是必然的。而且中国现行垄断的电信体制也限制了Internet的发展。偏高的市话费导致了中国人要以比美国人高20倍的价格才能买回同样大小的信息流量,而我国的人均收入不到美国的1/20。再考虑到国内外信息源的有效和充分性等因素,在我国境内获取信息的代价更大。这种体制不改变,根本就谈不上电子商务的普及。

2.5观念问题网上购物不直观,顾客缺少这样的购物观念。传统的购物习惯已根深蒂固,用户对电子商务的意识淡薄,不仅买方市场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大部分卖方也不想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产品。信息行业的媒体把电子商务炒得火热,但作为电子商务主力军的企业和商家并没有真正热起来。由于企业电子商务工作缺乏热情,用户间电子商务的联网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电子商务的应用也远没有达到人们想象的那样实用和方便,电子商务似乎还很遥远。这不仅需要商家、用户观念的转变,还需要媒体对应用电子商务成功典型实例的宣传,以调动双方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思想和消费观念。

2.6人才问题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所以能够掌握运用电子商务理论与技术的自然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掌握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技术人才的短缺可能成为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面所说的只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相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他的问题还包括普及培训、相关的费用测算及信息来源等。

3对策

中国的电子商务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当然,中国不可能等到把上述问题都解决了,再来发展电子商务,唯一的出路是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积极促成这些问题的逐个解决。在这方面,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敢于探索与实践的勇气值得中国的大中小企业借鉴与学习,通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江铃已经拥有了实现电子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企业本身的计算机化、商务电子化、网络设施和商务电子化需要的应用基础设施。江铃的Internet系统相当完善,光纤铺进了车间,产品下线后扫描入库,整个生产制造过程、库存过程甚至销售过程都实现了一网通。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也正在考虑投资几千万,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为整个行业和西南地区的电子商务应用带一个好头”(该公司总裁语)。中国已经入世,面在世界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中,都将越来越多地采取电于商务方式。在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相继电子商务文件的形势下,认真研究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已变得刻不容缓。

为了迎接全球信息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的对策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3.1电子商务竹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推动在发达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依靠私营企业的参与和投资,政府只起引导作用。而发展中国家企业规模偏小,信息技术落后,债务偿还能力低,政府的参与有助于引进技术、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另外,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产业都处于政府垄断经营或高度管制之下,没有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帮助将很难在这些国家快速地发展电子商务。

3.2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以确保全球商务的可靠性、互操作性包括电子付款方面的标准、安全方面的标准、安全服务方面的标准、电子拷贝管理系统方面的标准、高速网络技术方面的标准等。

3.3构造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环境新数字化经济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纳税、版权保护以及对交易的责任,这些罚不是某一个国家独自就能解决的,要对智能卡的技术标准和公共平台、互联与互动、公开密钥的交插验证等同题达成一致,国际间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网络法必须规定电子商务各方的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3.4进一步加快网路基础设施的建设途径是:a.建立平等开放的市场竞争机制。摘电信业垄断的国家Internet的发展比较缓慢,而电子商务推广的快慢是和网络使用的价格高低密切相关的。b.优先发展以Internet/Intranet技术为主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并为高速信息网络的过渡作好准备。c.设计计算机与通信一体化的研究计划。

3.5鼓励试点,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参与电子商务首先应在一些管理和经营特点比较适合电子商务发挥的领域中推行电子商务,例如计算机软件产品,出版发行业、银行、外贸、民航、证券等;其次,对于那些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较高、领导重视、对电子商务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区,应鼓励他们不失时机地发展各种方式的电子商务以发挥其示范效应。

3.6加强国际交流了解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所实行的政策及其最新发展动态,学其所长。再者,我国政府和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在建立一个国际社会能够普遍接受的电子商务国际框架的努力中发挥自己的影响和作用。

3.7提高全民族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对电子商务的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前景的描绘上,要结合电子商务技术的介绍,让人们明白Internet就如同电视机,设计制造复杂,使用却很简便。要让人们体会到电子商务真正带来的方便,带来的价格和服务上的优势,从而吸引更多的人上网消费,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对于企业来说,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将经受国际市场运作的考验,将面临与国外接轨的严峻现实。很难想象,一个国际化企业能够在没有电子商务应用网络的情况下生存。我们的媒介必须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力度,增加中国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紧迫感,通过引导厂商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3.8搞好电子商务的关键是协调部门分割、地区封闭是搞不好电子商务的,需要信息产业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以及综合部门的参与,特别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齐心协力。

3.9加强人才培养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国家应该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Internet、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云南大学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2001年电子商务专业正式开始招生。

电子商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问题;改善措施

1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ElectronicBusiness)是一种以电子数据交换和因特网上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全新贸易运作方式。电子商务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虽然已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是关于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目前尚未得到很好解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尚待完善,信息化进程发展缓慢,电子商务在我国还处于从理论研究走向实际操作的摸索阶段。因此,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必将面临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计算机网络知识较为贫乏,信息化观念淡薄

在我国,不论是企业还是国民,对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获取能力认识不足,有的只限于从网上获取消遣性信息,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尽管国内对电子商务“炒”得沸沸扬扬,不少人(包括企业)对电子商务仍然持怀疑、犹豫、观望甚至拒绝的态度。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5年1月的《第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截至2004年12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介于9138万和9662万之间,在用户上网最主要的目的中,网上金融占1.,2,网上购物占0.,1,商务活动占0.3,这与美国、日本等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

1.2安全问题的阻碍

电子商务的安全主要包括:(1)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2)有效防护连接在网络上的信息系统。(3)有效防止资料被窃取或盗用。(4)培训电子商务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护其信息系统和资料的安全。据调查,许多用户不愿进行网上交易,主要是因为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持怀疑态度,担心遭到黑客的侵袭而导致信用卡信息丢失。因此,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电子商务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

在我国,网络产品几乎都是“舶来品”,本身就隐藏着不安全隐患,加之受技术、人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安全因素就更为突出。目前,电子签名和认证是网上比较成熟的安全手段。而在我国,大多尚处在对SSL协议的应用上,在SET协议上的应用试验刚刚成功,若要完全实现SET协议安全支付,就必须有一个CA认证中心。目前我国CA认证权的归属问题尚未确定,在信息安全保密体制上究竟谁来管理?怎么管理?采取什么有序的管理办法?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1.3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物流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持续进行的必要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表现为物质资料的流入转化、流出过程。一旦某一环节不能及时获取所需物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秩序将被扰乱。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大障碍是没有一个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全国性货物配送体系。目前,我国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主要依靠其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通常其效率不高,规模不大,且较为零散。但即使是这样的内部平台,也是许多小公司所无法企及的。由此看来,国内的物流状况与电子商务交易所需的配送服务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1.4电子商务人才缺乏

一个真正成功的互联网企业的运营,除了融资和市场推广这两个因素外,拥有一批复合型的人才是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经验丰富的管理和IT人才资源在全世界都很稀缺。在我国,这个问题尤其突出。目前我国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方面力量严重不足,而没有各个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就只能是纸上谈兵。CCID的调查显示,80%的企业急需引进高级管理信息人

才,来促进企业的电子商务规划、管理与建设。只有真正解决了人才制约的问题,电子商务才可能真正实现同传统产业的融合与升级。所以,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是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成功的根本保证。

1.5电子商务相关立法滞后

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是全球化、数字化、虚拟化的,它涉及税收、信息安全、知识产权、隐私权保护等诸多法律问题。在线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认定用现行法律是难以适用的,因此,要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需要加强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目前,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不够明朗,尤其是专门用于保障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电子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难于得到有效的保障,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

2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2.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目前,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的80%发生在美国。这是以美国资金、技术的高投入和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的,而我国这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再加上发展信息产业的资源本来就十分有限,现行的行业分割造成了信息产业整体管理混乱,资源紧缺与大量重复建设所带来的闲置资源并存,限制了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些都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我国在未来的几年里,首先,应该采取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其次,更要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打破行业分割管理体制,提高资源效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再次,要改革现行收费制度,把过高的收费降下来,提高我国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接受水平,这是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条件。

2.2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安全性始终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系统,首先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以保证交易信息安全迅速地传递;其次必须保证数据库服务器绝对安全,防止黑客闯入网络盗取信息;再次,必须确保电子商务记录和事务的长期完整性,防止欺诈行为,这样才能提供广泛的电子商务所必需的可信度;最后,必须远离来自Internet的多方面的威胁,以保证计算机系统自身的完整性,使用户可以信赖他的系统去完成重大的商务应用。总而言之,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平台,利用我国独创的关键技术,针对不同用户的实际情况和不同侧重点,设计出适应我国用户的网络安全方案,开发出不同层次的网络安全产品。

2.3完善物流配送系统

目前,物流配送体系的不健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物流业现状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单个运输行业不断自我完善,需要建立物流系统的标准化体系,更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全面地规划我国运输大通道。最关键的就是要抓住我国物流业中的盲点,大力兴办综合物流中心,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建立综合物流中心的同时,注意与若干配送中心的衔接。比较现实的是改善现有配送渠道,实现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使它可以为电子商务所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2.4加强宣传教育井重视培养高级人才

宣传时既要增强趣味性和说服力,通俗易懂,又要注意恰如其分,防止“雷声大,雨点小”的不正之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无论是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及技术,还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人都需要大量既精通电脑、互联网技术,又精通物质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而我国目前具有这些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人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井合理使用好一批专业人才,是中国电子商务建设成功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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